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短打】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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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打一:骨与肉

我讨厌骨头。

骨头很硬,咀嚼起来很伤牙齿,满口都是渣子,还有的会扎到舌头,但我更讨厌被烹饪后的

酥软的骨头,吃起来口中充斥着想要讨好食客的感觉令人作呕。

偶尔在吃肉的时候啃到的骨头到时很美味,在品尝带着腥臭味的佳肴时不小心碰到的阻碍就像是人在迈向成功时总会碰到的阻碍,让人既心焦又期待。接下来将会遇到怎样的困境,是否能成功渡过还是止步于此,这样的事情想想就让人兴奋,让人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太好了,偶尔吃到骨头真的是太好了。

要怎么吃骨头比较好。是先仔细的赞美一下骨与肉紧密美妙的结合,再一边赞叹这美丽的结合就像是上帝给予的宝物一边粗暴的把肉从骨头上扯下,把带着白筋和些许骨刺的肉简单的咀嚼吞入腹中。或者是更加细致的品尝美味。细致的,想对待情人一样温柔细致的品尝,先用餐刀把链接骨与肉的筋脉割断,观察好肉的纹理后顺着纹理一条一条慢慢用嘴撕下吃掉。这两种选择都充满了趣味,不过我个人在用餐时不爱借助外物,尤其是在对待美味的鲜肉的时候,用餐具或者是烹饪都感觉是辜负了眼前的这份难得的佳肴。更何况粗暴吃法的饱腹感是其他吃法完全不能比的。

骨髓是必须要吃的。我不擅长吃骨髓,每一次都吃不干净,所以吃完后总是带有一种愧疚感,这没有把自己喜欢的食物吃得一干二净的愧疚感也是我喜欢的,感觉自己少见的变得沮丧比获得成功更加令我喜悦。

不过这次,我一定要成功吃干净,我可是做好了准备的。

吃完肉后仔细的舔舐掉手指上残留的血迹,骨头是我在准备用餐前就处理好的,被切出整洁漂亮的断面的骨头很方便人去吃净骨髓。把舔干净的手指伸入切口试着搅动一下,感受着骨髓的分量,不过,Lucky,这次挺多的,肯定能吃过瘾。

接下来就是要啃骨头了,这是我最讨厌的步骤,枯燥无趣,没有吃肉时爽快撕下肉来的快感,也没有吃骨髓时想着能不能吃干净呢的挑战感。骨头啃起来十分麻烦,这种大个的骨头啃起来相对好一些。先把骨头从上到下仔仔细细的舔一遍,顺便吃掉撕扯肉时残余的筋与骨丝。

这个时候要专注,不能把骨头也顺带啃碎也不能残留太多难以吃掉的边角料。我这一点想来做的不好,不然怎么会老止步于进食比赛的亚军呢。

我不喜欢在啃骨头这种枯燥无趣的事上浪费太多时光,为了享受美食而浪费时间并不罪恶,但是我总会在啃的时候想起很多与吃无关的,令人心烦的事情和讨厌的人。喧闹的孩子们笑着撕毁宝贵的藏品,聒噪的偏见者自作聪明地把观点强加给别人,各式各样的人为了自己的欲望扮演成其他角色,毫无顾忌的在别人的界限内上演闹剧,还有人们无端的好意,善良的让人觉得背后一定有什么阴谋。每每想到这些,就不禁全身发颤,相比和人们相处,还是吃掉人们更让我安心,毕竟吃下肚的东西不会骗人。

吃肉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粗暴地用牙齿撕咬着生肉有让我有一种回归本源的快感。我喜欢这样挣脱去礼仪的衣服,露出我作为动物的丑陋本性。这种来自文明和道德的华丽服装总是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只想彻彻底底的把它撕开,让心中野兽出来透透气。

“最后一根骨头了……”

我把桌上最后一块骨头扔到了地上。

“我再也不想吃骨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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