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派生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有4个主要特点: 抽象、封装、继承和多态性。
要较好地进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还必须了解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另外两个重要特征——继承性和多态性。在本章中主要介绍有关继承的知识,在第12章中将介绍多态性。
面向对象技术强调软件的可重用性(software reusability) 。C++语言提供了类的继承机制,解决了软件重用问题。
11.1 继承与派生的概念
在C++中可重用性是通过继承(inheritance)这一机制来实现的。继承是C++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类中包含了若干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在不同的类中,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是不相同的。但有时两个类的内容基本相同或有一部分相同。
利用原来声明的类Student作为基础,再加上新的内容即可,以减少重复的工作量。 C++提供的继承机制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在第8章已举了马的例子来说明继承的概念。见图11.1示意。
一个新类从已有的类那里获得其已有特性,这种现象称为类的继承。通过继承,一个新建子类从已有的父类那里获得父类的特性。从另一角度说,从已有的类(父类)产生一个新的子类,称为类的派生。类的继承是用已有的类来建立专用类的编程技术。派生类继承了基类的所有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并可以对成员作必要的增加或调整。一个基类可以派生出多个派生类,每一个派生类又可以作为基类再派生出新的派生类,因此基类和派生类是相对而言的。
以上介绍的是最简单的情况: 一个派生类只从一个基类派生,这称为单继承(single inheritance),这种继承关系所形成的层次是一个树形结构,可以用图11.3表示。
11.2 派生类的声明方式
假设已经声明了一个基类Student,在此基础上通过单继承建立一个派生类Student1:
class Student1: public Student//声明基类是Student
{public:
void display_1( ) //新增加的成员函数
{cout<<″age: ″< cout<<″address: ″< private: int age; //新增加的数据成员 string addr; //新增加的数据成员 }; 基类名前面有public的称为“公用继承(public inheritance)”。 声明派生类的一般形式为 class 派生类名: [继承方式] 基类名 { 派生类新增加的成员 } ; 继承方式包括: public(公用的),private(私有的)和protected(受保护的),此项是可选的,如果不写此项,则默认为private(私有的)。 派生类中的成员包括从基类继承过来的成员和自己增加的成员两大部分。在基类中包括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或称数据与方法)两部分,派生类分为两大部分: 一部分是从基类继承来的成员,另一部分是在声明派生类时增加的部分。每一部分均分别包括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 实际上,并不是把基类的成员和派生类自己增加的成员简单地加在一起就成为派生类。构造一个派生类包括以下3部分工作: (1) 从基类接收成员。派生类把基类全部的成员(不包括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接收过来,也就是说是没有选择的,不能选择接收其中一部分成员,而舍弃另一部分成员。 要求我们根据派生类的需要慎重选择基类,使冗余量最小。事实上,有些类是专门作为基类而设计的,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派生类的要求。 (1) 调整从基类接收的成员。接收基类成员是程序人员不能选择的,但是程序人员可以对这些成员作某些调整。 (3) 在声明派生类时增加的成员。这部分内容是很重要的,它体现了派生类对基类功能的扩展。要根据需要仔细考虑应当增加哪些成员,精心设计。 此外,在声明派生类时,一般还应当自己定义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因为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是不能从基类继承的。 派生类是基类定义的延续。可以先声明一个基类,在此基类中只提供某些最基本的功能,而另外有些功能并未实现,然后在声明派生类时加入某些具体的功能,形成适用于某一特定应用的派生类。通过对基类声明的延续,将一个抽象的基类转化成具体的派生类。因此,派生类是抽象基类的具体实现。 既然派生类中包含基类成员和派生类自己增加的成员,就产生了这两部分成员的关系和访问属性的问题。在建立派生类的时候,并不是简单地把基类的私有成员直接作为派生类的私有成员,把基类的公用成员直接作为派生类的公用成员。实际上,对基类成员和派生类自己增加的成员是按不同的原则处理的。 具体说,在讨论访问属性时,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 基类的成员函数访问基类成员。 (2) 派生类的成员函数访问派生类自己增加的成员。 (3) 基类的成员函数访问派生类的成员。 (4) 派生类的成员函数访问基类的成员。 (5) 在派生类外访问派生类的成员。 (6) 在派生类外访问基类的成员。 对于第(1)和第(2)种情况,比较简单,按第8章介绍过的规则处理,即: 基类的成员函数可以访问基类成员,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可以访问派生类成员。私有数据成员只能被同一类中的成员函数访问,公用成员可以被外界访问。 第(3)种情况也比较明确,基类的成员函数只能访问基类的成员,而不能访问派生类的成员。第(5)种情况也比较明确,在派生类外可以访问派生类的公用成员,而不能访问派生类的私有成员。 对于第(4)和第(6)种情况,就稍微复杂一些,也容易混淆。 这些牵涉到如何确定基类的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的问题,不仅要考虑对基类成员所声明的访问属性,还要考虑派生类所声明的对基类的继承方式,根据这两个因素共同决定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 前面已提到: 在派生类中,对基类的继承方式可以有public(公用的),private(私有的)和protected(保护的)3种。不同的继承方式决定了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 简单地说: (1) 公用继承(public inheritance) 基类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在派生类中保持原有访问属性,其私有成员仍为基类私有。 (2) 私有继承(private inheritance) 基类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在派生类中成了私有成员。其私有成员仍为基类私有。 (3) 受保护的继承(protected inheritance) 基类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在派生类中成了保护成员,其私有成员仍为基类私有。 保护成员的意思是: 不能被外界引用,但可以被派生类的成员引用,具体的用法将在稍后介绍。 在定义一个派生类时将基类的继承方式指定为public的,称为公用继承,用公用继承方式建立的派生类称为公用派生类(public derived class),其基类称为公用基类(public base class)。 采用公用继承方式时,基类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在派生类中仍然保持其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的属性,而基类的私有成员在派生类中并没有成为派生类的私有成员,它仍然是基类的私有成员,只有基类的成员函数可以引用它,而不能被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引用,因此就成为派生类中的不可访问的成员。 公用基类的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见书中表11.1。 例11.1 访问公有基类的成员。 下面写出类的声明部分: Class Student//声明基类 {public: //基类公用成员 void get_value( ) {cin>>num>>name>>sex;} void display( ) {cout<<″ num: ″< cout<<″ name: ″< cout<<″ sex: ″< private : //基类私有成员 int num; string name; char sex; }; class Student1: public Student //以public方式声明派生类Student1 {public: void display_1( ) {cout<<″ num: ″< cout<<″ name: ″< cout<<″ sex: ″< cout<<″ age: ″< cout<<″ address: ″< private: int age; string addr; }; 由于基类的私有成员对派生类来说是不可访问的,因此在派生类中的display_1函数中直接引用基类的私有数据成员num,name和sex是不允许的。只能通过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来引用基类的私有数据成员。 可以将派生类Student1的声明改为 class Student1: public Student//以public方式声明派生类Student1 {public: void display_1( ) {cout<<″ age: ″< cout<<″ address: ″< } private: int age; string addr; }; 然后在main函数中分别调用基类的display函数和派生类中的display_1函数,先后输出5个数据。 可以这样写main函数(假设对象stud中已有数据): int main( ) {Student1 stud;//定义派生类Student1的对象stud ┆ stud.display( ); //调用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输出基类中3个数据成员的值 stud.display_1(); //调用派生类的公用成员函数,输出派生类中两个数据成员的值 return 0; } 请根据上面的分析,写出完整的程序,程序中应包括输入数据的函数。 