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在这样的一个故事里,我只是听众,而故事发生的年代也注定我无法在其中扮演任何的角色。

   坐在我面前絮絮说着的,是一个叫做沈约的耄耋老人,大报馆的退休馆长,端正地坐着,发都白了,依然齐齐地梳理,一丝不苟。他说的当口,偶有几滴浊泪在眼底聚了,三三两两地落下,来不及收拾,于是在褐色的桌面化开,顽强地漫溢,仿佛不甘心的女人。

   他颤抖着双手将镜架移开一点,又用蓝边的方帕轻拭了眼角,方才从怀中取了一份东西出来,小心翼翼地打开,原是一枚碎裂的翠玉手镯。

  多少年,依然碧绿剔透,不罢不休,好似那天荒地老,一生。

  只是,再不得圆满。那所有的故事俱都始于此,又止于此……

    30年代,上海。

    多么俗气的背景。

    我仍免不了俗,因那故事确发生于当时当处,我一个写手,从刚学写作时起,便被教导一定要交代了时间地点。

    当然,还有人物——沈约。

 沈约不是上海人,从南方的某个小城过来,喝了几年墨水,一心想着在如此的大都市立足,灯红酒绿,歌舞升平,满眼的新奇诱惑,哪里和山明水秀一个世界?原来,一样的天空,也可以有不一样的生活。

   无奈局势混乱,想要在上海谋一份生计谈何容易。沈约自是不甘心,不撞南墙不回头的顽固劲儿,倒真让他碰上了运气。一间小报报馆缺了人手,拉他做了编排,薪水不高,也还够吃够用。报上俱都登些小明星的花边新闻或是街头巷尾的劫杀案,什么新鲜出炉的小明星何美丽被某银行家包了,什么卖报老者暴尸街头,疑为情杀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对此,沈约自是难以习惯,可为了生计,只得习惯。

   一日,不记得是哪日,天天都是平常,天天又都不平常。或许就有一天,改变了一生。

   那日,有一女子来到报馆,20左右的模样,窄腰棉布旗袍,小鸡翼袖,挽着发,用发胶紧紧地固定着,梳了几根流海恰恰垂到眼前,简单却精致,神清气爽。

  “什么事?”沈约小心问道,好象怕惊吓了她。

  “登寻人启事。别的报馆太贵。”

  “寻谁?登几天?”

   “我爹,他有疯病,登3天吧。我怕他出事……”那女子诺诺地说着,始终垂着眼,怯弱羞涩。

   “好吧,我给你安排一下,你等会到那边付费。”沈约向一旁的何琼努努嘴,示意那女子过去。

  女子刚刚挪步,又被沈约叫住:“对了,忘问你名字了。”

  “连雅。”

   连雅走后,何琼阴阳怪气地哼起了:“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又阴阳怪气地朝沈约使眼色,沈约心里好笑,故意不理会她。何琼自是毫不在意,一人自得其乐。

   何琼,报馆的会计,一张黄瘦的脸好象营养不良,又点缀了几粒雀斑,不好看也不难看,是那种丢到人海中再也寻不着的主儿。

   不出两天,连雅的父亲便自己回了家,那疯病是间歇性的,一旦醒了,也就找到了回家的路。连雅一家实在不富裕,甚至连日常的生计都成问题,靠着政府的一点救济金过活,连雅虽识些字,却也不足以教人文化,只得零零散散地替人补些衣服换点小钱,半死不活地撑着。

 人与人不同,生活与生活不同。

   旧时的上海流光溢彩,除洋人外,还有那些留学欧洲的假洋鬼子,一旦回国,必然少了原本的乡土气息,恨不得从里到外都散发着所谓的绅士风度,开门拉椅,自有一套规矩,毕恭毕敬又不少了半点傲气。

   沈约倒是乐意接受这所谓的风度,甚至羡慕得很,于是咬咬牙,买下一套行头装扮自己。黑色短风衣,礼帽,和一条纯白羊毛围巾,自然还有那具代表性地奔头,沾上发胶,齐齐地梳到脑后,油光锃亮。

   何琼看见如此的沈约,“哇”地大叫了一声,故作晕倒状。里间的主编也被惊动了,矜持地拿起单臂眼镜瞄了一眼,嘴里咕哝一句,又垂下头去,换了另一只手的单臂老花镜。沈约并不理睬,却满心的得意。

  只是这样的派头,连雅为何没见?

