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掩埋 01

01. 启封

“什么?绑架?好的,我马上过去。”罗勇挂断电话,抄起挂在衣架上的警帽快步走了。

“小刘,帮我锁门。”罗勇下楼时对碰到的年轻警员说。他走的很匆忙,没时间收拾了。

“好的,局长。”年轻警员看着行色匆匆的局长,有些纳闷。来警局这么多年,头一次看见局长这么紧张。他一边想着,一边往局长办公室走。

“刘师兄,罗局长不在?这里有一份文件需要他签字。”小刘端看着一直放在办公室的白板,忽儿听到门外的问询声。

“小李啊,罗局长有急事走了。你把文件放桌上吧。”

“刘师兄,你在看什么呀?”小李好奇的看着白板,上面密密麻麻的画着很多线、还有照片,像是逻辑图?人物关系图?看得出来,画这图的人很用心,上面标注的非常详细。

“这个啊。我来警局的第一天,局长就看这个图。听前辈说,局长一生破案无数,唯一的悬案就是这个。咱们局长快退休了,心心念念的就是想抓住这个凶手。不过,好像已经过诉讼时效了。”小刘见没什么事,便多说了几句。

“是什么案件,连局长都束手无策?”小刘的话激起小李的兴趣。

“我就知道个大概。好像二十多年前,咱们市有一个奇妙国有食品厂,他们生产的饮料特别有名,卖的可火啦,他们厂的饮料配方就是商业秘密,只有厂长知道。结果有一天这个厂的厂长被敲诈200万,对方说知道饮料的配方,要200万买回配方,不然就公布给社会。200万啊,在二十多年前可是巨款啊。刚开始厂长不信,结果收到信一看,里面还真的是配方的原料。非常详细。厂长就急了,就报警了,当时接这个案子的就是咱们局长。但是当时的刑侦手段还不太强,咱们局长就派一位警员和厂长一起去交款。厂长去交款,警员藏车里等厂长给抓捕信号。结果,等好久也没动静,警员出去看,厂长失踪了、钱也没了。没几天,厂长被发现死了,都死好几天了。听说都臭了。跟车的警员也引咎辞职了。我还听说,辞职的警员和咱们局长是朋友。所以啊,厂长死了、钱没了、案子没破、朋友也走了。这事就一直成了局长的心病。”

“那个警员叫什么呀?”

“好像叫赵志刚。”

“赵志刚?我记得今天要签约的那个老板也叫赵志刚。”

“什么老板?”

“咱们市今年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啊,那个从上海过来的大老板,要在咱们市建一个很大的商业综合体。他就叫赵志刚,对了,他好像就是咱们本市的,后来去的上海,找的上海有钱老婆,就发家了。”

“不会这么巧吧。”

“你们两个在局长的办公室嘀咕什么呢,不用工作啊。”主任的声音从天而降。

而此时,年轻警员谈话内容里的两位主人公,正坐在会议室里。

“老赵,没想到在这样的场景下重逢。”罗局长有些尴尬的寒暄。

“是啊,罗局长,今天的事就拜托了,请一定要救救我女儿。”听得出来对方努力保持自己的冷静。

“到底怎么回事?你和我们仔细说说。”

“我今天过来签约,整个过程都挺顺利的。结果刚直播结束,我秘书就过来和我说,我女儿被绑架了,这是对方留的纸条。”赵志刚说着将纸条递过去。

一张普通的A4纸,上面机打一句话。

用二十三年前奇妙食品厂的饮料配方,换回你女儿。

备注:《刑法》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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