实际上,程序还可以改进,在派生类的display_1函数中调用基类的display函数,在主函数中只要写一行: stud.display_1(); 即可输出5个数据。 在声明一个派生类时将基类的继承方式指定为private的,称为私有继承,用私有继承方式建立的派生类称为私有派生类(private derived class) ,其基类称为私有基类(private base class)。 私有基类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相当于派生类中的私有成员,即派生类的成员函数能访问它们,而在派生类外不能访问它们。私有基类的私有成员在派生类中成为不可访问的成员,只有基类的成员函数可以引用它们。一个基类成员在基类中的访问属性和在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可能是不同的。私有基类的成员在私有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见书中表11.2。 对表11.2的规定不必死记,只需理解: 既然声明为私有继承,就表示将原来能被外界引用的成员隐藏起来,不让外界引用,因此私有基类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理所当然地成为派生类中的私有成员。私有基类的私有成员按规定只能被基类的成员函数引用,在基类外当然不能访问他们,因此它们在派生类中是隐蔽的,不可访问的。 对于不需要再往下继承的类的功能可以用私有继承方式把它隐蔽起来,这样,下一层的派生类无法访问它的任何成员。 可以知道: 一个成员在不同的派生层次中的访问属性可能是不同的。它与继承方式有关。 例11.2 将例11.1中的公用继承方式改为用私有继承方式(基类Student不改)。 可以写出私有派生类如下: class Student1: private Student//用私有继承方式声明派生类Student1 {public: void display_1( ) //输出两个数据成员的值 {cout<<″age: ″< cout<<″address: ″< private: int age; string addr; };请分析下面的主函数:int main( ) {Student1 stud1;//定义一个Student1类的对象stud1 stud1.display(); //错误,私有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在派生类中是私有函数 stud1.display_1( ); //正确。Display_1函数是Student1类的公用函数 stud1.age=18; //错误。外界不能引用派生类的私有成员 return 0; } 可以看到: (1) 不能通过派生类对象(如stud1)引用从私有基类继承过来的任何成员(如stud1.display()或stud1.num)。 (2) 派生类的成员函数不能访问私有基类的私有成员,但可以访问私有基类的公用成员(如stud1.display_1函数可以调用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display,但不能引用基类的私有成员num)。 有没有办法调用私有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从而引用私有基类的私有成员呢?有。应当注意到: 虽然在派生类外不能通过派生类对象调用私有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但可以通过派生类的成员函数调用私有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此时它是派生类中的私有成员函数,可以被派生类的任何成员函数调用)。 可将上面的私有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定义改写为 void display_1( )//输出5个数据成员的值 {display(): //调用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输出3个数据成员的值 cout<<″age: ″< cout<<″address: ″< main函数可改写为 int main( ) {Student1 stud1; stud1.display_1( );//display_1函数是派生类Student1类的公用函数 return 0; } 这样就能正确地引用私有基类的私有成员。可以看到,本例采用的方法是: ① 在main函数中调用派生类中的公用成员函数stud1.display_1; ② 通过该公用成员函数调用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display(它在派生类中是私有函数,可以被派生类中的任何成员函数调用); ③ 通过基类的公用成员函数display引用基类中的数据成员。 请根据上面的要求,补充和完善上面的程序,使之成为完整、正确的程序。程序中应包括输入数据的函数。 由于私有派生类限制太多,使用不方便,一般不常使用。 由protected声明的成员称为“受保护的成员”,或简称“保护成员”。从类的用户角度来看,保护成员等价于私有成员。但有一点与私有成员不同,保护成员可以被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引用。见图11.8示意。 如果基类声明了私有成员,那么任何派生类都是不能访问它们的,若希望在派生类中能访问它们,应当把它们声明为保护成员。如果在一个类中声明了保护成员,就意味着该类可能要用作基类,在它的派生类中会访问这些成员。 