   怎的就想起了连雅,沈约自己也说不清楚。冥冥中自有安排,甚至连想念也不由自主。

   雨后初晴,又是黄昏。润湿的空气里弥漫着青草的香气,在如此这般的都市里难能可贵,三三两两的人缓缓度步,俱都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色,仿佛幻梦。

 有时那不愿醒的梦,正是因为知道那只是个梦。

   梦中散着湿气的巷尾,悠悠转来一人,素色的棉布旗袍,挽得服贴的云发和一张精致面容。她定睛看了沈约一眼,笑了,那样的简单干净。

 亦真亦幻,她确是连雅。

   沈约从上一次连雅留的地址得知,她的家就在不远处,于是便陪她一起走了,似乎理所当然。

   街边两座商场,其实是一家,中间有长长的通廊连着,悬在高高的空中,方便客人从一边到另一边,与现在的过街天桥有些些的相似,只是更精致了些。经历了风雨,依然婉转骄傲地挂着,想要天长地久。

   连雅停在橱窗前,看陈列的一款翠玉手镯,晶莹剔透,应是上品,她瞄了一眼价格,便有些遗憾地挪开步子,转而又心有不甘回头张望。

   离连雅家还有百尺的时候,连雅坚持不要送了,沈约见拗不过她,便答应下来。末了,补充一句:“明日有事找你,若你方便的话,五时在通廊等我。”

   不管连雅是否同意,沈约掉头就走了,他不想给连雅任何拒绝的机会。

 是的,不可以给。

 在那家商场,沈约倾其一月收入,将那枚玉镯纳入怀中。

   五时,通廊中央,连雅翘首等待,夕照温暖柔情,镀了满满的金色。她快乐惬意,她愿意等待,哪怕一生。

   沈约见到她的第一句话竟是:“生日快乐!”连雅错愕的表情:“我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日,你怎么……”

   这当然是沈约给自己找的理由,如今正好发挥下去:“从此以后每年的今天都是你的生日。”那作为生日礼物的玉镯也冠冕堂皇起来。沈约捏起连雅的小手,水葱一般的手指。套下去的玉镯,正正好好,环绕着白皙的手腕,无限依恋的样子。

 圆圆满满。

   20年来,得到这样一个男子的宠爱,她怎能毫无感动,又怎能毫不动容。

   她与他,快乐男女,一起吃饭,读报,聊天。他看她描眉,偷偷绕其背后想要惊吓一声,她却早已在镜中发现了他的踪迹。

  那年那月那日,就注定了一生?

  他那般得好,她怎能不爱他。

   人间自有多情种。一个女子,再冷若冰霜,一旦爱了,必然倾其所有,为他。爱他的声音,爱他的眉目,爱他的全部,今生。

  还有来生。生生世世。

  天荒地老。

  可以吗?

   只是从古到今,红颜多薄命,浓情多痛苦。最终变了凄凄切切,肝肠寸断。

  肝肠寸断。

    有些美丽总不长久,莫非上天也会心生嫉妒?

