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一篇

我在步行回到小区的路上,很干脆地把西服外套脱掉了,身上唯一的一件白衬衣是灯芯线质地,比较厚实,即便外面刮起轻轻的微风,我却觉得热度刚刚好,如果不脱外套,我的背部肯定要出汗。

出汗就势必得洗澡,还得换衣服,难过的是,还得洗衣服。

我恨不得把臭袜子、胸罩、棉衣、外套、西裤内裤全都一股脑儿塞到洗衣机,让它们一气胡乱搅,省得用手洗洗得我一手儿的包。

可事情总是让人哭笑不得,衬衣是白色的,必须用手单独洗,否则,它十有八九会被其他的服装染黑。

如果它被染得发黑,等下一次我换上身时,一定会气得脸色发黑。

庆幸的是,我比较狡猾,在步行的时候,很果断地脱掉了外套,这样会不容易出汗,没有出汗,就不必换衣服,衣服不换就不必用手来洗。

窃喜。

当衣服们在机器里胡乱搅时,我可以解放我的身体和四肢,或者趴在床上诈尸,或者鲤鱼打挺蹦起来环了双臂驻在窗口沉思,要不然就开了电脑敲出一屏幕的白纸黑字,字不成文时甩门而出又进入厨房掏出一杯冰凉的果汁,果汁才嘬了一口又觉得这种玩法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于是推开儿童房门想看一眼那个在床上

折腾了老半天也睡不着的宝贝小儿子。

他睡得正香,我站在门口就闻到他的鼻息,他今天玩累了,否则,不会睡得这么早。

下午他给我电话,奶声奶气称道,他想要一个手抓饼,我当时在产说会现场,很不耐烦地挂断了他的电话。

事后,他跟他哥哥一起玩过了头,也把这件事给忘了,以致于他妈妈很晚回家时,他对此事再也不提。

如果他还记得自已提过的要求,而我又两手空空回到家里,他一定不会跟我善罢甘休。我了解他,比他了解自已更深入得多。

我去给他掖了一下被子,蹑手蹑脚退了出来,再给他关好房门。

洗衣机的轰隆声足够聒噪,既而噪得我心情烦躁,我只得关紧自己的房门,将外面的喧嚣隔绝起来。

事情有了一线转机,房间足够安静,我也开始清静。所谓清静,就是闭着眼睛玩命,就是在心灵深处寻找一方小确幸,就是在小确幸里用天马行空的思绪往万马奔腾的世界汇入、合并,然后,脸色潮红,犯起了相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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