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十五贯戏言成巧祸,男主人笑谈丧性命!

选自《春在堂随笔-卷[=juan4]十》

南宋时,浙江杭州有一个叫刘贵的人,字君荐,妻子王氏,妾陈氏。一天,他带了妻子到她娘家向他岳父祝寿。他岳父王翁,因见女婿贫穷,就给他十五贯钱,叫他去做小生意嫌点钱,王翁留女儿暂住,让女婿先回家。

刘贵在路上遇到朋友,一起饮酒,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妾陈氏见他背着这许多钱回来,就问他怎么回事?刘贵喝醉了酒,就对她开玩笑说:“我因为家里贫穷,我们不能再在一起过活了,我已把你租给别人啦。这是别人给我的租钱。明天就要把你送去。”说完就上床,很快进入梦乡。

妾陈氏想把这件事告知她父母,就到邻居朱三老家里,把这事告诉了他,并寄宿在他家里。一大清早她就上路。然而刘贵在夜里熟睡的时候,有一小偷进入他家,偷他的钱。刘贵惊醒,起床追赶他,恰巧地上有一把斧头,这贼就拿起斧头杀死了刘贵,并将他的钱全部背[=bei1]走。第二天,邻居见他家的门很迟还没开,进去一看,发现刘贵死去的惨状。朱三老说起昨夜他的妾来借宿的事。于是他们一起去追寻。

妾陈氏没有走到一半路程,因为疲劳就坐下来休息。当时有一名叫崔宁的,从城里卖丝回来,也得到十五贯钱,就同她一起在歇息。追赶的人赶到,见到了就抓住了他们一起回去。并告到官府,说崔宁与陈氏有奸情,杀死她丈夫,偷盗他钱财一起逃走。结果两人都被斩首。

后来,刘贵的妻子因为丈夫死去,家里贫穷,她父亲就派人去接她回家,中途遇大雨,就入树林中避雨,被一强盗抢去,占据为妻。有一天,这强盗偶然说起几年前做贼时,曾进入一人家,杀了这家主人,抢了十五贯钱的事。刘贵的妻这才知道杀害她丈夫的就是这个强盗。后来她乘机逃了出来,把这事告到杭州府,这件事才弄清楚。官府依法处斩了这强盗,没收他家里全部财物,从中拿了一半给刘贵的妻子。刘贵妻子就进了尼姑庵,一直到死。

按:这事不知道出自哪本书。我从清朝的人写的一本小说《今古奇闻》看见过这事,这与戏院里所演的《十五贯》的故事情节完全不同,并且这事是发生在南宋,并不是在明朝时发生的。我怀疑可能是自宋代相传下来的,有“十五贯狱”,后人改换它的本末,就牵强附会说是况太守的事了。《十五贯传奇》乃是本朝江苏吴县朱素臣写的,与况太守时相距也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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