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伦,我喜欢你快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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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喜欢杰伦快十年了。

听他唱了很多歌,我也开始不像个孩子,有天我醒来耳机里循环的歌还在唱,那时候我以为我喜欢他的日子也不过是朝朝暮暮的倾心。后来把他的歌听了一遍又一遍,道理看的越来越透彻,他唱歌风格变了又变,我还是很喜欢他,不论什么时候都很喜欢他。

最初对于他的印象是我听不懂的双截棍,嘻嘻哈哈歌词唱的很快,我什么都听不懂。那时候也不觉得他好看,也谈不上喜欢,只是第一次觉得原来这种听不清歌词的旋律竟然也可以这么好听。

后来也没有过多的关注他,还没有拥有手机的那个年代,听他唱歌都是奢侈;再后来他上春晚,站在舞台上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叫“周杰伦”的人在舞台上发着光。那时候他还很瘦,好像还没那么爱喝奶茶,还没结婚,还没当父亲。我现在想起来那些日子,都觉得离我很近,若不是铺天盖地的消息说他当了爸爸,说他胖了,我还觉得我的青春似乎尚未结束。

念高三的时候,有一节语文课老师专门讲杰伦的歌词内涵,讲他字里行间词的用法,讲他歌声里的特殊情感,那节课我听的很认真。我还记得那个发际线很高的老师站在讲台上,嘴里蹦出周杰伦三个字的时候我心跳加速的感觉。那时候,我真觉得我爱死周杰伦了。

整个高三,我过的十分压抑,失眠的习惯也是那时候积累的。每个失眠的夜里,我都插着耳机听着他的歌。那时候学校不让用手机,每天晚上就只能钻在被窝里偷偷的听他唱歌,那是我整整一年失眠的夜里的唯一慰籍。

那时候,我一整个青春,都写满了周杰伦这三个字。

02

我喜欢你这么多年,最想要的、最好的都拥有了。

很多人都说,杰伦是自己一整个青春岁月。于我而言,大概除了岁月的礼遇,还收获了一些别的东西。

以前从没想过他能带给我什么,但后来却阴差阳错的认识了一群超有爱的杰迷。即使我真的一点都不擅长交新朋友,也和他们相谈甚欢。

小白是个很努力的男孩,捡了一只流浪狗养了很久很久。狗狗很淘气,小白给起名叫板栗,脖子上挂着小铃铛,笨笨呆呆的总爱睡觉;木头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唱歌很好听,乖巧的样子总让人觉得很欢喜;疯子大哥哥偶尔会约上他们一起玩板,偶尔会唱很好听的歌,和他聊天总觉得很轻松;三岁总是扎着俩个小马尾,圆圆的脸总是很爱笑;翘课学地理知识的,未来一定会成为很好的老师;村长妹妹真的超漂亮,偶尔联系几句总是糯叽叽的很想抱;和尚总是爱喝酒,熬夜的时候总会跟大家打个招呼;狗剩子说话总是尺度很大,大家总觉得他一说话场面就控制不住了……

他们啊,一定不知道认识他们的我有多幸运,一定不知道我遇见他们我有多开心。

以前觉得偶像的力量,不过是作为公众人物告诉大家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遇见他们之后,我才明白原来偶像的力量,是把原先不同世界的人聚合在一起,共同感受一整个世界的爱意和温暖啊。

03

如果青春是你,大概是我最幸运的事。

喜欢杰伦这么多年,床头贴的海报是他,耳机里循环最多的声音是他,最想去看的演唱会是他的演唱会。偶尔去超市,旋律一出来就立马猜得到;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的时候,街角的咖啡店是他;我不敢说我有多喜欢他,我只是因为他,爱上了我整个青春。

故事里的花已经开了那么多年,窗外的麻雀也早已经飞走了,我最爱穿的那件黑色毛衣磨出了旧旧的线,柜顶上放的那只青花瓷已经落了灰,有些话还是开不了口认真说给你听,那个听妈妈话的男孩子已经长大了,举着一把好看的气球唱着歌给女孩告白。我啊,越来越想回到过去了呢。

喜欢杰伦一年又一年,他的专辑发了一张又一张。耳机里循环着的歌我总听不腻,走在路上的时候听到他的歌会莫名跟着唱。我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周杰伦啊,我把难过存给你把喜乐存给你把离别存给你,我把一切存给你,然后继续喜欢你好不好。

可能有一天,杰伦再也不唱歌了;可能有一天,我再也不听他的歌了。

我就安静的坐在落日里,想念那些我们曾经疯狂喜欢的声音和歌曲。

青春是你,梦想也是你,即使还没有去看过一场你的演唱会,也还是会再继续喜欢你很多年;

很多年后,我都会想起,在舞台上唱歌的你,浑身都放着光;

即使你有一天唱不动歌了,我都会继续记着我们的青春还有你的故事;

谢谢你啊,唱了这么多年的歌;

谢谢你啊,让我们遇见了温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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