《杀死一只知更鸟》——天赋人权,人人平等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初,地点是美国南部的阿拉巴马州的梅科姆小镇。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非常严重的时期,人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赤贫。

    而美国南部同时是美国种族歧视最为严重的地区,奴隶制虽早已废除,但历史遗留下来的种族歧视早已融进白种人的血液里,成为了他们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

    黑人做着最辛劳的工作,却遭受着最为残忍的对待,在一个倡导人人生而平等的国度里,黑人没有选举权、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被私刑处死。

    在美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种族主义是不得不提的一个问题,它是美国南部社会的特征,是贯穿美国南部社会发展的话题。

    提及美国南部的种族歧视问题,很多人有一种比较武断的认知,认为种族主义是白人统治社会、黑人服从白人,白人压迫黑人。

    实际上,对于种族主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定义层面上,它是复杂的社会问题,掺杂着根深蒂固的极端民族情绪。

    白人最初建立针对黑人的武装是因为数量持续增加的黑人激发了白人的恐惧感;但是随着种族压迫愈演愈烈,恐惧感逐渐被弱化,种族优越意识反而越来越强。

    白人并不以压迫黑人为耻,甚至以此为某种理所当然,并且大肆美化。

      从当时社会背景来看,《杀死一只知更鸟》似乎并不完全适用于现代社会,但是这却无法改变它是最伟大的美国小说之一这一既定事实。

    这本书所传递出来的价值观就像一壶好酒,越酿越香,越酿越能出现越多层次的口感。

    这里说我感触最深的几个点。

1.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如果阿迪克斯只是告诉孩子们保持善良、反抗邪恶,他都不会成为我心目中的好父亲。

    在我看来,他做的最为正确的一点在于,他带领孩子们见识了这个世界的复杂、肮脏和龌龊之后,依旧坚定不移地告诉他们要保持善良和正义。

    黑人青年汤姆被诬陷强奸了白人女孩梅耶拉尤尔,这件事在当时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梅科姆小镇传得很广,对黑人存在歧视偏见的白人居民们理所应当地认为汤姆的强奸行为是既定事实,但是阿迪克斯芬奇却毅然决然地站出来为汤姆辩护。

    阿迪克斯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恶,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

    阿迪克斯对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心知肚明,但当他作为汤姆的辩护人站在法庭上时,他坚定地告诉在场的每个人:“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

    他憎恶社会的不公,但是对这个国家司法体系的未来和人们心中的正义感抱着极大的自信。

    这是罗曼罗兰所说的“英雄主义”,即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作为一名律师,阿迪克斯理应比一般人更加清楚这个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公,但是他选择战斗,而且是抱着必败的信念去战斗。

    就像他说的,“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作为一名父亲,他在用自己坚持告诉自己的孩子,你要有自己的标准,就算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太多强大得足以改变你的东西,你也不应该轻易改变自己。

    世界满目疮痍,太多人为了像大多数人一样"正确"地活着而选择自欺欺人,问题是和别人一样就是正确的吗?

    你要不停地学习,去感受和吸收,用思想为行为划线。

    即使有一天,你变成了千夫所指的那个人,你也要有所坚持,因为你所坚持的东西最终会成就你的人格。

2.像尊重自己一样去尊重他人,像尊重天使一样去尊重怪物。

    拉德利家族充满神秘感,他们不和外人有过多接触,在梅科姆镇居民心中,拉德利家就像是被魔鬼诅咒过的地方。

    书中有段话这样写道:“甚至拉德利家的胡桃树结的果实掉在学校操场的一边,都没人敢去捡,因为拉德利家的胡桃吃了会死人。如果有人把棒球打进了拉德利家的院子里,谁也不会想法子捡回来,就当是丢了。”