   连雅的老父又失踪了,然而,这次却没能走回来。再见到他的时候,已是一具黄浦江面的尸体,沉沉浮浮,他再怎样的不甘心,也搏不过命去。人总是要弄得伤痕累累,甚至豁出了生命才肯勉强承认原来一切自有安排。

   对于老父的后事,连雅未让沈约插手,于是沈约从不曾进过连雅的家门,尽管他在那处已徘徊了许多次。他拗不过她,他想,她不让自有她的理由,她有着她的温柔也有着她的倔强。

   然而,丧事过后,沈约却与连雅失了联系。连雅不再出现在约会的地点,更不再找来。第7日,沈约终于忍不住,去叩了连雅的门。

 没有应门,因为那里本没有人。

 房东说那女子早已搬离,了无踪迹。

 她,已然不在。若大的上海,若大的都市,她,已然不在。

 一日复了一日,没有半点音讯。

   那女子,着一身素色旗袍,被发胶紧紧贴于脑后的秀发,精致的面容,竟从人间蒸发一般,遍寻不着。亦真亦幻,她或许只是一个影像,不小心投在了他的心上,烙上印记,一生牵挂。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这世间的爱情竟都长了一样的面目,一半儿幸福,一半儿苦难。男与女,我与你,都是寂寞和空虚。

 只是如今,他在这里,她却不在了。

 然而,何为有,何又为无?这红尘俗世,瞬息万变,本就不该奢望永恒。

 三个月后,沈约知道了连雅的下落——她在舞厅做舞女。

 这是徐家汇最大的一间舞场。白色吊顶,镶刻着玉兰花样。廊柱也是白色的,直刺上去,带着不由分说的傲然。

 在这样的地方,即使不邀舞女,也少不了花费。沈约不管不顾,他只要找到连雅。

    舞场的舞女统一由一个中年妇女管理,客人的花费必先经过她手,然后抽不一部分给下面的姑娘,这比例和舞女是否红牌有关。舞女们都坐在后场,客人邀请须通过花笺。所谓花笺,即一张窄窄的粉红色纸条,客人会将自己的名字写上,交由那中年女人带进,送到指定的姑娘手中。至于是否应邀,姑娘们可以自行决定,或是将纸条转与其他姐妹也未尝不可。

 都是一样的青春,有人衣食无忧,明媚笑厣;有人却流转于虚情假意之上的表面浮华,掩藏不住背后的空虚,焚尽了心肺。

 如花般的女子,却不由得自己,唯有忍住了泪水,等待好人家的出手救助。无奈,泥足深陷。

 沈约附上了花笺,要的是见连雅一面。

 然而,连雅却不肯相见。她为了躲避他,竟推掉了所有邀约。

 她怎么就如此狠下心来,谁知负心?她又怎么竟真的自甘堕落。

 曾也有了誓言。可是,人在变,事物在变,心情在变,何在乎一句话?她不是说了一生,那又怎样?天荒地老,幻梦一场。

    沈约,又怎么甘心得了?放下了越多,拥有的越多。他是俗人,他如何做得到?若说忘记,并不等于从未存在。

  她还在那里,她还在心里。

    沈约夜夜去等,几乎耗尽了所有。

  缘分未尽,他等到了她。

  连雅随沈约去了住处,一路无言。

   褪了漆的木质楼梯,阴暗窄小,容不下并排的两个人,即使他们有着最为亲密的关系。沈约和连雅,一前一后,踩着“吱吱呀呀”的台阶,岌岌可危。

    何处是终点?

   不大的房间,又少了温暖,空气也凝重起来。沈约不说话,只等连雅开口,可是,她也没有。

   起了风,吹动了昏黄的吊灯,气氛变得扑朔迷离。光影晃在连雅的脸上,身上。她是谁?

   苍白着一张脸,配上血红的嘴唇,显出妖冶的样子。绛红色的锻质旗袍,在左侧的肩上和右侧的腰间各有一朵金色团花。她面无表情,那厚重的脂粉下掩饰了她的面目,还是灵魂?

  她是谁?

   沈约的目光停在她的左腕,晶莹剔透,那一枚玉镯,即便多少风雨,还是永恒。

  那么,戴着它的人,也还是连雅。

   连雅说了第一句话:“我走了。”起身便到了门口,沈约扯住她紫色的围领,不放她走。他与她纠缠,怕一消失便再没机会遇见,仿佛手中的水,握得越紧,走得越彻底。

   她意志是那样得坚决,不给任何理由和机会,执意要离开;他意志也是那样地坚决,无论有没有理由,执意要留。

  无奈,生死由命,何况爱情。

  爱情?