在定义一个派生类时将基类的继承方式指定为protected的,称为保护继承,用保护继承方式建立的派生类称为保护派生类(protected derived class),其基类称为受保护的基类(protected base class),简称保护基类。 保护继承的特点是: 保护基类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在派生类中都成了保护成员,其私有成员仍为基类私有。也就是把基类原有的公用成员也保护起来,不让类外任意访问。 将表11.1和表11.2综合起来,并增加保护继承的内容,见书中表11.3。 保护基类的所有成员在派生类中都被保护起来,类外不能访问,其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可以被其派生类的成员函数访问。 比较一下私有继承和保护继承(也就是比较在私有派生类中和在保护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可以发现,在直接派生类中,以上两种继承方式的作用实际上是相同的: 在类外不能访问任何成员,而在派生类中可以通过成员函数访问基类中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但是如果继续派生,在新的派生类中,两种继承方式的作用就不同了。 例如,如果以公用继承方式派生出一个新派生类,原来私有基类中的成员在新派生类中都成为不可访问的成员,无论在派生类内或外都不能访问,而原来保护基类中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在新派生类中为保护成员,可以被新派生类的成员函数访问。 从表11.3可知: 基类的私有成员被派生类继承后变为不可访问的成员,派生类中的一切成员均无法访问它们。如果需要在派生类中引用基类的某些成员,应当将基类的这些成员声明为protected,而不要声明为private。 如果善于利用保护成员,可以在类的层次结构中找到数据共享与成员隐蔽之间的结合点。既可实现某些成员的隐蔽,又可方便地继承,能实现代码重用与扩充。 通过以上的介绍,可以知道: (1) 在派生类中,成员有4种不同的访问属性: ① 公用的,派生类内和派生类外都可以访问。 ② 受保护的,派生类内可以访问,派生类外不能访问,其下一层的派生类可以访问。 ③ 私有的,派生类内可以访问,派生类外不能访问。 ④ 不可访问的,派生类内和派生类外都不能访问。 可以用书中表11.4表示。 需要说明的是: ① 这里所列出的成员的访问属性是指在派生类中所获得的访问属性。 ② 所谓在派生类外部,是指在建立派生类对象的模块中,在派生类范围之外。 ③ 如果本派生类继续派生,则在不同的继承方式下,成员所获得的访问属性是不同的,在本表中只列出在下一层公用派生类中的情况,如果是私有继承或保护继承,读者可以从表11.3中找到答案。 (2) 类的成员在不同作用域中有不同的访问属性,对这一点要十分清楚。 下面通过一个例子说明怎样访问保护成员。 例11.3 在派生类中引用保护成员。 #include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Student//声明基类 {public: //基类公用成员 void display( ); protected : //基类保护成员 int num; string name; char sex; }; void Student::display( ) //定义基类成员函数 {cout<<″num: ″< cout<<″name: ″< cout<<″sex: ″< } class Student1: protected Student //用protected方式声明派生类Student1 {public: void display1( ); //派生类公用成员函数 private: int age; //派生类私有数据成员 string addr; //派生类私有数据成员 }; void Student1::display1( ) //定义派生类公用成员函数 {cout<<″num: ″< cout<<″name: ″< cout<<″sex: ″< cout<<″age: ″< cout<<″address: ″< } int main( ) {Student1 stud1; //stud1是派生类Student1类的对象 stud1.display1( ); //合法,display1是派生类中的公用成员函数 stud1.num=10023; //错误,外界不能访问保护成员 return 0; } 在派生类的成员函数中引用基类的保护成员是合法的。保护成员和私有成员不同之处,在于把保护成员的访问范围扩展到派生类中。 注意: 在程序中通过派生类Student1的对象stud1的公用成员函数display1去访问基类的保护成员num.name和sex,不要误认为可以通过派生类对象名去访问基类的保护成员。 请补充、修改上面的程序,使之能正常运行。程序中应包括输入数据的函数。 私有继承和保护继承方式在使用时需要十分小心,很容易搞错,一般不常用。 如果有图11.9所示的派生关系: 类A为基类,类B是类A的派生类,类C是类B的派生类,则类C也是类A的派生类。类B称为类A的直接派生类,类C称为类A的间接派生类。类A是类B的直接基类,是类C的间接基类。在多级派生的情况下,各成员的访问属性仍按以上原则确定。 例11.4 多级派生的访问属性。 如果声明了以下的类: class A //基类 {public: int i; protected: void f2( ); int j; private: int k; }; class B: public A //public方式 {public: void f3( ); protected: void f4( ); private: int m; }; class C: protected B //protected方式 {public: void f5( ); private: int n; }; 类A是类B的公用基类,类B是类C的保护基类。