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之擒贼擒王,明英宗被明朝抛弃

俗话说得好:“挽弓当自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擒贼擒王,三十六计之地十八计,攻战计最后一计。原文是这样讲的:“催其坚,夺其魁,以解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穷也”。这句话的意思是,打败敌人的主力,抓住敌人的首领,就可以瓦解其整体力量。就好比龙离开大海来到陆地上作战。

这一计的名字最早出现在唐代的无言古诗《前出塞》:“挽弓当自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立国亦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这首诗从当时来看寓含着对当时李隆基无节制地对外用兵的讽刺。

擒贼擒王的道理很多人都很懂,但是用的最好的应该是隋唐时期的王世充。又一次王世充与李密展开生死决战,王世充事先找到一个酷似李密的人。当两军打的难解难分之时,就吩咐人把假的李密牵到阵前,并且让士兵大声的喊:“抓到李密了!”。这是王世充的军队一看士气大振,而李密的军队一看则乱了方寸。最后李密的军队被打的落花流水。

明朝时期,明英宗九岁登基,当时的政权把持在太监王振的手中。有一年北方番王乜先兴兵与明朝开战,攻陷大同。当时的王振自作主张,自命为统帅的同时还逼明英宗御驾亲征。因为事先准备不足,明朝的士兵还没有到大同就已经导致兵无粮,马无草,的局面,士兵马匹饿死不少。乜先一看高兴坏了,没多久就击溃明军,王振也在混乱中被攀忠将军用铁锤打死,明英宗被俘。乜先一看高兴坏了,立即用明英宗开始敲明朝的竹杠,当时乜先向明朝要一万两黄金为赎金。明朝送上万两黄金之后,就发现乜先不讲信用,居然带着明英宗逃跑了。以后每次侵犯明朝的时候都会带着明英宗。最后明朝另立新皇帝执政,乜先一看,明英宗没有了作用,就将明英宗送还给了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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