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应交税费

1应交税费与相关税种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可以说,我国应交税费中的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汇总并上缴的,只有两个税种除外,即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这两个税种在其纳税计算依据发生时,直接用已取得的税票标志或者是直接用银行存款支付。

2应交增值税

(1)增值税的定义和计税原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的基本特征

①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②划分纳税人,即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不同的纳税人及业务适应不同的税率。一般纳税人:13%、9%、6%、3%;小规模纳税人:3%。

③根据不同的行业实行不同的税率,即上述一般纳税人的13%、9%、6%、3%的税率又有着不同行业的执行依据。具体来说,一般工商企业执行13%的税率,但是生产和销售农产品、图书报纸等文化用品,自来水、暖气等人民生活用品,以及饲料、农药等产品的企业执行9%的增值税税率;交通运输企业等执行9%的增值税税率;现代服务业(如广告代理业)执行3%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3)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要求

可以说,增值税是我国最复杂的税种,其需要设置的明细科目较多。具体来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共10个三级明细科目。再就是,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的环节较多,如要考虑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销售或视同销售、差额征税、出口退税、进项税额抵扣、月末转出多缴增值税和未缴增值税等诸多环节。因此,在会计处理时,还要考虑“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代扣代缴增值税”等二级明细科目。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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