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3刑事诉讼法概述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本意义在于考查对人权条款的理解。《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中引入人权条款对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人权意义重大。A项,保障人权体现了以人为本、人权至上的精神,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A正确。B项,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追诉的地位,合法权益容易受到公权力机关的侵犯,因此应当得到重点保障。但是,参与到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人并非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证人、鉴定人等,他们的人权也有可能会被侵犯,也应当得到保障。因此,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是一种普遍主体的人权,只要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出现的诉讼参与人及其他参加人(如旁听人员、见证人等),他们的人权都应当得到平等的保护。故,B项中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至上过于绝对和片面,错误。CD项,尊重和保障人权没有体现出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意思,C错误。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没有体现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精神,D错误。需要注意的是,C、D选项是真题中惯用的命题陷阱,即似是而非、所答非所问。如果孤立地看C和D,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表述是正确的。但是,这与尊重和保障人权没有直接联系。举一浅譬,请问下列哪些人是人?A黑种人是人;B黄种人是人;C白种人是人;D西瓜是甜的。显然,ABC当选,也显然,西瓜是甜的,但却与问题不搭界,故而不选。综上所述,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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