各成员在不同类中的访问属性如下: 无论哪一种继承方式,在派生类中是不能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的,私有成员只能被本类的成员函数所访问,毕竟派生类与基类不是同一个类。如果在多级派生时都采用公用继承方式,那么直到最后一级派生类都能访问基类的公用成员和保护成员。如果采用私有继承方式,经过若干次派生之后,基类的所有的成员已经变成不可访问的了。如果采用保护继承方式,在派生类外是无法访问派生类中的任何成员的。而且经过多次派生后,人们很难清楚地记住哪些成员可以访问,哪些成员不能访问,很容易出错。因此,在实际中,常用的是公用继承。 用户在声明类时可以不定义构造函数,系统会自动设置一个默认的构造函数,在定义类对象时会自动调用这个默认的构造函数。这个构造函数实际上是一个空函数,不执行任何操作。如果需要对类中的数据成员初始化,应自己定义构造函数。 构造函数的主要作用是对数据成员初始化。在设计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时,不仅要考虑派生类所增加的数据成员的初始化,还应当考虑基类的数据成员初始化。也就是说,希望在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时,使派生类的数据成员和基类的数据成员同时都被初始化。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是: 在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时,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 任何派生类都包含基类的成员,简单的派生类只有一个基类,而且只有一级派生(只有直接派生类,没有间接派生类),在派生类的数据成员中不包含基类的对象(即子对象)。 例11.5 简单的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include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Student//声明基类Student {public: Student(int n,string nam,char s) //基类构造函数 {num=n; name=nam; sex=s; } ~Student( ){ } //基类析构函数 protected: //保护部分 int num; string name; char sex ; }; class Student1: public Student //声明派生类Student1 {public: //派生类的公用部分 Student1(int n,string nam,char s,int a,string ad):Student(n,nam,s) //派生类构造函数 {age=a; //在函数体中只对派生类新增的数据成员初始化 addr=ad; } void show( ) {cout<<″num: ″< cout<<″name: ″< cout<<″sex: ″< cout<<″age: ″< cout<<″address: ″< } ~Student1( ){ } //派生类析构函数 private: //派生类的私有部分 int age; string addr; }; int main( ) {Student1 stud1(10010,″Wang-li″,′f′,19,″115 Beijing Road,Shanghai″); Student1 stud2(10011,″Zhang-fun″,′m′,21,″213 Shanghai Road,Beijing″); stud1.show( ); //输出第一个学生的数据 stud2.show( ); //输出第二个学生的数据 return 0; } 运行结果为 num:10010 name:Wang-li sex:f address: 115 Beijing Road,Shanghai num:10011 name:Zhang-fun sex:m address: 213 Shanghai Road,Beijing 请注意派生类构造函数首行的写法: Student1(int n,string nam,char s,int a,string ad):Student(n,nam,s) 其一般形式为 派生类构造函数名(总参数表列): 基类构造函数名(参数表列) {派生类中新增数据成员初始化语句} 在main函数中,建立对象stud1时指定了5个实参。它们按顺序传递给派生类构造函数Student1的形参。然后,派生类构造函数将前面3个传递给基类构造函数的形参。见图11.10。 通过Student (n, nam, s)把3个值再传给基类构造函数的形参,见图11.11。 Student( n, nam, s) ↓ ↓ ↓ Student(int n, string nam,char s)//这是基类构造函数的首部 图11.11 在上例中也可以将派生类构造函数在类外面定义,而在类体中只写该函数的声明: Student1(int n,string nam,char s,int a,string ad); 在类的外面定义派生类构造函数: Student1∷Student1(int n,string nam,char s,int a,string ad):Student(n,nam,s) {age=a; addr=ad; } 请注意: 在类中对派生类构造函数作声明时,不包括基类构造函数名及其参数表列(即Student(n,nam,s))。只在定义函数时才将它列出。 