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物化与自由

“物化”一词,出自《庄子·齐物论》,指的是个体(人)与外物通化,达到“天人合一”的原初的自然状态。进一步讲,在老庄的哲学体系中,“物化”即使个体明悟道之后的状态,而这一点,恰与叔本华的思想不谋而合。在叔本华的理论中,世界是唯一意志的,而其他都是意志的客体化,即表象界。而客体化的结果这是意志分级并具象了意志的欲求。由此,在表象界的局部,世界是不公平的,有贫富贵贱,也有善恶美丑,这是意志客体化,表象界的局限性决定的必然结果,但本质上却并非如此。在表象的背后是唯一的意志,是绝对的平衡或说公正。于是在人的潜意识中是有公正的愿望的,有良知,有美德,有正义感。虽然在表象界,对个体的意志而言,彼此间是充满矛盾与斗争的,但在社会中,我们自发地制定了道德的标准和法律。这是永恒的公正的体现,但真正的公正却是体现在人的怜悯、同情、正义感等等的直观感受之中,而产生这种感受的方式则是物化,即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即感受到自己和他人和世界是一体的,都是同一个意志的客体表象,世界中充满斗争和痛苦,但这种斗争永远只是零和,对共同的意志,和其客体出的我们而言,他人的痛苦也是我们的痛苦。

叔本华说,个体的死亡只是形式,对意志而言,死亡是不存在的,因此在永恒的公正下,我们相信因果报应。这和佛学的思想达成了一致,叔本华也如是说,但我相信,叔本华的思想并不是受佛学思想的影响而产生的,而只能说他在佛学中找到了自己思想的归宿。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叔本华认为佛学(和其他宗教)中的神话都是同源的,即是同一个思想(唯意志理论)为使普通大众理解或接受而做出的必要的具象化。这说明,此处的一致性只是叔本华的思想的一种外延和对其他理论的“为我所用”式的解读。在此我不讨论佛学基本思想和叔本华基本思想的相似性,我们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但这不重要,我要说的是第二点,叔本华虽然在佛学中找到了自己思想的支撑点,但他的理论是自成体系的,是基于他特有的认知方式,以这种认知方式必然会得到后来的结论。所以我说他的理论是独立的,另一方面我也想由此说明其思想理论的局限性和我的思考。

叔本华的理论是基于经验的,即通过对世界的观察分析归类和寻找规律,最终形成自己的合逻辑的理论体系。这是研究科学的方式,像黑格尔曾经做的,他将这种科学的方式引用进入哲学,从而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局限,而如今的主流哲学都在采用这种思维方式。我认为使用这种方式,作为科学研究是合理的,是合经验的。假设我们不怀疑这个世界的真实性,那么任何正确的理论都应该是合经验的,但作为哲学,它不仅仅只能成为一种规律性的东西,它应该表达除规律以为更本质的东西,因此纯粹的归纳法是不合理的,纯粹的科学方法有时候也会阻碍哲学的发展。其实这种科学的思维自科学产生的第一天便已存在,并且一直以来影响着人们的认知方式。有这种思维定式是合理的,我不否认我也存在这种习惯,但只要我们认识到这一点,那就可以跳出这个循环。很不幸,我认为叔本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叔本华认为科学是只局限于表象界的充足理由律的形式科学,他认为科学没有解释本质,却没有意识到没有触及本质的原因是科学的思维方式。于是他依旧使用科学的方式,总结经验规律,然后假设了一个超然的意志存在,而这个意志我们甚至都无法对它认知——最接近的认知方式还是通过对理念的直观。接着,以唯意志的基础衍生出概念、理念等等用于各方面现象的解释。

使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将给人合理的假象,要消除这种假象,我们应当认识的个体认知的局限。其实根据我之前的说明,个体的认知方式是个体的根本属性,是其存在的标志,因此我们不能说摒弃它,也因此,很多思维定式都是人类普遍存在的认知方式。

