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尽早给孩子立规矩

杜布森博士著作《勇于管教》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如果悬崖边上设有栏杆,那么人就敢靠着栏杆往下看,因为不会害怕摔下去。

如果没有栏杆,大家在离悬崖很远的地方就停住了,更别说站在悬崖边缘往下看了。”

这个栏杆就是“规矩”。

规矩,让人们行为有界限,从而拥有了相对的自由。

在安全问题上立规矩,比如不碰插座、不在街道上嬉戏打闹、不从过高的地方往下跳、不给陌生人开门......保障了孩子的安全。

在人际交往上立规矩,比如有话好好说,不能打人、抢别人东西;去别人家做客要有礼貌,不能随便乱动别人东西......

让孩子学会尊重别人,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有礼貌有教养。

在行为习惯上立规矩,比如早睡早起;多阅读少玩手机;少吃甜食......

让孩子身体健康、更自律优秀。

在公共规则上立规矩,比如在电影院看电影、坐公共交通要安静,不能打扰到别人;垃圾要扔到垃圾桶,不能随地乱丢;遵守红绿灯;不插队......

让孩子学会自我约束,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正是在各种规矩中,孩子才能够对世界有更成熟深刻的认知,打破以自我为中心的局限,明事理、有同理心、言行得体,成为一个教养好、三观正的人。

许多家长觉得孩子小不懂事、活泼调皮是天性,不应该太计较,长大了就好了。

实则不然。

在教育学领域,3-6岁,通常被称作“潮湿的水泥期”,这是孩子可塑性最强的时期,也是性格形成、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

这个时期的孩子,还未形成自己对事物的认知和观念,父母的话对他来说就像“金科玉律”,更愿意听从。

当孩子到了初中,进入青春期,很多行为习惯、思维观念逐渐成型,这时候的孩子个人意识非常强,注重自己的感受和思考,父母的话对他们的影响力已经很小,再想改变就难上加难,常常造成亲子间的矛盾和冲突。

因此,立规矩要趁早。

3-6岁给孩子立规矩,遇到的阻力最小,效果也最好。不能在这个年龄段,放任孩子“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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