    人们认为拉德利被用铁链锁在屋子里,人们对待他的态度就像对待《巴黎圣母院》中奇丑无比的卡西莫多。

    读到最后,你会发现拉德利确实是梅科姆镇的卡西莫多,并非因为他丑陋的外表,而是因为他善良的内心。

    所有人都误会了拉德利,拉德利却从未亏待过任何从他家门前经过的人。

    他通过树洞给孩子们好玩的玩意儿;帮杰姆把裤子缝好放在墙上;当斯科特和杰姆被尤尔攻击时,他挺身而出。

    当这个世界充满歧视和压迫,当这些不堪的东西降临在自己身上时,躲避是唯一的办法。

    一个人的力量非常有限,拉德利对抗不了这个社会,所以他把自己藏起来。

    这是他的生存之道,这不是错误,也改变不了他是个善良的人这个事实。

    斯科特和杰姆对拉德利感到好奇,同时这两个孩子由衷地尊重拉德利。

    小说最后,斯科特拉着拉德利的手走进家里,我的脑海里几乎伴随着文字浮现出了这样的一幅画面,这是整部小说中最让我感到温暖和治愈的画面。

    随意评价和定义一个人,是粗鲁无礼的;随意给某个群体贴标签,是无知愚蠢的。

    怪人拉德利和黑人在梅科姆镇的待遇不该继续存在于现代社会,或者说我们至少应该减少这样的现象。

    比如我们不因为曾经出现的暴乱歧视新疆人和藏族人,认为他们都喜欢携带管制刀具,大部分是脾气暴躁的家伙,认为去这些地区旅游不安全等等;比如我们不应该因为中国的新冠肺炎最先爆发在湖北武汉,而歧视和疏远外出务工的湖北人;比如我们不该因为男性身体天然比女性强壮,而认为女孩子无法搬动桶装水,等等。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那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用根植于自己生活现实的事实说话,用设身处地的理解去说话,而不是仅仅依靠主观意识去判断。

    像斯科特和杰姆一样去尊重他人,像尊重天使一样去尊重怪物。

    即使经历了不堪,也依然具有热爱这个世界的能力,这是难能可贵的事情。

3.世界有时候是残忍的,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道。

    卡波尼是在芬奇家工作了很多年的佣人,她是一个黑人女人,她是当时的少数的会读书识字的黑人,这样的本领让她能够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两个方面给两个孩子帮助。在卡波尼的帮助下,当学校的孩子们刚开始识字时,斯科特已经能够进行基本的阅读了。

    在阿迪克斯看来,他的家绝对不能没有卡波尼,卡波尼的重要性甚至超过阿迪克斯的亲妹妹。

    作为一个黑人女佣,卡波尼很善于打造自己的价值,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是核心竞争力,是一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能力。

    当卡波尼带着斯科特到教堂时,斯科特发现卡波尼说话的姿态和语调变得不同,卡波尼说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和别人不同,她说:“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都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作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出来。你使用的语言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要么也和他们讲一样的话。”

    这件小事说明卡波尼是一个有思想和深谙处世之道的人,她并非没有独立思维的廉价劳动力,相反她对于人性中的某些弱点了如指掌,并知道如何利用它们以让自己安全地生活着不公正的社会中。

    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是卡波尼给我感触最深刻的一点。

    地球很拥挤,如果对每个人都剑拔弩张、义正词严,我们大概有一天会被累死。

    去创造自己的价值,学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在需要你发挥力量的时候不遗余力,在不值得你浪费口舌的时候果断闭嘴,这是聪明的做法。

4.宁可欺骗一个大人,也不要欺骗一个孩子。

    相比大人,大人们更喜欢欺骗和敷衍孩子。不知道你们身边的大人是什么样的,反正我身边的大人是这样的,而且他们的理由大多数是是为了孩子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中有这样一段话写道:“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的时候,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说孩子毕竟只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会让他们糊里糊涂。”

    阿迪克斯和卡波尼对待两个孩子的态度非常诚恳,对于两个孩子的疑问,他们从不回避和敷衍,他们尽可能回答得诚恳和公正。

    结果是,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斯科特和杰姆有着更强的换位思考和分析判断的能力。

    当其他人歧视黑人时,这两个白人孩子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黑人席位当中,当其他人诋毁拉德利时,他们可以大大方方牵起拉德利先生的手。

    他们比一般的孩子更懂得欣赏人性中的善良和正义,并以此为标准去决定与谁为伍。

    最后,用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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