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欲求不满闹上法院?妻子:一周要3次!丈夫:你想都不要想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没有爱的性是苟且,没有性的爱是残缺。”

在男女双方交往中,到底是爱情更重要,还是性生活更重要呢?这值得我们深思。

前不久,在江苏淮安市,有一对夫妻,就因为丈夫性生活无法满足妻子,闹到了上诉,甚至是离婚的地步。

事情是这样的,这对夫妻刚结婚不久,妻子陈某二十七岁,男子高某三十一岁。

正常来说新婚伊始,两人应该甜甜蜜蜜,甚至有些人还会腻在一起,不管出入什么场合,都顺手撒一波狗粮,给过往的群众强行塞一波狗粮。

别人甜甜蜜蜜,他们却是反着来的。

妻子陈某的性格比较直,在她的认知里,正常夫妻一周有2-3次房事,这才是正常频率。

他的丈夫高某却说:你想都不要想...最多一个月2-3次。

妻子还特地去网络上查了一下正常二三十来岁夫妻一周多少频率合适,得到的答案其实跟妻子的差不多。

她的妻子怀疑自己的丈夫是不是身体出现问题了,想让他去医院检查,但是她的丈夫却严词拒绝,导致两人争吵不断。

这种情况下,不要说妻子会怀疑了,瓜瓜也是对此抱有一定的质疑。这事到丈夫高某那边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高某的意思大概是:我吃不消啊~

对于陈女士的控诉,高先生却认为是陈女士的欲望太高了,自己已经尽力去满足,可是她的要求让我恐惧。

高先生认为自己在性能力方面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对于性生活方面的兴致不是很高。

对此,高某还表示,自己晚上无法让妻子达到高潮,妻子就会发怒,对自己发脾气、骂人,说一些性无能、侮辱的话等。

对于丈夫的说法,陈女士承认自己脾气不大好,同时也觉得很委屈。

因为在两人闹矛盾时,常常会处于冷战中,丈夫也会在床上用木板或枕头将两人隔开,让陈女士不要越界,不能碰他。

为此,陈女士表示自己的生活过得很压抑。

陈某久久得不到丈夫的满足,跟丈夫商量时又得不到反馈,这落在丈夫眼里就是妻子在半夜大吵大闹,吵得街坊邻居人尽皆知。

为了能够缓解夫妻间得矛盾,两人互相妥协,签订了一个协议,其中一项是陈女士不得强制要求高先生有性生活,否则罚款200元。

此后,丈夫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差,回家的时候还对她不理不睬,碰都不让她碰。

妻子甚至觉得是丈夫在外面有人了。最终这个协议也荒废了,变成了“空头支票”。

两人闹得越来越大,最终是在无法忍受的高某,向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说实在的,发生这样的事情,两者都有问题,但问题的根源其实还是在高某身上。

他的不作为不回应,是妻子情绪的导火索。而且家庭发生矛盾后,真的不应该出现冷暴力这种情况。

最终,两人的婚姻以离婚画上了句号。其实在矛盾产生的过程中,有感觉到的是,妻子一直在主动寻求解决办法,但丈夫迟迟不给回应,甚至一度做出一些伤害夫妻感情的事情。

沉默解决不了问题,不管是新婚亦或是老夫老妻,想要家庭和睦的话,中间的沟通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们要知道:性不应该是爱的替罪羊,不是我不够性感,你技巧不好,我们的性就有问题。应该是我们无法坦诚相待,没有看到对方需要,忽视对方感受,所以才有问题。

一段婚姻是否能够长久,感情是基础,沟通才是中流砥柱。一直以来,相亲后快速结婚或者闪婚,都存在很大的弊端。

婚姻是靠感情开始,但光靠感情是撑不住一辈子的。

爱能让性闪光,性能让爱升华,如果没有爱和性,大概我们没有底气走一辈子那么远。

在传统的教育下,很多人都羞于谈性,但这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婚姻。

古人把性生活比作鱼水之欢,就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如果把爱情比喻成鱼,性生活就是水。鱼儿离不开水,水里也不能没有鱼。

那么问题来了:你认为在婚姻中,爱情和性生活,哪个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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