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

    五月25号的早晨,起的非常的早,四点钟我坐在客厅里看着打瞌睡的父亲,心里开始感慨、茫然、焦虑,外面的彩虹门提醒着我,今天是我的大喜之日。早就交代了母亲,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天,千万不要哭,母亲答应着。果真,从我开始化妆到我离开家门的漫长时间里,母亲没有哭。我以为我也不会哭,可是当车子发动的一刹那,眼泪夺眶而出,越来越汹涌,不能回头,我没有转脸看还在门口遥望的母亲。

    回到王先生的故里举办婚礼,体验了不同的风俗,穿过茫茫的田野,我跟着他在喇叭、唢呐声中去祭祖上坟,还好,我按照个人的习惯穿着一双平底的绣花鞋,这是个令人舒适的婚礼现场。西式的婚礼千篇一律,我很开心他能给我一个不同寻常的典礼,不需要很多人去见证,我们都能尊崇自己的内心,在翠绿和焦黄的田野里,我们追寻着童年和未来。没有惊天动地的宣言,我只记得我说了一句话就是“我愿意”,有别于特别年轻的人的婚礼,整个的现场紧张且平静。似乎仪式能产生更多的心理作用,让你去承认一个身份,让你去敬畏一种关系。

    2009年我在意外之中选择了学习历史专业,开始了三年的读研生活。在第一天的报到会上,我前面就坐着王先生,天气特别热,报告厅里没有空调。我叫了一声前面背影宽阔的男生,示意他打开窗户,然而他扭头瞥了我一眼,并没有动弹。多年以后,谈起这件事,他说根本没听清我在说什么,一直琢磨着我说了什么。再后来,大家的交往就比较少了,由于专业上的生疏,在读研的第一年里,我百无聊赖但还算努力,一开始听起课来也是有些费劲的,就整日带着耳机听歌或者享受与世隔绝。有时候会跑到图书馆看看小说,读完一本又一本,那时候喜欢铁凝,可能是在2010年的寒假吧,王先生加了我QQ。他送给了我一本铁凝的《大浴女》。至此,我相信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喜欢是莫名其妙的熟悉,不管你在哪里,什么时候出现,都知道你会来。2010年我有了他这样的一个朋友,他不喜欢说话,开始教给我历史的学习、开始向我卖弄丰富的地理知识,说来奇怪,后来我们去了很多地方,他都不会迷路。平淡地度过了两年的时光,我们开始了各自的选择,他准备了考博,我则不得不硬着头皮找工作。还算幸运,在毕业之前我来到了想去的地方,他也在2012年去了上海,至此,我们分开了七年。

    我独自面对这个世界,承受它赐给我的喜怒哀乐。从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就会被问到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对象,默默了这几年,还有人怀疑我是不是有问题,过了三十岁以后,还有人打算给我介绍一个他们认为“条件好”的二婚。七年的时光里,表面光鲜逞强,实际满怀创伤。很多次很多次,我刻意不要去想未来,我是个脾气暴躁又很文艺感伤的人,吵闹一次又一次的发生,现在看来也许跟年龄有关。实际年龄比我年轻的王先生是个有信仰的人,否则,我们早就形同陌路。

    十年了,这个仪式也许迟到了,但是谁又能说的清,人生到底什么时候叫“恰逢其时”呢?他的七年在我的讽刺和挖苦中度过,我常常埋怨他性格导致了现状,直到有一天我翻开他的论文,看到了他四十多万字密密麻麻的修改,看到了他对学术研究的尊重与执着,那一刻,我原谅了所有。这个时候的婚姻应该更多的是理解吧,人生的相伴大抵是要寻找一个懂彼此的人吧,不论俊丑和地位。

你可能感兴趣的:(只是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