   沈约绝望,一拳击出,碎裂了身边的梳妆镜,那曾经的圆圆满满,化成点点碎片,每一片都是他与她的眼泪。

   那女子跳将过去,被沈约抬起的胳膊挡住,她更加歇斯底里,捡起一枚碎片划过手腕。沈约也冲出去抢,二人相持不下,血与血,混在一起,分不清你我。终于,她精疲力竭,颓然倒下,泪水弄花了妆颜,成了条条的红色河流,泻下,泻下。

 她还是走了,命里如此。

 世间男女竟都一样,注定要走,仍忘不了回头张望,再旧的回忆,也坚持着缝缝补补,补补缝缝。

  不离不弃。

   沈约没再去舞场,去与不去都是一个意义,或是根本就无所谓的意义。

   而连雅也不再接花笺,她被一个叫做贺一笑的男人包下,做固定的舞伴。贺一笑是何许人也?全上海顶尖的金融才子,少时风流,老了也不逊色。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女人。

 他只有金钱和女人。

   沈约守在舞场门口,盼能看一眼连雅的背影,却盼来了他与她,相依相偎。贺一笑穿着得体,连胡须也一丝不苟。她望见了沈约,于是驻足,相对无言。然后离开,随那男人上车,驶离的车轮卷起一片水花,恋恋不舍。

   寂寞无声。这是两个多么善于保护自己的人,封存起心底所有的澎湃,外表的平静骗了对方,也骗了自己。

   可是那眼瞳里,是直刺心窝很久也无法释怀的悲哀。很久是多久,怎么美丽却冠不了这样的头衔?

 沈约返身回去,还能回去吗?

 那一晚,落了雨。

  雨砸疼了地面,尽管那只是水滴。情也伤了人,尽管痴缠绵长。

   沈约肚饿,进得路边摊要了一碗拉面。伙计拉面的当口,沈约想起了何琼,何琼即将成婚,先生也是报界的,普通的男人,相识得平淡,相处得平淡,没有轰轰烈烈的过往,却没有坎坷地成了婚,然后平淡相对,也能一生。

   那拉面少年娴熟的技巧,一团面在他手中翻转来回,手指一动,便千条万缕。拉得长,便细,短则粗,面还是一样多。缘分何尝不是?有平淡却绵长的,有浓烈却短暂的,缘分还是一样多。

   有来便有走,有缘起就有缘尽时,世间万物大约都是这样从无到有,从有到无吧。

 罢了。

    午夜时分,连雅才回到自己的住处,屋内没开灯,她也不打算接受光亮。

 她属于黑暗。

 里屋跳出一个瘦弱男子,夺过连雅的手提包,翻出所有钞票,贴在唇边满意地亲吻了一下,然后转身出了门。

 这个男子,是连雅的弟弟连豫。

  连雅有一个弟弟,沈约毫不知情,连雅也不会让他知道,因为连豫只会吃喝嫖赌,又深染了烟霞癖。老父过世后,连豫已是唯一的亲人,她不要他死。

    所以她只得养他,任他吞云吐雾,涕泪横流,她只得养他。他一离了她,怎么过活?她一离了他,怎么过活?相依为命。

 连雅也劝他戒了大烟,反复几次下来,毫无成效。说到底,这世上又有多少事是戒得掉的。

   那贺一笑深谙了她的心理,收放自如,她成了手中的风筝,飞不出他的天空。

   贺一笑要娶她,做他的九姨太。那前面的八位,各式的年龄,都侍在同一个男人身边,不愿离弃。她们也曾经爱过吗?然后又被遗忘在哪里?女人想要自己的男人爱她并与她长厢厮守,倘若少了一样,也要紧紧抓牢了另一样。

