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海翻起爱恨

从前烦恼没有这么多,想的也没这么多,那到底我是成长了,还是心变坏了。可是他们都告诉我想这么多没有用的,做才是最重要的。不,我总是这样想,是他们没有办法理解我,正如我没有办法理解他为什么这样说,如今每个人都是每个人,或者说某类人中的个人,而我呢?是属于那种自己属于哪类人都不知道的人,或者说我没找到吧。终于我也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对周围人来说,因为我的价值,或者说我对他们的价值来说微乎其微,我想即使现在我死掉了,对他们来说也如同蚂蚁一样,顶多像一只陪伴了他们许久的宠物死掉以后,流两滴眼泪,说两句心痛的话,然后几天过去以后,我就被遗忘了。没办法,这个世界的逻辑是这样的,价值即存在,我也这样在心底不知不觉地这样认为。我想我再去看看人类的历史,这些东西或者更加清晰吧。

人为个人这是天性使然,不管怎样伪装,终是这样。我一直在想,那些为爱人不惜献出自己生命的人又是为什么。他们是怎么想的呢?父母为保护自己的孩子而牺牲自己,我觉着我是可以理解地,因为孩子是他的生命的延续,所以孩子是比他自身更重要的存在。而爱人了,这样一个对个人来讲完全是个外人的存在,又是因为什么会让一个人牺牲自己了。我试着去想想,这是不是因为对于他自身来讲,这个外人是一个更完美的存在,他在精神上已经完全仰拜这个人,于是他的肉体其实也是这个精神的肉体,为精神牺牲肉体是否也是有的呢?那么,在原始社会有没有为爱人牺牲自己的呢?我提这个问题的意思是,存神灭身这种行为是不是后来社会形成的呢?在经过千百年的教化之后,印在人的大脑里的。或许,这种想法完全没有根据,但我现在确实在这样想。

爱情到底又是什么呢?不瞒,我有着强烈的渴望同异性交往,说是生理的渴望,我觉得这种时候反而很少,更多的时候是那份心动,女人是男人的那根缺了的肋骨,这真是一个很好的比喻。我时常觉得我不是完整的,拉着女孩子的手的我才是完整的,我和她好像是注定的,只有她才能使我完整。同性之间,哪怕是相谈地怎么愉快,都没有拉女孩子的手这种美妙的体验。贾宝玉的那句:我见了女孩子便觉得清爽怡神,并不是一句淫语,这才是真话。淫为何物,那是和动物一样,只以交和为目的畜生行为和动机。这便是淫。然而,对于谈恋爱我却只能望洋心叹,因为我不知道哪里能找到我所期待的女子,也还未曾遇到。

这个清爽的下午坐在这里,放着一生所爱,写下这些,又是为了什么呢?不知道。但写完以后,我清松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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