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古时善于以道治国的人,不要人民机巧明智,而要人民朴质敦厚,百姓智巧诡诈太多,是难以治理的。如果人民多智,治国的人又凭自己的智谋去治理他们,那么上下斗智,君臣相欺,国家怎会不乱?

如果治国者不用智谋,不显露自己的本领,不开启人民的智谋,只以诚信待民,则全国上下必然相安无事,这岂不是国家的一大福祚?

“以智治国”和“不以智治国”是古今治乱兴衰的标准界限。若能常怀这种标准在心,不以智治国,必能与道同体,而达玄德的境界。

玄德既深且远,不同于普通的事物。当玄德愈见真朴时,万物也就回归了自己的本根,然后才能完全顺合自然,与道一体。

古代那些明了世界之道并善于遵道而行的社会统治者,当他们向人民灌输道德的知识和道德的信念时,其目的并不是要使人民抛开世界的整体来认识自我片面有限的利益和需要,而是要使人民超越自我片面有限的利益和需要来认识整个世界之善的必然。

人民之所以经常地处在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相互倾轧、相互践踏和相互奴役的悲惨状况之中而难以使之团结一致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和谐合作,那是因为他们背离了整个世界的善的必然而专心追求各自一己的利益的所谓“智慧”太多了。所以,以这种极端利己主义的“智慧”来治理国家,这就必将成为危害国家赖以存在之根本的祸患;不以这种极端利己主义的“智慧”来治理国家,则必将造就全体人民的幸福。

知道这两者的利害关系的人,也就掌握了国家赖以存在的生死攸关的根本准则。如果使每一个人都能认识并始终牢记这一准则,那么每一个人都将成为具有普遍无限的道德并因而与整个世界的道德意志融为一体的人。

随着这种道德的认识和道德的信念之不断地传播扩展并深入每一个人的心灵,这样人们将与整个人类一起返回到自己存在的道德本原之中,并重建人类在整个现实世界之中的绝对和谐;人类将重新作为世界的存在物,作为世界之子而生活,人与人、人与世界将重新契为一体,并共同走向世界整体的道德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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