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2018年的婚姻法新规定对谁更有利?

                                                                  紫落凝烟

      以前情侣结婚,如果小两口实在过不下去了离婚,财产都可以对半分。这样男人婚前自己买的或是父母给自己买的房子都要分给老婆一半,所以很多出轨或是婚姻不幸福的男人都不敢随便离婚。

      而现在婚姻法新规定:

      如果男方在婚前全款自己买的房子,夫妻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

      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自己买的房子,但是还没有领房产证,婚后才领的房产证。如果夫妻离婚了房产还是属于男方。

      如果是男方婚前自己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那么夫妻离婚后,房产升值的部分仍然与女方无关,男方可以适当地给女方一些补偿。如果说男方买房是投资,升值与女方无关,那女方是不是要找男方要一些利息?

      如果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好冷血的规定啊。

      如果男方父母在婚前给买的房子,夫妻离婚后,房产属于男方。如果说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不管儿子结婚与否都归儿子,公婆的财产也跟儿媳无关是不是?那么儿媳是不是不用再赡养公婆?让儿子一个人赡养好了。

      如果是父母付的首付,婚后夫妻两个人共同还款,夫妻离婚后,升值部分与女方无关,男方可以适当地给一些补偿。

      如果是父母付了全款买了房,后来夫妻两把房子卖了,重新买的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而对于净身出户的女人,法律规定男方可以适当地给予一定的补偿,真走到离婚那一步,我想估计都成仇人了,有几个有良心的会给补偿,不杀了对方都不错了。

      看看整个规定,心里拔凉拔凉的,突然感觉女人结婚了好没保障,哪一天过不下去了,净人滚蛋,或是带着孩子滚蛋,流落街边。而男人却是啥损失也没有。只要有房子,婚随便离,反正有房子在,大不了换个老婆过而已,最好女人带着孩子不要扰了自己二婚的清静。这是鼓励男人们大胆离婚吗?

      在整个社会当中,男人不管是体力还是赚钱的能力,大多比女人强,也有一部分不如女人的,女人把整个青春赌上跟一个相爱的男人结婚,等到人老珠黄的时候,有可能连个落脚之处都没有,这不会是房地产商的促销方式吧?让每个女人也单独买房子,给自己一个退路吗?现在离婚率已经是居高不下的。社会上大肆宣传女人要独立,难道要独立到一人买房一人过,随时离婚吗?那夫妻情分相濡以沫都是鬼话了。

      别说现在女汉子越来越多,要么是被男人逼的,要么是被社会逼的,总感觉现今的社会有点病态。结果就是女人越来越努力,越来越独立,独立到不要男人也可以,不用结婚也行,老了怎么办?早点交社保,老了找个好一些的福利院得了,可是这不符合人类的发展规律啊。

      再说说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

      2周岁以下的孩子,母亲无特殊情况,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是母亲有传染病或是生活不能自理的除外。

      对于2周岁以上的,父母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母亲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是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可以优先考虑。

      如果一方跟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时间较长,突然改变子女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可以优先考虑

      如果本身没有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私生子女或是此前离异有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

      子女跟着一方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是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可以优先考虑对子女成长有利的一方。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此时子女已经具有自己的意志,让子女自己选择跟父母中的一方生活。

      如果男方和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多年的,而且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有能力帮助照顾的,可以优先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可以,最终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标准。

      看着这些规定头皮发麻,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结婚有风险,择偶需谨慎啊!想想后背有点发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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