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大席

幼年时,最喜欢跟着家长去吃大席。

所谓吃大席,就是每逢亲戚朋友家红白事,要操办得酒席。主家在露天的路上,或者屋前房后支起一个棚子,摆上些桌椅,架上几口连灶大锅,请上些吹吹打打的鼓手。庄户人家最看重这样的场面,每逢这样的日子,主家须请一位“大总”替其操持内外,安排人员等诸项事宜。中国人做事最讲究一个“礼”字,凡婚丧嫁娶必有一套固定的流程,这套流程也约定俗成地在乡村传承了几百年或是几千年。“大总”往往是一个家族或是村里有威望的人,也最熟悉这一套流程。婚丧嫁娶的礼仪、人情的往来、人员的调配、宴席的安排……这一套流程事无巨细,都需“大总”来操持。

我总巴望着这样的场合。一来是小孩子喜欢热闹,吹吹打打、锣鼓喧天,也有个躲出去的由头;二来去吃席必要着“盛装”,穿上过年才能上身的衣服,鲜衣怒马一番,自是觉得脸上有光。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垂涎那一顿美食,混个肚圆肠肥。

苏北的农村大席菜不属于任何一个菜系,介于淮扬菜和鲁菜之间,兼而有之,味道偏咸辣。汤汁鲜亮浓稠,小菜热油快炒,八热八凉外加一汤,号称“十七太保”。主家的面子全靠在这菜上下功夫,客人吃饱喝足通常要品评一番,做个比较。客人吃得心满意足,主家也脸上有光。

农村的大席并不讲究精细地刀功,也不耐烦精致地摆盘。大锅炒,大火烧,大碗装,做的只管做,吃的只管吃,并无二话。大席,吃得就是一个“快”字,一场流水席最多吃四十分钟,吃完另一拨客人坐下。

厨师也不过是乡村陋野做饭的熟手。做的是祖传的行当,靠的是心传口授的手艺,炒的是乡野的菜,比不上城市里星级酒店的米其林大厨。多一点盐、少一点油,并不影响菜的味道。灶里的火烧得旺旺地,四五个彪形厨师站在灶旁娴熟地挥舞着铁铲。大勺油、大勺盐、大把辣椒,烟熏火燎,油花四溅。一片刀兵狼烟,铿锵迸鸣的节奏感。时而夹杂着葱花汆在烈油里激扬出的辛辣味道,整个村庄的上空都弥漫着爆炒煎炸的香气,那简直是童年里最动听的交响曲了。

端菜的也叫跑堂,脖子上搭着块油腻的毛巾,手里举着托盘,频繁地在人群中来回穿梭着、吆喝着,遇到熟人便互相扯着嗓子喊一句:还没吃哪!遂而双方礼貌地递根烟,夹在耳朵上。虽然大席上并没有什么山珍海味,琳琅珍馐,然而对于物资匮乏,仅能温饱的幼年时代,一年能吃上几次大席,够得上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足以慰藉我肚子里的馋虫,也可作为和小伙伴吹牛的谈资。吃席,是我幼年时代仅次于过年的“第二幸福”的事情。

参加宴席的一般是主家的亲戚朋友,左邻右舍。主家的亲戚坐在堂屋,乡邻的坐在露天的大棚里,由此可以分出亲疏远近。吃席不光要快,碰到小孩子多的,更要抢,否则筷子还没落下,盘子就空了。

小孩子比较钟爱的是拔丝这道甜品,没有这道甜品,吃席就失去了灵魂。一盘黄灿灿温度极高、包裹着明亮糖浆的苹果或者红薯拔丝被端上来,盘子的底部还没有和桌子充分接触,筷子就插到了菜的中间,一撬,一夹,一扯,许多条细细长长晶莹的丝线就被扯出来了,滋溜入口,外面焦脆,里面松软。滚烫的糖浆在舌头上不停翻滚,孩子们张大了嘴巴,倒吸着凉气,挤眉弄眼,一块拔丝没经咀嚼就被咽下了。

席吃完了,亲戚朋友们散了,主家的事儿也就圆满了。

孩提时的我们不断长大,离开了村庄,也不再像小时候一样巴望着吃大席了。工作以后,饭局应酬、同事朋友间婚嫁邀请,席间多是的精致的杯盘和菜品,人人衣着鲜亮,举止潇洒得体。觥筹交错间,却再也吃不出那种小时候的味道。

酒过三巡,不禁恍惚,我仿佛又看到了那片乡野间升腾起来的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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