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政: 私立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 网友: 利国利民,大快人心

笔者认真查阅了这则来自“中国政府网”的新华社权威信息,个人认为这个教育新规划充分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和勇于担当”的行政理念,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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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城镇小区必须要配套建设幼儿园”。这一规定既具有行政命令的强制性,又具有政府决策的严肃性。换句话来说,就是所有城镇小区有了硬性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必须的、刚性的规定: 不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房地产开发商,要么不建居民小区,要建就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原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必须尽快配套建设好。“城镇小区必须要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刚性要求,有利于小区内孩子便利入园的问题,有利于全面普及免费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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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要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全权负责”。这一条规定则是明确了我国幼儿园的性质,取消幼儿园私有制,不允许私立幼儿园的存在,所有幼儿园必须由地方政府全权负责,也就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全权负责。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把幼儿教育完全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的范畴,并且由国家强制性免费推行,有利于按教育发展规律和幼儿的身心特点来统一规范教育,从而有效防止幼儿教育中的“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和“非零起点入学”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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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要把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性质或者普惠性民办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一条规定彰显幼儿教育的性质与目的,是公办公益性的,突出强调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普惠性民办园”,意思就是说可以允许民办幼儿园存在,但是不许以营利为目的,只能是慈善公益性的幼儿园。这一规定,凸显幼儿教育的免费公益性,把幼儿教育完全纳入了义务教育阶段,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的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和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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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我国政府“以人为本和勇于担当”的幼儿教育新政策,是符合民心、顺从民意、行政为民的惠民政策,是让广大群众充分分享改革开放成果和红利的优质政策,必定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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