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胜复之气
一、六气之变化
【原文】
帝曰:气之上下(1)何谓也?
歧伯曰:身半以上,其气三矣,天之分也,天气主之(2)。身半以下,其气三矣,地之分也,地气主之(3)。以名命气,以气命处,而言其病(4)。半,所谓天枢也(5)。故上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胜而天俱病者,以天名之(7)。所谓胜至报气屈伏而未发也(8)。复至则不以天地异名,皆如复气为法也(9)
【详解】
(1)气之上下
“气”,指风、热、火、湿、燥、寒六气。“上下”,指司天在泉“气之上下”,是指六气与司天在泉之间的关系。
(2)身半以上,其气三矣,天之分也,天气主之
“身”,指物的主体部分。此处是指一年。“身半”,即半年。“其气三”,指初之气,二之气,三之气。“天气”,指司天之气全句意即一年之中,分为六气,上半年占三气,即初之气,二之气,三之气。这三气均属司天之气所主。因此司天之气主管该年上半年的气候变化。
(3)身半以下,其气三矣,地之分也,地气主之
“身半以下”,指下半年。“其气三”,此处指四之气,五之气,终之气。“地气”,即在泉之气。全句意即一年之中,下半年也占三气,即四之气,五之气,终之气。这三气均属在泉之气所主。因此,在泉之气主管该年下半年的气候变化。
(4)以名命气,以气命处,而言其病
“名”,此处指三阴三阳。“以名命气”,即以三阴三阳来对六气命名。这就是风气命名为厥阴,热气命名为少阴,火气命名为少阳,湿气命名为太阴,燥气命名为阳明,寒气命名为太阳。“气”,此处仍指风、热、火、湿、燥、寒六气。“以气命处”,即以六气的顺序来确定六气所主的时间。这就是厥阴为初之气少阴为二之气,少阳为三之气,太阴为四之气,阳明为五之气,太阳为终之气。
(5)半,所谓天枢也
“半”,即半年。“天枢”,即阴阳升降的枢纽。此句意即每年的上半年在季节上为春、为夏,每年的下半年为秋、为冬。在阴阳属性上春夏属阳,秋冬属阴。一年之中,春去夏来,冬来秋去。上半年与下半年之间,阴升阳降,如环无端因此,上半年与下半年之间就成为阴阳升降的枢纽。这就是此句所谓的“天枢”。
不过应该指出,关于这里所谓的“身半以上”,“身半以下”,“天枢”的理解,自王冰以下的历代注家均把“身半”作为人身之半解,把“天枢”作为脐旁的天枢穴来解。笔者不同意这样理解。因为“身”者,不仅作人之身体来解,而且还指物的主体。同时,原文在这里是讨论司天在泉胜复之间的关系及其变化规律,上下文均未涉及人体。因此不可能是讨论人体上半身与下半身的关系问题,所以,笔者不从历代注家。
(6)上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
“上胜”,即司天之气偏胜。“下俱病者”,指司天之气直接影响到该年的下半年。“地”,指在泉之气。“以地名之”,即司天之气也可以成为在泉之气。举例来说,阳明燥金司天,上半年气候偏凉。阳明司天则少阴在泉,下半年气候应该偏热。但这一年实际情况不然。下半年还是气候偏凉,因而这一年从实际气候来看,下半年就不能说少阴在泉气候偏热,而成为“上胜而下俱病”。在泉之气受阳明燥金司天之气的影响而气候偏凉。因此在治疗上也就要按“燥淫于内”来处理。质言之,也就是应从实际气候变化出发来处理问题,所以原文谓:“上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
(7)下胜而上俱病者,以天命之
“下胜”,即在泉之气偏胜。“上俱病者”,指在泉之气影响到了该年的上半年。“天”,指司天之气。“以天命之”,意即这一年的在泉之气也可以成为该年的司天之气。举例来说,少阴君火司天之年,阳明燥金在泉。这一年上半年气候应该偏热下半年气候应该偏凉。但实际情况不然。这一年上半年也偏凉,下半年也偏凉。因此这一年就成为“下胜而上俱病”,这一年的在泉之气实际上也是司天之气,所以原文谓:“下胜而上俱病者,以天命之。”
(8)胜至报气屈伏而未发
“胜”,指胜气。“报气”,即报复之气,亦即复气。“屈伏未发”,指复气还没有产生作用。此句是承前句而言。意即前述“上胜而下俱病”,或“下胜而上俱病”,都是指胜气已至而还没有出现复气,因而此时在治疗上完全可以按胜气来处理。
(9)复至而不以天地异名,皆如复气为法
“复至”,即复气已经产生作用。“天地”,指司天在泉。“天地异名,”此指司天在泉之名互易。此句是承前文而言。意即如果胜至报气屈伏而未发”时,疾病可以按胜气处理。但如果复气已至时,则不管司天在泉之气原来情况如何,均按复气来处理,复气是什么就治什么。
二、胜复之气的一般规律。
【原文】
帝曰:胜复之动,时有常乎?气有必乎?