既然个体是以其独特的认知方式来标志的,那么换一种说法就是,个体偏向于将外物纳入自己的认知形式,简单来说就是,个体只选择自己想看见的事物。这里的选择不是主观意志或动机,而是其本性,但我们不能否定,我们的本性决定了我们行为的动机。于是乎,这就可以解释人类的概念思维——我认为各种生命都有这种思维,毕竟物以类聚——个体以自身的认知方式认知世界,将同类的事物划归在一起,这就是概念。我们以自身的认知方式来设定的现象世界,自然也谈不上世界一体,也谈不上意志。而叔本华认为,当个体认识到世界的本质,即他与世界中的万物都是一体的时候,便解放了自己的欲求,摆脱了充足理由律的束缚,从而达到了自由的状态,显然,这也成为了没有根据的论述。

首先第一点,个体是无法摆脱认知方式的束缚,叔本华也承认这一点,于是他说人生总是痛苦的。显然这是基于他的科学式思维理性地推导出的结果,说不上什么消极悲观,只是理性。其次第二点,什么是自由?叔本华消解了自由的绝对性,他说意志是自由的,但我们知道,意志只存在于我们无法到达的彼岸,于是只剩下了相对的自由。一切现象界的事物都是不自由的,因为它必须去完成意志客体化后被赋予的具象的欲求。所以叔本华认为,只有在审美(对理念的观照)或物化的时候,克服了具象的欲求,才达到了相对的自由。由于叔本华基于经验的思维方式,面对世间的种种束缚,世界上万千的自然规律,他只好说,真正的自由只在意志那里存在。

在我看来,个体本身就是自由的,具有绝对意义的,并且是基于认知*的。类似于美,自由也是认知的自由,我们可以自由地认知世界,而不存在他物来改变我们的认知和认知方式。当然,对自己的认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用一生去实现,当我们消解了时间的概念,在时空之中探寻自身存在的意义,此时我们才能完全认识自己,不过,这是后话。

不自由则是相对的。同样的,痛苦、丑陋等等情感都是源于此。本质上,不自由是个体的认识*与现实世界发生了冲突。个体的认识是后于认知的,是后知后觉的反思,是基于现实世界的。因此在认识中是存在谬误的,当然不是我们对世界的认知有误——这个谈不上对错——而是说一种理解上的困惑,直观的认知类似一种综合的感知,而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基于我们对这种认知的解读。当我们的认识与现实发生冲突,产生了不和谐感,甚至丑陋、痛苦,但这只是相对的,在漫长的认识的完善之后,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没有什么是想不开的。所以说,所谓的不自由是作茧自缚,不是绝对的,只要我们去寻找和追求,便能够得到自由和幸福,换一句话说就是,当个体发挥其自身的能动性时,其天然的自由便体现出来。叔本华说人生就是痛苦与空虚交替,但在我看来,空虚只是因为我们不努力,不去追求幸福而使认识停留在混沌无知的状态。此时不存在所谓小的满足,因为满足必然知道追求,否则就是空虚。

作为心理学,我认为叔本华的哲学思想是具有极大价值的,作为哲学,同样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价值。叔本华消解了时空的概念,将世界划分为意志与表象,这是具有颠覆意义的,因为这是思维认识的升华,恰如曾经的三维空间到四维时空的认识变迁。另外,叔本华独特的性格和统筹兼顾的思想是出众的,他能做到有个性而又不冲动。叔本华的美学理论对后来美学的发展是具有极大影响力的,毕竟在我看来,一方面,他的方式是基于经验规律的,具有科学性,另一方面,他基于意志理论的美学是基于直观的,这就否定了美具有具象的条件或环境约束,否定了唯物式的美学理论。但同样,作为现代哲学创始人,他的思想必然也有其局限性,在我看来,束缚住他,或是说任何一个人的,都只是其自身的思维方式,有固有的认知,也有不完善的认识。

注:此篇文章中,认知表示对世界的直观方式,认识指理性的、后认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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