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笔记

《牛津通识读本:法律》

法律的诱惑

对于法律的过度信任

当法律不能提供救济时,人们会觉得沮丧和愤怒。但是法律对于反社会行为的管制,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本书第六章提到的技术给法律带来的挑战,应该说明了这一点。我们向法律——或者律师——寻求帮助时,很有必要去回忆一下伟大的美国法官伦恩德·汉德的话语。汉德法官针对人们对于法律的过度信任,开出了这剂解药:我常常在想,我们是否将希望过多地寄托于宪法、法律和法庭之上。这是错误的希望;相信我,这是错误的希望。自由在每一位男子和女子的心中;当它在那里死去时,宪法、法律或者法庭,都将束手无策。如果它依旧在每个人的心中,那么它不需要任何宪法、法律或者法庭来加以拯救。

法律的功能

①法律提供了安全与自决,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和政治的进步。

②霍布斯认为,只要我们希望维持秩序和安全,法律和政府就是必需品。因此,根据社会契约,我们需要将自然自由让渡出去,以创造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在今天,他的哲学被认为有点威权主义,因为他将秩序置于正义之前。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他的理论——事实上,他自己也承认——是为了削弱革命的合法性,哪怕革命旨在反对恶政。

③20世纪的英国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

我认为,法律有两个伟大的目标:一是维护秩序,二是伸张正义;然而,这两个目标并非一直保持一致。有些人重视秩序,将稳定置于正义之前;而有些人重视救济不平之事,将正义置于稳定之前。正确的解决之道,是保持二者之间的适当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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