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弥留之际》人类都在痛苦中忍耐

我看完了《我弥留之际》这本书,或许很多评论家都认为这是一本好书,但是我读着体验特别差。

作者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译者是李文俊。我没有看英文原版,但是就翻译来说,那种翻译腔读着几乎令人无法忍受。

我读书的时间不短了,上一本给我如此恶劣感觉的书是阿来的《尘埃落定》。巧的是,这部书和《我弥留之际》一样里面都有一个近乎于痴傻的人。他们两个的语言逻辑混乱,甚至看这个世界也与常人有很大的不同。


《尘埃落定》里面的那个傻子,他观察细致,但是语言混乱,看东西也是乱七八糟。而《我弥留之际》的瓦达曼则属于那种类似于幻视的人,意识和思维都处于混乱状态,他把自己的母亲当做鱼,为了把母亲从棺材里弄出来,用电钻毁坏了母亲的遗容。

两者最大的相同点是,他们的语言和逻辑都有很强的重复性和混乱性。读起来都令人浑浑噩噩。如果说就痴傻人物塑造上,《尘埃落定》和《我弥留之际》给人相似的感觉,都挺成功。

瓦达曼·本德伦是安斯·本德伦的幼子,先天痴呆,浑浑噩噩。在运送母亲遗体到杰弗生的时候,他做了很多的蠢事。他把母亲与大鱼混淆了起来,他认为皮保迪是母亲的谋杀者,打走了他的马,在棺材盖子上钻眼毁了母亲的遗容。他伤害他的母亲的脸孔是因为,他认为他一家人把母亲装在了大木盒子(其实是棺材)里,在他心目中母亲并未死去,他钻开棺材只为了将母亲放出来,从这点儿来说,他的行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令人讨厌。


朱厄尔和他的马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他非常喜欢马,马就是他最好的朋友和伙伴。当初为了买马,他白天为家里干活,晚上为自己干活攒钱,整整熬了几个月才攒够买马的钱。他们之间有着最亲密的互动。然而因为在运送母亲遗体去杰弗生的过程中,家里的骡子也被淹死了。他的父亲安斯竟然在朱厄尔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的马抵押出去以购买骡子。那时候,看着朱厄尔为买马整天整夜的辛苦工作的时候恨不得直接把他老爹打死。


杜威·德尔·本德伦,她是安斯的唯一女儿。因为意外怀孕需要打胎,不仅得不到父亲的支持,并且还错过了打胎的时机,甚至因为去诊所还吃了哑巴亏。甚至书里连她的男朋友都没有提到过几次。她在诊所买药时候畏畏缩缩,但是在打她的弟弟时候却是神勇无比,告发了弟弟达尔的纵火行为,并支持将其送往疯人院。她身上融合着深厚的懦弱和残忍。像是一头狼和一头羊结合的产物。对待生人如羊一般胆小畏惧,对于熟人如亲弟弟则如狼一般凶狠残忍。因为打胎失败,且没有男人来抚养,杜威·德尔也许会重蹈她母亲一样无聊且劳碌且庸俗悲惨的一生。后续虽然到了安葬好其母亲就已经结束了,但是,对于杜威·德尔来说,这远远不是终结,这只是她苦难人生的开始。


达尔·本德伦,安斯的次子,最为冷静明智,善于观察,但是眼睛极其冷。他对周围的人总有独特且独到的见解,他总在分析品评人物,又因为能够看清楚别人心底的龌龊,因此受到所有人的讨厌。他像是一个看透一切的智者,但是却被周围愿意浑噩的人所讨厌。他主张将腐烂的母亲尸体就地下葬,而不是运送到杰弗生,但是遭到所有人的反对。但是在没有实现的情况下,采取纵火方法实现这一主张,仍旧告以失败。最后被认为有毛病而送入疯人院。达尔就像大多数清醒的人一样,方法再好也是无人接受,反而被认为是傻子或者疯子。相反真正痴傻的瓦达曼反而受到一家的谅解。

再说,卡什·本德伦,安斯的长子,他精于木匠,母亲临死前给她认认真真的做棺材,稍有进展都会向母亲汇报。在运送母亲的途中腿部骨折而为了不耽搁行程不去就医,最后不得不截肢。他是一个闷头干活的老实人,他把技艺看作一切。为了母亲的出殡,他失去了一条腿。他的木匠身份也与受难的耶稣契合,这条腿就是卡什所背的十字架。


再说,安斯·本德伦,这个男人有着南方美国人固有的狡诈、凶狠和小气,但是也有着重承诺重视家族的荣誉感。这可以说是掠夺者的天性,也可以说是美国粗野的原始种族精神在起着作用。他为了遵守妻子的承诺,一路上将妻子遗体运送到杰弗生,费尽了千辛万苦。但是他肆意掠夺孩子的东西,保留了早期美国人掠夺印第安人的遗毒。他对家人小气刻薄,一分钱都不愿意为家人出,甚至还会搜刮孩子的东西,朱厄尔的马被他抵押出去。最后,所有人都损失了好多东西。卡什丧失了一条腿,朱厄尔失去了他的马,杜威·德尔失去了自由进了疯人院,唯有安斯获得了一个新妻子和两个新骡子。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翻译者李文俊对《我弥留之际》进行了热烈的赞扬,无论是其艺术深度还是其内涵,以及对人类苦难的描写都非常出色。


对于我来说,这本书相当难读,我读的时候一点儿也不愉快,还会走神。于我来说,这是极其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儿,因为我看书很少走神的。

里面充满了意识流式的呓语和自白,读着令人头大,另外加上糟糕的翻译腔和傻子瓦达曼的奇异视角,读起来都特别令人不舒服。

也许外文与中文有着天生的隔膜吧,至少我读着,感觉这本书并不好看。

至于艺术性之类的我很难往这个只有一两百年历史的国家上套,所以,我并不喜欢这本书。

这本《我弥留之际》和之前看的《尘埃落定》以及《如何阅读一本书》都是那种读着死难死难的,并且看完并不觉得怎么样的书。


或许这就是读原著和译文的差别。

失去了原文精髓的译文或许就是这种二手菜的感觉。

谨以此纪《我弥留之际》。改天了把对这本书的摘录分享给大家。

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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