   男人说:“我不会娶你。”女人必会期冀他仍爱她。男人说:“我不爱你。”女人又会期冀守在他身边,只望着他身影,一生一世。

   他已不爱她们,她们却宁愿守着不走,哪怕守的只是一副皮囊。他是她们的男人,永远都是。

   太太们闲时没事,吩咐下人泡来八宝茶,用上等的龙井配上参片、红枣,枸杞和菊花,兑上冰糖泡了,一人一壶,围了两桌砌方城。连雅自是多余的一个,第九房,等上第三桌,似乎也不久远,那些太太们俱都是这么等过来的。

 她算换了一种生活,锦衣玉食,那又怎样,不是幸福。

 然而,选择却不由她,她还有个弟弟,他不能死。贺一笑当然会安排一切,将连豫安置在码头做上了小监工,对别人呼来喝去,连豫已然满足。这一切,只为博连雅的欢颜。

   欲望总是无止无尽的,连豫不是个省油的主儿。他伸出手还要,还要,还要!

  还要?女人已经到手,怎由得你还要?

  贪得无厌,历来一样的下场。

    主编给了沈约一条消息,要求登在头版,用大号的字。标题是:金融巨子贺一笑再结良缘,如花美眷,巧笑妍颜。那照片上,是他与她。

 他与她?怎么真的是他与她?

 沈约粗暴地将材料扔在一边,我——不——干!

 不干可以,走人。主编也将单臂眼镜扔下,一个字:滚。

   沈约收拾好自己的物品,“滚”回住处。屋内的梳妆镜还碎裂着,玻璃片只是拢在一处,好像等待重圆的那天。沈约定定地看着,刚想发泄,有人扣响了门。

 门外站着的,是连雅。

 她依然美丽,说着自己的婚期,沈约一手扶门,笑得惨淡,拦她在外。

 他与她说了很多,报复性地字字刺痛。你是谁?从不曾在我记忆里。连雅落下泪来,“啪”地一声掉进沈约的心里,很疼很疼。

   门掩上了,他在最后看见告别的连雅,挥舞的手臂上那一枚圆圆的玉镯,闪着清洌的光。

  忘记不如原谅。

   沈约睡了两天,迷醉在梦里。可是,他还得活着,世道再怎样的不景气,他是男人,他还有力气。

   沈约是喝墨水的人,在码头扛不了太多的重物,一天挣的铜板只勉强够填饱肚子。累是当然,还有一个颐使气指的小监工,让人多少也满意不了。

   同伴们说,这人不可小觑,上上下下都对他敬畏三分,想是有些来头。沈约仔细瞧起,竟觉得他的眉眼与连雅有几分相似。

  果然,他姓连。

   沈约只觉脑袋嗡嗡作响,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怎会这般,一切自有天定。

   有时候,知道并不比不知道要好,说并不比不说要好。糊涂一生,未必就不幸福。可是他不是那样的人,他想分清个是非因果。

   在他还未明了半点的时候,前方却发生了喧闹,有人争斗。好象没有理由,也不需理由,一群人将某一个人围在中央,拳飞棍扫,有备而来。只消几分钟,那群人都散了去,惟留了中央的人,静静地成了一具尸体。

  连豫死了。

   沈约是何等聪明的人,当他终于明白其中的是非恩怨时,只有一个念头:带她走。

  连雅没了顾虑,他为何不能带她走?有情人终成眷属。

  沈约被意念驱使着,他沿着街道奔跑,奔跑……

   黄昏的通廊,夕照温暖柔情,镀了满满的金色。她曾在这里,等他,那约定里有一生的时间。可是她却从不曾在他的记忆里,他说的。连豫死了,沈约也冷了心,生无可恋。

   美丽通廊,有个女子飘然落下,晚风吹起她的裙边,被落日映了满腹的柔情,她带着笑,仿佛天使。

   他听见轰然一声,分不情在前方还是在心里。他跪在她身边,长哭不起。那一枚玉镯,断裂成几段记忆,再不圆满。

  尘归尘,土归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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