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活着

十几年前,喜欢看《读者文摘》,一篇篇的美文和鸡汤,给平淡的生活带来些许温暖,雪小禅,这个名字一下子就让人记住了,那时她的文字唯美、干净,充满诗意。

喜欢那样的文字,青春逼人,缠绵悱侧,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让人憧憬和幻想。

再遇雪小禅是这本《在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活着》,她的文笔较多年前已有了很大的改变,或许这才是真实的她吧,活得那样淋漓尽致,率性而本真,笔锋更加坦荡和犀利,笔下的人物与她应该是同类,精彩而不随大流,在独有的世界里活出一片天地,这一定是经历了什么变故,才使一个诗意的女子从天上仙子化为人间凡人,过着真实而温暖的生活。


不经历一些世事打磨的女子,不经过时光淬炼的女子,哪有这样凛洌的眼神?那种复杂的单纯和单纯的复杂让人觉得柔韧、醇厚,恰似一款古树茶一般,又藏了些许年,口感敦厚,却又有猛烈的时气。那份不羁,叫大自在。

喜欢这段话,想像着古树茶的香气,一定是耐人回味的,在一个冬日的午后,温暖地阳光照得人懒洋洋的,捧一卷书,品一杯茶,就让时光这样慢慢地流走……


雪小禅写小镇姑娘书林,“她是老绣收藏家,服装设计师、品牌创建人。衣不惊人死不休,喜欢十九世纪欧洲复古风格。她不穿这个时代的衣服,一出场惊死整条街的人,明代的战袍、清朝的长袍,帽子是清代虎头帽。”

简直是颠倒众生的美,我见过的一些明星是塑料花一样的美,但书林是罂粟花,美得邪恶又美得天真,美得忽而盛开,又美得遍地狼烟。

真的想亲眼见见这样的姑娘,也许并没有倾城倾国貌,但一定有让人屏住呼吸的强大气场,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美,让女人艳羡,让男人有种"Hold"不住的感觉。


人的一辈子,命里可能就那么一两个抵命相知相交的人,无论离得多远,无论多少年不见,仍然在心里的最私密处,永不与别人分享。她是唯一,至死不渝的唯一,再也不可能有第二个的唯一。

生活中真的有些人,“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那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是人最初的缘分,仿佛前生就曾在一起,今世又续前缘,两个女人遇上这样的缘注定是要一辈子,有些话只有她懂,有些事只有她知道,是比爱人还近的人,遇上了,是福气,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是棒打不散的友情,它凌驾于爱情之上,超越了男女之爱。


越来越不喜欢那些繁复的、热烈的、张扬的物质,华衣美服全身奢侈品的女人让人退避。一双明亮眼神,着青色素服的女子让人温暖,远远望上去,她是宋徽宗说的雨破天青色。

当一切繁华落幕,洗尽铅华,还原本真是最舒服的吧,经历了人间冷暖,从成长到成熟,再到老去,当青春不再时,我们也要过把日子过得充实而自在,生活有时需要一些仪式感,就好比过年过节有一个理由聚首和庆祝。


把自己活成一种方式,活得没有时间和年龄,这是最美的修为。与光阴化干戈为玉帛,把光阴的荒凉和苍老做成一朵花别在衣襟上。

想起自己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还有淡淡的惆怅,要赶在十九岁的最后一天过,的确有点幼稚的可笑,当初怎么也不会想到如今已近不惑之年的我,依然感觉自己很年轻,年轻时的自己想像着这个年龄该是怎么衰老不堪呢,等慢慢过到这个年龄了却一点也不担忧,无论身心都处于年轻态,感觉以后的好日子还长着呢。


老了我也会保持对生活的热情和温度,老了更需要,因为热情和温度在一点点减少,所以要保持住,就像下雪必须要去买一整套新器皿吃火锅,这是我对生活的一种热度。

雪小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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