在以上的例子中,调用基类构造函数时的实参是从派生类构造函数的总参数表中得到的,也可以不从派生类构造函数的总参数表中传递过来,而直接使用常量或全局变量。例如,派生类构造函数首行可以写成以下形式: Student1(string nam,char s,int a,string ad):Student(10010,nam,s) 即基类构造函数3个实参中,有一个是常量10010,另外两个从派生类构造函数的总参数表传递过来。 请回顾一下在第9章介绍过的构造函数初始化表的例子: Box::Box(int h,int w,int len):height(h),width(w),length(len) { } 它也有一个冒号,在冒号后面的是对数据成员的初始化表。实际上,本章介绍的在派生类构造函数中对基类成员初始化,就是在第9章介绍的构造函数初始化表。也就是说,不仅可以利用初始化表对构造函数的数据成员初始化,而且可以利用初始化表调用派生类的基类构造函数,实现对基类数据成员的初始化。也可以在同一个构造函数的定义中同时实现这两种功能。例如,例11.5中派生类的基类构造函数的定义采用了下面的形式: Student1(int n, string nam,char s,int a, string ad):Student(n,nam,s) {age=a;//在函数体中对派生类数据成员初始化 addr=ad; } 可以将对age和addr的初始化也用初始化表处理,将构造函数改写为以下形式: Student1(int n, string nam,char s,int a, string ad):Student(n,nam,s),age(a),addr(ad){} 这样函数体为空,更显得简单和方便。 在建立一个对象时,执行构造函数的顺序是: ①派生类构造函数先调用基类构造函数;②再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本身(即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函数体)。对上例来说,先初始化num,name,sex,然后再初始化age和addr。 在派生类对象释放时,先执行派生类析构函数~Student1( ),再执行其基类析构函数~Student( )。 类的数据成员中还可以包含类对象,如可以在声明一个类时包含这样的数据成员: Student s1;// Student是已声明的类名,s1是Student类的对象 这时,s1就是类对象中的内嵌对象,称为子对象(subobject),即对象中的对象。 通过例子来说明问题。 例11.6 包含子对象的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为了简化程序以易于阅读,这里设基类Student的数据成员只有两个,即num和name。 #include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Student//声明基类 {public: //公用部分 Student(int n, string nam ) //基类构造函数,与例11.5相同 {num=n; name=nam; } void display( ) //成员函数,输出基类数据成员 {cout<<″num:″< protected: //保护部分 int num; string name; }; class Student1: public Student //声明公用派生类Student1 {public: Student1(int n, string nam,int n1, string nam1,int a, string ad) :Student(n,nam),monitor(n1,nam1) //派生类构造函数 {age=a; addr=ad; } void show( ) {cout<<″This student is:″< display(); //输出num和name cout<<″age: ″< cout<<″address: ″< } void show_monitor( ) //成员函数,输出子对象 {cout< monitor.display( ); //调用基类成员函数 } private: //派生类的私有数据 Student monitor; //定义子对象(班长) int age; string addr; }; int main( ) {Student1 stud1(10010,″Wang-li″,10001,″Li-sun″,19,″115 Beijing Road,Shanghai″); stud1.show( ); //输出学生的数据 stud1.show_monitor(); //输出子对象的数据 return 0; } 运行时的输出如下: This student is: num: 10010 name: Wang-li age: 19 address:115 Beijing Road,Shanghai Class monitor is: num:10001 name:Li-sun 派生类构造函数的任务应该包括3个部分: (1) 对基类数据成员初始化; (2) 对子对象数据成员初始化; (3) 对派生类数据成员初始化。 程序中派生类构造函数首部如下: Student1(int n, string nam,int n1, string nam1,int a, string ad): Student(n,nam),monitor(n1,nam1) 在上面的构造函数中有6个形参,前两个作为基类构造函数的参数,第3、第4个作为子对象构造函数的参数,第5、第6个是用作派生类数据成员初始化的。见图11.12。 