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喜剧之王》我的一些话

  这篇文章写于大年初三凌晨三点,一直想为这部电影说点啥,但是一直不能成文,现在写来估计也不成章法,姑且一试。

  《新喜剧之王》是我带我弟一块大年初一看的,是我为看周星驰电影的第一次买票。小地方的人,看到影院满满当当都是人,再想想为打破我家大年初一不能出门的习俗我所做的努力,不得不说时代真的是变了很多。

  下午一点钟的票,我们兄弟两个十一点半出发,到了大概十二点。老二有些局促不安,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看电影。我让他看了一会《妖刀记》。十二点四十时,我把他叫起,打算进影厅,后来检票的小姐姐说还没开始检票,我们就出来。老二再坐不住,四处走动,我只得随着他。因为实在人多,可说人声鼎沸,压过了广播。所以我想十二点五十进也无妨,就不着急,跟他不紧不慢的分享我在沈阳的一些见闻。他却似听不听,捱到十二点四十五,他说我们再去看看,我自然随他。

  这一随,我俩就进了观影厅,一看手机,十二点五十。先我们进来的都是和我差不多大或者比我大一些的小镇青年,我俩的座位在倒数第二排,坐下之后,我就开始观察后边进来的人,后边来的,先还是一对对的情侣,基友等年轻人。过不一会,就有中年人拖家带口而来,看着周围奶声奶气的说话声和尖叫,我有些担心。不管我,影厅到此时已经基本坐满了,大概能容一百多人的大影厅,也可说是满满当当。

  不过一会,电影开始了。女主在广场舞的背景下,手中拿着《演员的自我修养》出场。然后是一个关于碰瓷的片段,有些冷场,全厅好像只有稀稀拉拉的笑声。再之后,就是预告片里的一些内容,不说笑点咋样,我之前确实是没想到竟然可以这样来看。全厅渐渐的有了笑声。然后是对《喜剧之王》经典片段的重新演绎。作为一个把《喜剧之王》当成自己最喜欢的电影,前前后后看过不下十遍的我来说,味道是对的。然后男友出场,过不久后父亲出场,这一场星爷搭台的大女主戏,主要角色就基本到位。

  父亲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因为他身上有我爸和我爷爷两个人的影子,他待在破破烂烂的房子里,却还敢护犊子。越长大我越觉得,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让我倍感亲切的,是他没素质。我爸身上一些东西,他自认为藏的很隐蔽,可是他不知道互联网时代没有秘密,他所藏的,我一看就知。所以我的父亲,在我心中从来不是多么正面的角色。曾经有段时间我很为解释他的那些行为而头疼,到现在学会接受,也就觉得没什么,大概便是平凡且伟大这五个字吧。父亲自然不知道我吃的苦,我的父亲看到我那几天发的说说立马给我打钱,电影里的父亲所能为女儿做的,也只有在她受欺负时,以各种不上台面的方式为女儿报仇或者挣得自己的权益。看到最后电影里的父亲看着女儿受过的罪泪水盈满眼眶,我也哭了。现在想起我爸那段时间天天两三点钟看我说说,听我奶奶说他那时整晚整晚不睡觉,在院子里走动。就觉得,大概真的是,父爱如山。

  男友这个角色,很有市井气。原先渐渐的,他成了女主生命里的一道光,我看着都温暖。后来这道光突如其来的碎掉,而且是在女主最脆弱的时候。他碎掉的确更真实一些,因为的的确确的,没有谁是谁的救赎,能救我们的,只有自己。他碎掉之后,女主想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不可得,差点被车撞死。在此时,她说出她不是演员,他确确实实的不再到竖店去,而是找了一份工,以此为生。如果就此结束,大概就很现实吧。

  可是这时马可第一次作为助力出现了,马可这个人,大概是这部电影主题的另一半。世上的路,不死就没有尽头。星爷似乎在通过电影问大家,如果女主功成名就,如果女主功成名就且无戏可拍,会不会变成马可这样?马可什么样呢?前期的他,嚣张跋扈,惹人厌烦,可是我看出了他的虚弱。他念不来一二三四五,他记不住中文对白,可是他飚英文入戏的时候,我竟觉得可以一看。尽管如此呢,没有谁知道,给他鼓掌的只有他自己买的“水军”,这“水军”鼓掌还颇不得要领。这样的他,不值得我费多少文字,因为此时他是萎缩的,无论是出于对自身的保护,还是什么样的原因,他自己本身并不强大,不强大却还要装作强大,这样的人,道德经批评过很多,我就不在重复。他没有在往前走,在世俗认为的过气和自己昔日的成就两重阴影下,他显得那样的茫然无措。可是他还在拍戏,在被导演当面不带情面劈头盖脸的批评之后,他还在拍戏。我原先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为什么突然就成功?因为一个视频?视频之后呢?看到上电视节目后我知道了,是他对于自我意识的放弃。他不再想过去将来的自己,他将自己也调侃了进去。还是没有人尊重他,他不再要尊重,只要能演戏就行。这样的人,我觉得他的确可以说出“不投降,就是成功”这句话。

  到女主了,女主跟我有些像。我想写,她想演。她只看过《演员的自我修养》,还是因为粉《喜剧之王》,我看的书自然也不是很多。在乡镇,在龙套圈,我们都不知道天高地厚,觉得我们一定会成功,我们也为这个幻梦不断努力着。后来我来沈阳,她到北京,有一个机会以后,我们发现,这世界之大,超乎我们的想象,我们所面临的对手之强,更是不可想象。原来我们在横冲直撞,不可一世,相信我们的努力可以有所成就时,已经有人领着他们走出了很远很远。还怎么追?还追吗?慢着,追什么?他们向前看,不见我们,可是也能见到他们所不能企及的人物。这世界影影绰绰,好像一条大路,人们好像同行,其实不然,你坐奔驰,我吃鼻屎,能同行多久?又怎么同行?而且谁能与谁同行?无非是结伴独行而已。就这样吧,不看其他人,我们所经历过的痛苦,她演我写。只好如此吧,我们也没有别的东西,成与否先两说,且写且演。

  我一直觉得,没有谁真心拦你做事,主意打定,一直前进,总会不一样的,即使到不了目的地呢,那又何妨?出发,我们就具有了勇气,不一定成功啊,这一路有太多的艰辛,又怎么坚持啊,一点希望都望不见。面对世俗,面对非难,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死扛,扛住了就赢了?哪有那么容易,扛住这一波还有下一波,扛住下一波又怎么样呢,我们只是小人物,大人物都听不见我们的呼吸,何况天?我们只能躺在地上,看着蓝天,大声呼吸。连发声都不敢,生怕一发声,就无法再演戏,无法再写。可是这条路我们想走啊,想的不得了,这些我们不能想象的,我们也只能面对,这些比我们强大的,我们也只能忍受。自己喜欢的路,不走一走,怎么甘心呢?自己选择的路,不坚持坚持,又怎么心甘呢?那就走吧,出行吧,前面是刀山火海,我们也不怕。慢慢熬呗,有啥的。不投降,就是特么的胜利。

  PS:说实话这几天看知乎有点难受,关于周星驰的《新喜剧之王》,鲜有好评。总觉得不太对,又说不上来。半夜写文,似乎说明白了一些,又似乎什么都没说。算了,就这样吧。

  PS2:在影片结束花絮时,人们就开始走,可是看到星爷,不少人又坐了回去。也算看过不少电影,第一次看到看花絮大家都坐的满满当当,花絮放完才开始走的。星爷,毕竟是星爷。

你可能感兴趣的:(对于《新喜剧之王》我的一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