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玩电子游戏

周六送家里老大去上课,顺便带老二去逛了一下旁边的商场,在这里看到了久违的电子游戏。

记得最早进游戏厅是在小学三年级,有飞机汽车大战、有拳击格斗、还有台球纸牌,也有苹果机。当时一元钱三个币,投进去几分钟就“报销”了,如果是苹果机,速度就更快,十几秒就会化为乌有。记得自己当时对电子游戏非常痴迷,把压岁钱、零花钱都花在上面,日思夜想,就连上课、睡觉时,也经常回想游戏里的场景,想象下一次应该怎么过关。后来越玩越好,一个币就可以打通关,恨得游戏厅老板直咬牙却无可奈何。现在回想起来,学习因电子游戏落下来不少啊。

现在的游戏厅没有了之前的飞机、格斗这些偏“技术”类游戏,取而代之的是抓娃娃、打僵尸这些等乐趣类游戏,游戏水平对游戏时长影响不大,而且一次至少3-4个币,老板赚钱更容易了。

由于自己就是受害者,我坚决反对儿子接触电子游戏。尽管老二双眼直直地盯着屏幕,手拽着游戏手柄不想走,我还是坚决把他抱了出去,告诉给他买棒棒糖,老二迟疑了一下就答应了。

离开游戏厅不远处,老二真的发现了棒棒糖,不过不是零售的,这些棒棒糖是在一个大的游戏机里,里面显示数字“0~10”,投币后根据运气会掉下相应数字的棒棒糖。棒棒糖是那种非常普通、超市里5毛钱一根的那种。机子上没有贴标签,我心想一元硬币应该就可以玩一局,谁知投了1元硬币之后,系统还提示让继续投币,我知道上当了,但已经有了1元的“沉没成本”,我不能就此结束,我又投下一元,可以拍了,一阵当当的音乐声之后,系统显示数字“1”,2元钱终于换回了一颗5毛钱的棒棒糖。

老二非常开心,觉得自己中奖了,高兴得手舞足蹈。而我觉得亏了,多年之后,又被电子游戏“玩”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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