归纳起来,定义派生类构造函数的一般形式为 派生类构造函数名(总参数表列): 基类构造函数名(参数表列),子对象名(参数表列) {派生类中新增数成员据成员初始化语句} 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的顺序是: ① 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对基类数据成员初始化; ② 调用子对象构造函数,对子对象数据成员初始化; ③ 再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本身,对派生类数据成员初始化。 派生类构造函数的总参数表列中的参数,应当包括基类构造函数和子对象的参数表列中的参数。基类构造函数和子对象的次序可以是任意的,如上面的派生类构造函数首部可以写成 Student1(int n, string nam,int n1, string nam1,int a, string ad): monitor(n1,nam1),Student(n,nam) 编译系统是根据相同的参数名(而不是根据参数的顺序)来确立它们的传递关系的。但是习惯上一般先写基类构造函数。 如果有多个子对象,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写法依此类推,应列出每一个子对象名及其参数表列。 一个类不仅可以派生出一个派生类,派生类还可以继续派生,形成派生的层次结构。在上面叙述的基础上,不难写出在多级派生情况下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例11.7 多级派生情况下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include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Student//声明基类 {public: //公用部分 Student(int n, string nam ) //基类构造函数 {num=n; name=nam; } void display( ) //输出基类数据成员 {cout<<″num:″< cout<<″name:″< } protected: //保护部分 int num; //基类有两个数据成员 string name; }; class Student1: public Student //声明公用派生类Student1 {public: Student1(int n,char nam[10],int a):Student(n,nam)//派生类构造函数 {age=a; } //在此处只对派生类新增的数据成员初始化 void show( ) //输出num,name和age {display( ); //输出num和name cout<<″age: ″< } private: //派生类的私有数据 int age; //增加一个数据成员 }; class Student2:public Student1 //声明间接公用派生类Student2 {public: //下面是间接派生类构造函数 Student2(int n, string nam,int a,int s):Student1(n,nam,a) {score=s;} void show_all( ) //输出全部数据成员 {show( ); //输出num和name cout<<″score:″< } private: int score; //增加一个数据成员 }; int main( ) {Student2 stud(10010,″Li″,17,89); stud.show_all( ); //输出学生的全部数据 return 0; } 运行时的输出如下: num:10010 name:Li age:17 score:89 请注意基类和两个派生类的构造函数的写法: 基类的构造函数首部: Student(int n, string nam) 派生类Student1的构造函数首部: Student1(int n, string nam],int a):Student(n,nam) 派生类Student2的构造函数首部: Student2(int n, string nam,int a,int s):Student1(n,nam,a) 在声明Student2类对象时,调用Student2构造函数;在执行Student2构造函数时,先调用Student1构造函数;在执行Student1构造函数时,先调用基类Student构造函数。初始化的顺序是: ① 先初始化基类的数据成员num和name。 ② 再初始化Student1的数据成员age。 ③ 最后再初始化Student2的数据成员score。 在使用派生类构造函数时,有以下特殊的形式: (1) 当不需要对派生类新增的成员进行任何初始化操作时,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函数体可以为空,即构造函数是空函数,如例11.6程序中派生类Student1构造函数可以改写为 Student1(int n, strin nam,int n1, strin nam1):Student(n,nam), 此派生类构造函数的作用只是为了将参数传递给基类构造函数和子对象,并在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时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和子对象构造函数。在实际工作中常见这种用法。 (2) 如果在基类中没有定义构造函数,或定义了没有参数的构造函数,那么在定义派生类构造函数时可不写基类构造函数。因为此时派生类构造函数没有向基类构造函数传递参数的任务。调用派生类构造函数时系统会自动首先调用基类的默认构造函数。 如果在基类和子对象类型的声明中都没有定义带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也不需对派生类自己的数据成员初始化,则可以不必显式地定义派生类构造函数。