歧伯曰:时有常位,而气无必也(10)
帝曰:愿闻其道也。
歧伯曰: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常也(1)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12)。有胜则复,无胜则否(13)。
【详解】
(10)时有常位,而气无必也
“时”,指风、热、火、湿、燥、寒六气所属的时间“常位”,指固定的位置和时间。“气”,指胜气或复气。“必”,同“常位”,也是指固定时间。本句是对“胜复之动,时有常乎?气有必乎?”这一问话的回答。意即六气虽然可以分为六步,各有一定的所属时间,但什么时候出现胜气,什么时候又出现复气却不一定。一切还须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能机械对待。
(11)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常也
以下是讲胜复之气的一般规律。
“初气终三气”,即初之气到三之气这一段时间。“天气”,即司天之气“天气主之”,即上述三气为司天之气所主。“胜之常也”,即胜气之常。全句意即司天之气主管上半年。因此,一般来说,当年的司天之气即属当年的偏胜之气。例如厥阴司天,该年的胜气就是风气。少阴司天,该年的胜气就是热气。少阳司天,该年的胜气就是火气。太阴司天,该年的胜气就是湿气。阳明司天,该年的胜气就是燥气。太阳司天,该年的胜气就是寒气等等。
(12)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
“四气尽终气”,即四之气至终之气这一段时间。“地气”,即在泉之气。“地气主之”,即上述三气为在泉之气所主。“复之常也”,即复气之常。全句意即在泉之气主管下半年。因此,一般来说,当年的在泉之气即属当年的复气。例如,阴司天,风气偏胜。厥阴司天,少阳在泉。火气就是当年的复气。少阴司天,热气偏胜少阴司天,阳明在泉。凉气就是当年的复气。太阴司天,湿气偏胜。太阴司天,太阳在泉寒气就是当年的复气。少阳司天,火气偏胜。少阳司天,厥阴在泉。风气就是当年的复气。阳明司天,凉气偏胜。阳明司天,少阴在泉热气就是当年的复气。太阳司天,寒气偏胜。太阳司天,太阴在泉。湿气就是当年的复气等等。应该指出,上述六气司天在泉胜复之气,除厥阴与少阳之间的关系与胜复概念有矛盾之处以外,其它如少阴与阳明之间的关系是热胜凉复或凉胜热复。太阴与太阳之间的关系是湿胜寒复或寒胜湿复。此均属气候的自调现象。唯有厥阴与少阳之间的关系是一风一火,一温一热,不属于自调因此少阳司天或厥阴司天之年,有胜无复,所以对物候、病候影响较大。由于少阳司天或阴司天之年,本身不能自调,只能依靠它气自然来复因此少阳司天或顾阴司天之年气候变化剧烈,自然灾害严重,疾病变化也较一般年份为大。
(13)有胜则复,无胜则否
“有胜则复”,意即有胜气必然就有复气。“无胜则否”,意即没有胜气也就没有复气。于此说明:所谓“胜复”,实际上就是自然界气候变化中的一种自调现象。
三、六七的胜复变化
【原文】
帝曰:善。复已而胜(14)何如?
歧伯曰:胜至则复,无常数也,衰乃止耳(15)。复已而胜,不复则害,此伤生也(16)
帝曰:复而反病,何也?
歧伯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17)大复其胜则主胜之,故反病也(18)所谓火燥热也。
【详解】
(14)复已而胜
“复已”,即复气之后。“胜”,指又出现了新的胜气。此句意即复气在矫正了胜气之后,由于复气本身也是胜气,所以复气此时又成了新的胜气。
(15)胜至则复,无常数也,衰乃止耳
“胜”,指新的胜气。“复”,指新的复气。“常数”,即固定数量。“衰”,指胜气衰减。全句意即“复已而胜”时,原来的复气变成了新的胜气。在胜复规律的支配下,又必然产生新的复气。这个新的复气大小不定。胜气大复气也大,胜气小复气也小。到了胜气衰减的时候,复气也就自然停止。张隐庵注此云:“此申明有胜则复,辗转不已,必待其胜气衰而后乃止耳。”即属此义。
(16)复已而胜,不复则害,此伤生也
“复已而胜”,指出现了新的胜气。“不复则害”,指新的胜气产生之后,如果没有新的复气来加以制约,那就成了有胜无复,必然就会形成新的灾变,使自然界中的生命现象受到伤害。张介宾注此云:“若有胜无复,则亢而为害,故伤生也。”即属此义。
(17)复而反病,何也?歧伯:居非其位,不相得也
“复而反病”,意即在复气产生作用,矫正胜气而复气又成为新的胜气之后,又会形成新的灾变。“复气”,本来是自然界气候变化中的一种自调现象,为什么又会出现“复而反病”的现象呢?歧伯回答:“居非其位,不相得也。”所谓“位”,即六气应有的位置和时间。这也就是前述的六气六步。“居此处是指“复气”所居的位置和时间。,因此没有固定的时间。因此复气产生时就有可能与六气固有的时间相冲突例如间。“不相得”,即不一致。“居非其位,不相得也。”意即由于复气的产生是“有胜在冬季里出现火气来复,夏季里出现寒气来复,就与季节固有的气候变化发生冲突形成矛盾,从而使正常气候和物候受到损害,形成新的灾变。这也就是对出现“复而反病”的回答。
(18)大复其胜,则主胜之,故反病也
“大复”,指复气偏胜。“大复其胜”,意即复气对胜气制约很强。“主”,指主气,即六气六步的固定位置和时间。“则主胜之”,意即在复气力量十分强大时,则主气就要受到影响。正常的季节气候、物候就会受到破坏,因而也就会出现新的反常。这里的“则主胜之”一句,注家多解为主气战胜复气。笔者不同意这种解释。因为主气战胜了复气,则复气就不会对主气产生作用,季节气候就不会受到破坏,属于正常,因而也就谈不到“反病”的问题。所以窃以为“则主胜之”应作“主气为复气所胜”来理解,亦即复气战胜了主气。故未从诸注。
四、治则
【原文】
帝曰:治之何如?
