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古文之《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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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趣    沈复

感想:今日再读,当时老师的谆谆教导好像又在耳畔回响。永远不会忘记我们的语文老师陈明华老师,不同于往后以应付的姿态教授我们的科任老师,陈老师的每一课备课之细,对学生疑问的用心解答,都在我日后语文学习中起到了榜样示范作用。我想,往后的学习生涯中能继续热爱文学、热爱语文,老师功不可没。

除了日常教学,他还做了两件影响我至今的事。第一件事,在我们那个不重视阅读的地区,他在校园里开展阅读比赛。这一件事,对我的人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激励我去阅读,让我从书中找到和自己相似的“朋友”,而且还让我带着荣誉感去读书,在班级里其他同学对阅读比赛持鄙夷态度的情况下,我读完了一本又一本书,从他那里得到了赞许的目光。从此,我视读书为珍宝。臧克家也曾说:“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挚友。”

第二件事,他创办了了我们学校第一份校报——家校报。在没有额外收入,没有其他老师协助的情况下,他自己独自坚持去做这样一件对他来说似乎没有任何好处的事。他的精神可敬,那时候没有体会到,直到读到《金刚经》和《道德经》的片段时,才发觉,这不就是摆脱我相和无我的境界么?佩服,实在是佩服。后来,也就是因为这份家校报,我得到了在全校展现自己文章的机会,我的自信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从此更热爱阅读和写作了,虽然当时作文还是写得一塌糊涂,但终究对我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这是一位可敬的语文老师,也是我的榜样。虽然没有老师的任何联系方式,去感谢他,去告诉他,他对一个学生的影响之大,但是以后的我一定会以他为榜样,好好从事语文教育,潜心耕读,笔耕不辍。

之所以今天会有那么多的感想,一是最近确实在复习文言文,以备考。二是早上起来看古文赏析,发现下面有读者评论,大肆鼓吹文学无用论,文科无用论。一开始听到这样的言论,是气愤的,认为此人无知。后来想想,如果此人有知,便不会说出这样狂妄的言辞。何必把科学与文学对立起来,这个早已是南师提到过的论题了。况且,这样的人,可能因为没有看过几本书,没有受到过教化,无知使然,又何必生气?顿想起昨日上传的三季人的故事,便付之一笑。


创作背景:

《童趣》节选自《浮生六记》,是沈复的一部自传体散文作品,是一篇带有抒情性的回忆录和记叙性的散文,写作此文时作者已46岁。


原文: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赏析:

本文主旨是写作者儿时的“物外之趣”,这同时也是本文画龙点睛之语。“物外之趣”虽非物自身所有,却又与物有关,它是观物者的主观体验作用于物的结果,也可以草间之虫皆极细小之物,可以诱发儿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意趣即由此生成。


  开篇先说作者儿时眼力极好,然后点明文章主旨。“张目对日”,犹言能经受强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视力极佳,极细小之物也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视力,再加上“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的癖好,因而能发现“物外之趣”。这是总提,仅用32分述。


  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异想天开,将它想象成“群鹤舞于空中”的动人图景,并且看得入了迷。随后他又联想到曾经见过的“鹤唳云端”的图景,于是“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结果是他真的见到了这样的图景。这是一幅凭借想象而“放大”了的图景,它表现了一个孩子幼稚心灵中自发的审美意识。此其一。


  其二,作者年幼时居城中,渴望见到大自然风光而不得,于是他用想象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花园里土墙凹凸处和花台上的丛草想象成树林,把虫蚊想象成野兽,把高出的小土块想象成丘陵,把低陷的小土块想象成山沟,这使他有了一个自由而广阔的天地,可以饱览“大自然”的风光。有一天,有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在年幼作者的想象中就成了两兽在树林里相斗,使他看得格外入神;不料一庞然大物倒树而来。一伸舌,便将两虫一齐吞入腹中。年幼的作者被吓得六神无主;待到清醒过来,幻觉消失,才发现此前那个“庞然大物”不过是一只癞虾蟆。他恼恨之极,却并不想伤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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