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张保单

      2006年9月26日,我的第一份重疾保单生效了。买这份保险的时候,我24周岁,月工资1200左右,还没有结婚,没有房贷车贷,当然也没有存款。父母50岁。

当年的纸质保单找不到了,只有电子的


      卖给我保单的是一个同事的朋友,一个胖胖的和我年龄相仿的男生。现在他应该是不在这个行业里了,因为我的服务人员历经数次的变更,现在是一个叫郗瑞武的营销员,我没有见过他,也没有接到过他的电话,不过他业务应该还可以,已经一年多没收到保险公司的换代理人信息的推送信息了。

      这份保险是一份重疾险,重疾险的作用是补充因患病而产生的收入损失的。当时购买的时候我并不理解。刚才查了合同才知道,里面包含二十种重大疾病,没有轻症,有身故责任,保额是五万。通俗点讲,就是我如果得了那二十种病里面的一种,或者身故,我或者我的受益人就可以得到5万块。(这一整理才发现,我的受益人忘了当时写的谁了,需要联系业务员确认一下)。

      2007年,保监会统一了在售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病种,统一规定了25种属于重大疾病范畴的病种,我这份保险在那之前,所以只有二十种病种,但是我看了一下,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心血管病等的六大高发重疾是涵盖的,所以这份保单还是很不错的。

      购买时,我24岁,每年850元保费,缴费期20年,保障到我70周岁。到期如果不发生理赔,返还我所交的保费,17000元。我记得当时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康宁终身,顾名思义是保障到终身的,一种是康宁定期,保障到70岁的,我选择了定期,当然是因为保费便宜。




                                  当时买保险的存在的问题与补救

      1、应首先父母和自己的医疗需求。因为父母也没有社保,所以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应该首先考虑的是父母的医疗需求。按照概率来讲,我们家庭最先面临的应该是父母的医疗需求问题。还有,医疗险需求是要优于重疾险考虑的,还是大概率来讲,一般医疗的概率比重疾的概率要大得多。

      补救措施:国家普及了新农合

      2010年左右,母亲因胃炎住院治疗,2015年,父亲因肝癌晚期住院治疗。前者花费不高,我记得共花费五千多,新农合报销了三千多,其余两千我们自己承担。后者因到北京确诊,前期花费不少,后期在居住地住院治疗,有大病统筹,自费部分只有几万块,对家庭经济打击不大。

      2、重疾险保额不足。重疾险的作用是补充因患病而产生的收入损失的。我当时年工资大概是14000元,如果我不幸得重疾,因为年轻恢复快,可能需要休息5年左右的话,收入的损失是7万,算起来5万元省着点基本够我生活之用。但是因为当时我没有社保,也没有商业医疗险,意思就是看病自费。所以如果我得病,因为我没有存款,所以赔付的钱可能大部分是先用来支付我的医疗费的,够还好,不够就会很麻烦。因为当时我弟弟还在上大学,所以父母基本也没什么存款。那时候能想到的办法,就是亲友们借款,或者是出卖房产了。

      正确做法:至少拿出工资收入的10%-20%,购买保额为10万元左右的重疾险。


这是保单的交费信息,已经缴纳了14年

      至于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说实话我忘了。本来觉得好像是因为姨妈得了乳腺癌,后来一看时间对不上,姨妈是2008年或者2007每年左右得的病,这保单是2006年的。可能因为一些家庭事务,觉得身体出现了某些问题吧(当时还觉得买的这个保险是用来看病的呢)。我买的时候没有比较同类产品,也不知道还需要比较。中国人寿是国有企业,当时也没什么可比的。

      我买的这款保险现在已经停售了。后来经过各年版本的修改,增加了重症种类和轻症等,没有通知我升级合同,或者是给我自动升级。虽然这件“棉衣”已经明显不适合我了,又小又破,但是我会继续缴纳这份保险,因为我的经济家庭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重新配置了家庭保障,这件保险,我就拿来当棉帽子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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