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卦 讼卦解析

【说卦】

讼卦,天水讼,异卦相叠(乾上坎下),同需卦相反。上乾为刚健,下坎为凶险,背道而行,必然产生争论。讼卦以水天相隔,流向相背为其象,以杜绝争讼为其意。


【解易】

【原文】《讼》(1):有孚(2),窒(3),惕(4),中吉,终凶(5)。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6)。

【译文】《讼》卦:出现争讼时,要有诚信,能够变通(不能闭塞不通),还要保持警惕,这样在过程中是吉祥的,但最终仍为凶险。见品德高尚的人有利,涉险渡河不利。

【注释】

(1)讼:卦名,争讼。

(2)孚:诚信,信用。

(3)窒:闭塞不通。

(4)惕:担心,警惕。

(5)中吉,终凶:当中吉祥,最终凶险。

(6)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利于出现大人,不利于渡河。

【原文】《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1)。《讼》:“有孚,窒,惕,中吉” ,刚来而得中也(2)。“终凶”,讼不可成也(3)。“利见大人”,尚中正也(4)。“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译文】《彖辞》说:讼卦,上位为乾,象征阳刚,下位为水,象征凶险,就是讼卦。《讼》卦说:“出现争讼的情况,要有诚信,能够变通(不能闭塞不通),还要保持警惕,这样在行事过程中是吉祥的”,是因为阳刚到来而能得到中正。“最终凶险”,表明争讼的最终结果是不成功的。“去见品德高尚的人有利”,表明当事人能够崇尚中心守正。“涉险渡河不利”,表明强行涉险,恐怕会坠入深渊。

【注释】

(1)“上刚下险”句:上位是阳刚,下位是凶险,凶险而强健,就是讼。

(2)刚来而得中也:阳刚到来而能得到中正。

(3)讼不可成也:争讼不可以成功。

(4)尚中正也:崇尚中心守正。

【原文】《象》曰:天与水违行,《讼》(1);君子以作事谋始(2)。

【译文】《象辞》说:天和水背道而行,必定引起争讼。因此,君子做事情就要在开始的时候谋划好。

【注释】

(1)天与水违行,《讼》:天和水背道而行,必定引起争讼。

(2)君子以作事谋始:因此,君子做事情就要在开始的时候谋划好。

【原文】初六:不永(1)所事,小有言,终吉(2)。

【译文】初六:面对争讼,不要长久坚持,这样虽然会受小的言论的指责(有小损失),但最终获得吉祥。

【注释】

(1)永:永久,长久。

(2)小有言,终吉:虽受小的言论的指责,最终获得吉祥。

【原文】《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1)。虽“小有言”,其辩明也(2)。

【译文】《象辞》说:“面对争讼,不要长久坚持”,争讼就不会长久。虽然“受小的言论的指责(小有损失)”,但终会辨明是非。

【注释】

(1)讼不可长也:争讼不可长久。

(2)其辩明也:终会辨明是非。

【原文】九二:不克讼(1),归而逋(bu,1),其邑人三百户(2),无眚(sheng,3)。

【译文】九二:争讼之事失败,回到他的城邑里,有三百户奴隶逃跑了,没有大的灾祸。

【注释】

(1)不克讼:克,胜。争讼之事失败。

(2)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逋,逃跑。邑人,邑中的奴隶。归来之后,他的城邑里逃跑了三百户奴隶。

(3)眚:灾祸。

【原文】《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1)。自下讼上, 患至掇(duo,1)也(2)。

【译文】《象辞》说:“争讼之事失败”,归来后逃跑了三百户奴隶。在下位和上位争讼,祸患到来是自己取得的。

【注释】

(1)“归逋”窜也:窜,逃跑。归来后逃跑了三百户奴隶。

(2)自下讼上,患至掇也:掇,拾取。在下位和上位争讼,祸患到来是自己取得的。

【原文】六三:食旧德,贞厉(1),终吉。或从王事,无成(2)。

【译文】安享世袭俸禄,守正防危,最终的结果时吉祥的。或者从事君王安排的事,但不把成功归为己有,结果也是吉祥的。

【注释】

(1)食旧德,贞厉:安享世袭俸禄,守正防危。

(2)或从王事,无成:从事君王之事,不把成功归为己有。

【原文】《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1)。

【译文】《象辞》说:“安享世袭俸禄”,从事君上之事是吉祥的。

【注释】(1)从上“吉”也:从事君上之事,吉祥。

【原文】九四:不克讼,复即命(1),渝(2),安贞吉。

【译文】九四:争讼之事失败,听从王命返回,改变自己的态度,能够安顺守正,可以获得吉祥。

【注释】

(1)复即命:复,返回。即命,听从王命。返回听从王命。

(2)渝,改变。

【原文】《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1)。

【译文】《象辞》说:“听从王命返回,改变自己的态度”,“安顺守正”,没有损失。

【注释】(1)不失也:没有损失。

【原文】九五:讼元吉(1)。

【译文】九五:争讼得胜,大吉。

【注释】(1)讼元吉:争讼得胜,大吉。

【原文】《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1)。

【译文】《象辞》说:“争讼得胜,大吉”,是因为居中守正。

【注释】(1)以中正也:因为居中守正。

【原文】上九:或锡之鞶带(1),终朝三褫之(2)。

【译文】上九:争讼之事胜利,也许能够赐给他高官厚禄,但是一天之内多次被剥夺。

【注释】

(1)或锡之鞶带:锡,赐。鞶带,大带,喻高官厚禄。

(2)终朝三褫之:终朝,终日,一天之内。三,多次。褫,剥夺。一天之内多次被剥夺。

【原文】《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1)。

【译文】《象辞》说:因为争讼胜利而受到赏赐,也不值得尊敬。

【注释】(1)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因为争讼受到赏赐,也不值得尊敬。


【启示】

《讼》卦虽然是讲“争讼”的,但其真正的主张不要导致诉讼,给我们三点启示:

1. 与人为善:如果争讼已经发生,就及时中止,谋求合理的解决方法,与人为善,以和为贵,不要好胜逞能,坚持不改,导致严重后果(有孚,窒,惕,中吉,终凶。)。

2. 防患于未然:听讼决狱,只不过是治其未、塞其流的下策;正本清源,消除争讼的产生,オ是治本的上策(君子以作事谋始)。

3. 有得有失:争讼的最终结果是“终凶”,争讼失败的人自不必说,即使争讼成功的人也会有“以讼受服,亦不足敬”的遗憾,可见用争讼来解决问题,有得有失,用之谨慎。


【注】

2020年初,机缘所致,拜狮吼门掌门人何东为师,开始学习《周易》。现将自己学习《周易》的过程、收获与感悟记录下来。

学习过程中谨遵师父的立派宗旨“学易即是学道,算卦即是悟道,解卦即是布道”。如能以《易》会友,将不甚欣喜,希望能够与“同道之人”共同切磋学习。

本人所发布内容均由本人学《易》参考书内容、自己的思考理解及部分网络资料所组成,并根据学习的深入进行补充和完善。文中如有错误,欢迎指正,本人将积极修改;如有侵权,请联系本人,本人将及时删除;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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