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明天

        这地方的晚霞是好看的,有一个土名,叫火烧云。说“晚霞”人们不懂,若说“火烧云”就连三岁的孩子也会呀呀地往西天空里指给你看。晚饭一过,火烧云就上来了。照得小孩子的脸是红的,把大白狗变成红色的狗了。红公鸡变成金的了,黑母鸡变化紫檀色的了。喂猪的老头子,往墙根上靠,他美盈盈地看着他的两匹小白猪,变成小金猪,他刚想说:

      “他妈的,你们也变了。”

      他的旁边走来了一个乘凉的人,那人说:

      “你老人家必要高寿,你老是金胡子了。”

                                                                            ——萧红《呼兰河传》

       汪曾祺在一本书中说过作家从来都不是教出来的,而是出自于生活。我相信看过许鞍华导演的电影《黄金时代》的读者,都应该知道萧红就是这样一个有天赋、灵性以及自己特色的作者。对于她的文字,我是从无感到喜欢的,因为我和她并不生活在同一个年代,但是每每我读她的文章都会引起些许的共鸣。究其原因,我想可能是相似的生活背景吧。我们同为女性,我们都生活在北方的小乡村,我们都暂时逃离了那个地方,用局内和局外人的眼光对那个地方进行观望。并且同时那里的经历都深深的影响着我们现在的人生以及以后的生活,好的、坏的······

       我的家乡是北部平原的一个小乡村,正如萧红《生死场》中所写的,这里的人忙着生,也忙着死。于我看来这并不仅指乡村,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忙着生,忙着死,不同仅在于有些人喜欢用理想将生死升华。再次重温萧红的文字,打动我的是上面对于“火烧云”的描写。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对于火烧云也是一样。萧红在《呼兰河传》中将火烧云写出了那么多的层次,但于我的记忆中就稍显单调,只是似水墨画般红色,橙色和白色的晕染。小时候喜欢住在姥姥家,因为没有人管自由自在,还有一个表哥可以陪着一起玩。农忙时节,姥姥常用塑料袋装着一些杏仁饼干,在装罐头的玻璃瓶里装满水,喊着我一起跟她去割麦子。小孩子做事情总是三分钟的热度,我也一样。在农田里自己哭着喊着跟姥姥要过一把镰刀,在姥姥的唠叨中装模作样的割过一会儿麦子后,便自持功高的坐在地头上的麦秸堆里,顶着大大的太阳用自己脏兮兮的手捏着姥姥给带的零食放到嘴里。等自己呆烦了,玩腻了,便开始缠着姥姥,跟在她身后和她展开长久的辩论,想尽各种理由让她带我回家,但往往结果都是我战败。然后自己去麦秸堆里找嫩生生的麦子粒剥着吃。每当收集的多了,便将一大把麦粒一股脑的塞进自己的嘴里,麦粒是有韧性的,自己咀嚼一段时间后便把它假装成泡泡糖开始往外吹。快到傍晚,实在玩累了,就躺在姥爷驴车上那个垛的高高的麦秸堆里,嘴里叼着一根麦秸,双手枕在自己的脑袋下面,二郎腿翘得高高的。不像现在都把粮食晒在马路上,姥姥村子里的场院是专门用来晒粮食的。每当临近傍晚的时候,姥爷就赶着他的小驴车,载着摞得高高的麦秸去场院。我也喜欢跟着他,虽然他是一位爱唠叨并且一生气就喜欢瞪眼,然后用高嗓门说话的老人,但我好像根本就不怕他。到了场院,他就开始把麦秸从车上卸下来,将它平铺开,然后再翻几翻。火烧云往往就是在夏天的这个时候出现的,同时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躺在姥爷已经翻好的麦秸上,看着天边的火烧云,同时麦香味不住的往我的鼻子里面钻。我大呼小叫的喊着让姥爷看那着了火的云,姥爷先是不理,而后双手杵着铁叉的柄,微佝着腰向西边看着。姥爷光洁的头上也有了一层光圈,黄灿灿的麦子也变成了金色,向西望去,那一片片的庄稼和乡亲都似被它镀了一层金,神圣而不可冒犯。


       对这种云彩最后的记忆是中学的时候,中学时代应该算是我们最单纯,但是又最疑惑的时候。对于“最疑惑”的解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几种情感问题都一股脑的在这个时候向我们抛过来。对于亲情,我们自认为已经长大要打破父母的枷锁,肆意的叛逆着。对于爱情,我们自认为对他已经有所认知,无畏的想要去尝试。最单纯又是对于上面最疑惑的解,什么都懵懵懂懂的,认为明天永远都比今天美好,总想着自己能够像雨后春笋那样肆意的生长。而真正经历过成长之后,才发现那时候只看到了雨后春笋生长的势头,而忽略了它的生长助力——风雨。那时候的我们谈论的主题永远都是明天。对于中学时代,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盛夏的下午,一群人吃过晚饭之后总喜欢匆匆的往教室赶,只为了在走廊过道旁的栏杆处占个位置,相对于闷热的室内,这里还能借一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吹来的凉风。而我,则喜欢和饭友一起去办公楼前边的那一排大垂柳底下散步,话题除了聊歌就是所谓的“明天”。幸运的时候,两个人一圈一圈的逛着,一抬头就会发现这样的惊喜,我们被红红的空气包围着,任凭是这么霸道的层层叠叠的枝桠也挡不住几束红色的光从上面漏出来。我和伙伴跑出它的荫庇,跑到草坪处望着西天。再看教学楼的栏杆旁陆陆续续的站满一起仰着头望向西方的稚嫩脸庞,调皮的男生招惹完这一个又去调戏那一个,而有的人则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微蹙着眉毛被青春的种种所困扰。过不了多久,熟悉的晚课铃一响,我和朋友相视一笑挽着手向教学楼走去,故意的放慢着脚步珍惜和微风接触的每一秒,因为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全都要和燥热相伴了。


       往事于普鲁斯特是《追忆似水流年》中的玛格丽特小饼干,正如他在书中所写的“气味和滋味却会形消之后长期存在,即使人亡物毁,久远的往事了无陈迹,唯独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 “它们以几乎无从辨认的蛛丝马迹,坚强不屈地支撑起回忆的大厦”。我时常对过去有一种失忆感,尤其是对于童年。每次用力回想童年的种种,都会痛苦的觉得自己从不曽在那个地方来过,没有能够成股的记忆流。我是一个爱黑白灰的女生,但不知道为什么关于童年的记忆碎片中总存在一双带着蝴蝶结的小红皮鞋。我再由此深入的回忆,常常会看到这样的一个场景,父亲坐在台阶前不知道做着什么,我紧挨着他,穿着带蕾丝边白色袜子的脚正在往那双小红皮鞋里钻。人对于往事的回忆总是需要一个代入品,并且这些代入品如今也并不常见了,就像我们的记忆,总感觉它存在过,但现在再也触不到了。就像有些人,明明你们就生活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兜兜转转的你们就像是两条不平行的直线,有过一次交点之后,仿佛两人进入了异次的空间,再无交集之日了。

       总说要活在当下,但直到长大我们讨论最多的依旧是明天。明天会更好吗?当然。但就像马云说的,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会很美好,但绝大多数人都死在明天晚上。如果真的想要争取美好的明天,首先要学会赶走自己人生的阴霾,而非被它笼罩。

作者: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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