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后服务

开学第一周,我们忙着统计需要课后服务的人数。根据教育局的文件规定,坚持家长自愿、学生自愿的原则,确实因家庭原因无法在课后及时接送的,可以向班主任提出报名申请。报名的学生必须是在校无不良表现,自律性较强,能在老师看护下自主学习。课后服务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服务时间结束,指定家长准时接回,不得委托校外托管人员,不得早退。家长必须保证电话畅通,如遇学校组织重大活动,或有极端天气,离校时间临时调整时,家长要随时关注学校通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接走孩子。一二年级采取“基本看护+素养提升”相结合方式,三至六年级采取“自主学业辅导+阳光体育或拓展课程”相结合。课后服务时间安排上午11:15-11:55,下午原放学时间基础上延迟80分钟,共120分钟。通知发出去了,照例有十几个家长看都不看,只能又再次说明参加课后服务就没有坐校车,要自己接送,另外也不能由托管接送。另外课后服务时间较长,孩子难免会肚子饿,但因为安全问题学校是不让带零食的。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因此课后服务不是用来讲课写作业的。根据参加的人数将孩子集中一起看护的或者进行一些体育锻炼活动,不一定是本班老师带。家长们一看要留那么晚就有一半打消了念头了,再一看不是辅导作业还不如拎回家自己教呢,免得心玩野了。到第二天,有两三个孩子递交了课后服务申请表。看了下名字,发现都是平时不看内容先签再説的那几个家长,为负责起见,又一一打电话确认。果然,家长们说孩子拿回来逼着要签的,他们也不知道什么表,他们说他们并不想参加的。其实我觉得国家推出这项措施初衷是好的,但能不能考虑下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首先是时间上,中午要到十二点,傍晚到六点,那么回到家该多久才能吃上饭?并不是所有的学校都有能力办食堂的。比如我们学校,老师们也是在外面集体合租了民居,雇了阿姨来做饭的,又怎么有能力弄几百人的餐饮呢?现在是昼长夜短,傍晚六点天还亮着,以后昼短夜长了,五点半天已经黑了,这路上的接送安全考虑过吗?要是让校车发车时间和课后服务的孩子一起走,那又要造成两方矛盾了。之前校车因为修路堵车等问题晚点了,家长们都抱怨连连了,现在要是让他们晚上七点才能到家不得疯了。其次是低年级孩子尤其是一年级孩子,从进学校起就盼着放学了,让他们在学校待那么长时间真的要哭倒一片了。唉,打了这么多字,我说了也不算呀,看下下周学校怎么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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