因为此时派生类构造函数既没有向基类构造函数和子对象构造函数传递参数的任务,也没有对派生类数据成员初始化的任务。在建立派生类对象时,系统会自动调用系统提供的派生类的默认构造函数,并在执行派生类默认构造函数的过程中,调用基类的默认构造函数和子对象类型默认构造函数。 如果在基类或子对象类型的声明中定义了带参数的构造函数,那么就必须显式地定义派生类构造函数,并在派生类构造函数中写出基类或子对象类型的构造函数及其参数表。 如果在基类中既定义无参的构造函数,又定义了有参的构造函数(构造函数重载),则在定义派生类构造函数时,既可以包含基类构造函数及其参数,也可以不包含基类构造函数。在调用派生类构造函数时,根据构造函数的内容决定调用基类的有参的构造函数还是无参的构造函数。编程者可以根据派生类的需要决定采用哪一种方式。 在派生时,派生类是不能继承基类的析构函数的,也需要通过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去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在派生类中可以根据需要定义自己的析构函数,用来对派生类中所增加的成员进行清理工作。基类的清理工作仍然由基类的析构函数负责。在执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时,系统会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和子对象的析构函数,对基类和子对象进行清理。 调用的顺序与构造函数正好相反: 先执行派生类自己的析构函数,对派生类新增加的成员进行清理,然后调用子对象的析构函数,对子对象进行清理,最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对基类进行清理。 前面讨论的是单继承,即一个类是从一个基类派生而来的。实际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况: 一个派生类有两个或多个基类,派生类从两个或多个基类中继承所需的属性。C++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允许一个派生类同时继承多个基类。这种行为称为多重继承(multiple inheritance)。 如果已声明了类A、类B和类C,可以声明多重继承的派生类D: class D:public A,private B,protected C {类D新增加的成员} D是多重继承的派生类,它以公用继承方式继承A类,以私有继承方式继承B类,以保护继承方式继承C类。D按不同的继承方式的规则继承A,B,C的属性,确定各基类的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权限。 多重继承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形式与单继承时的构造函数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始表中包含多个基类构造函数。如 派生类构造函数名(总参数表列): 基类1构造函数(参数表列), 基类2构造函数(参数表列), 基类3构造函数 (参数表列) {派生类中新增数成员据成员初始化语句} 各基类的排列顺序任意。派生类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同样为: 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再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函数体。调用基类构造函数的顺序是按照声明派生类时基类出现的顺序。 例11.8 声明一个教师(Teacher)类和一个学生(Student)类,用多重继承的方式声明一个研究生(Graduate)派生类。教师类中包括数据成员name(姓名)、age(年龄)、title(职称)。学生类中包括数据成员name1(姓名)、age(性别)、score(成绩)。在定义派生类对象时给出初始化的数据,然后输出这些数据。 #include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Teacher//声明类Teacher(教师) {public: //公用部分 Teacher(string nam,int a, string t) //构造函数 {name=nam; age=a; title=t;} void display( ) //输出教师有关数据11.3 派生类的构成
11.4 派生类成员的访问属性
11.4.1 公用继承
11.4.2 私有继承
11.4.3 保护成员和保护继承
11.4.4 多级派生时的访问属性
11.5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11.5.1 简单的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11.5.2 有子对象的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11.5.3 多层派生时的构造函数
11.5.4 派生类构造函数的特殊形式
monitor(n1,nam1) { }11.5.5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
11.6 多重继承
11.6.1 声明多重继承的方法
11.6.2 多重继承派生类的构造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