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

隔壁小媛第25次学习手记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到,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种东西浑然天成,它在天地之前就产生了。它没有声音没有形体,独自存在且永不衰竭,周而复始循环运行而永不停息,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称它为“强”,再勉强称它为“大”。它越来越大就会消失,慢慢消失就会越来越远,越来越远后它又会返回。所以道很伟大。天也伟大,地也伟大,人也是伟大。天地中这四大,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在这四大之中,人是效法地,地是效法天,天是效法道,而道是自然。

见:

        这一章,老子说了“人”、“地”、“天”、“道”的关系,“人”、“地”、“天”都受上一级法则的约束,而最高层次的是“道”,“道”也是要效法自然。

        道是浑然天成的,但它也要效法并顺应自然,可见顺应自然是万物发展的规律。

感:

        “可以为天下母”道是万物的根源。老子又一次说了道是物质性的,是最先存在的实体,但这个实体我们看不着摸不见,没有声音没有形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循环运行且生生不息。

        大道无形,可是道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早在天地之前就已经存在。只是我们无法通过五感来识别它,它时刻存在于我们周围,影响我们的行为也制约我们的行为。

        顺应大道,就能尝到顺应带来的好处,逆道而为,就会尝到丢失道的惩罚。

思:

        道是永不枯竭,是人、地、天的约束准则,那么道又是如何生成?“由物混成,先天地生”,道是浑然天成,是自然而然产生的。道即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但是它也要效法自然,顺应自然。

        道即是我们要认识的对象,也是认识的方法和实践的方法。因为道,蕴含着真理,我们只有认识道,才能把握真理。

        我们人类,就不应自恃头脑聪明有独立的思想,就想要主宰世间万物,而应该顺应自然,敬畏自然。道作为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律,贯穿于整个宇宙、社会中,不但提供了治国方针,还教育我们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

行:

        “道法自然”可用来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让我们认识并作用事物的发展规律。让我们明白自身的渺小,什么是大?什么是小?社会是大,我是小,想要在社会生存,就需要我来适应社会的发展。

        单位是大,我是小,想要在单位有良好正确的发展,就要跟随单位的规划来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这就是人们应当遵循的社会法则。见“小”才能“明”。

        也警醒我们做事,切不能揠苗助长。学习工作中,不可透支身体,身体不好自然干事也就没有效率,这是自然。我们能做的就是先强健筋骨再努力奋斗,这个过程就是道法自然。

就像书,是一页一页的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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