歧伯曰:夫气之胜也,微者随之,甚者制之(19)气之复也,和者平之,暴者夺之(20),皆随胜气,安其屈伏,无问其数,以平为期(21),此其道也。
帝曰:善。
【详解】
(19)微者随之,甚者制之
“微”,指胜气微弱,亦即轻度偏胜。“随”即听其自然。“微者随之”,意即胜气微弱时,亦即气候只有轻度偏胜时,可以听其自然,不加处理。为什么“微者随之”,因为按照胜复规律来说,微者复微,胜气微则复气亦微,对人体影响不大,所以可以不加处理。“甚”,即胜气很盛,“制之”,即加以制约。“甚者制之”,意即胜气很盛时,那就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处理。例如治热以寒,治寒以热等都是“制”的方法。为什么“甚者制之”?因为按照胜复规律来说“甚者复甚”,胜气甚,复气亦甚,对人体影响也就很大,所以必须对之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20)气之复也,和者平之,暴者夺之
“和”,指温和,此处是指复气微弱。“平”,指和平。“和者平之”,意即复气不甚时,可以和平过渡,不加处理。此与前述“微者随之”之义基本相同。“暴”,指暴烈,此处指复气很甚。“夺”,指夺去,亦有制约之义。此与前述“甚者制之”之义基本相同。全句意即对待复气的处理也与前述对待胜气的处理一样。“复气”不大时,听其自然,可以不加处理。“复气”太盛时,则必须对之进行针对性的治疗。理由与前述对胜气的处理相同。
(21)皆随胜气,安其屈伏,无问其数,以平为期
“皆随胜气”,即上述治疗要注意到以治“胜气”为主“屈伏”,此处是指屈伏未发的复气。“安其屈伏”,意即在胜气方面如果能得到早期处理,则复气就可以屈伏不发。“数”,此处是指处理上的轻重缓急。“”,指正常。“无问其数,以平为期”,意即在处理胜气时,其轻重缓急并无一定,一切以人体生理活动恢复正常与否为标准。人体正常生理活动恢复,治疗上也就终止。张介宾在注文中认为:“此言皆随胜气者,非单以胜气而言,而复气之至,气亦胜矣,盖兼言之也。”此与经文原意不符,因为经文原意“安其屈伏”即指复气。如果此处所指胜气亦包括复气在内,则“安其屈伏”一句就毫无意义,也不符合《内经》关于“治未病”的一贯精神,故不从张注。
五、【述评】
本节重点论述了六气的胜复问题。原文首先指出了胜复的一般规律,即:有胜气就一定有复气。一般来说上半年出现胜气,下半年也就会出现复气。其次,指出了由于有胜气然后才会有复气,没有胜气自然也就没有复气。因此什么季节出现胜气,什么季节出现复气也就不能机械对待。再次指出,出现了胜气之后,必然要出现复气。如果没有复气,那就会影响生命现象的成长,形成灾害。又再次指出,复气制约了胜气之后,复气本身又往往会成为新的胜气,形成新的灾害这就是原文所谓的“复已反病”。为什么会“复已反病”?这是因为复气“居非其位”与主气“不相得”的结果。最后指出,对于胜气和复气的处理原则,即胜复之气微者可以不加处理,但对胜复之气甚者,则必须对之进行针对性的治疗。据上所述可以看出所谓“胜复”,实际上就是自然气候变化中的自稳调节现象从人体生理和病理生理变化来看,也同样存在着这样一种自稳调节现象。中医学根据自然界的胜复现象推之于人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和治疗法则。
这是古人在长期与自然界和与疾病斗争中的经验总结,是中医学在人体生理、病理生理和辨证论治方面的一个主要特点,值得认真加以发掘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