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易杂谈】 (61) 何为“致寇至”?
前文谈到,背离人道的不一定就是“寇”或“小人”,但“寇”或“小人”一定是背离了人道。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再看看“致寇至”是怎么回事。
在经文中,“致寇至”一辞最先出现在需卦,需三谓:“需于泥,致寇至”。“致寇至”的辞意不难理解,问题是为什么在需卦三爻要系上这样的爻辞?这就不大容易说明白了。且不说传统易学是如何解释这句爻辞了,让我们还是先列出需卦的卦体和易道吧:
从图上不难看出,需卦的天道与屯卦的天道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屯卦二三这两个阴爻,到了需卦就变成了阳爻,这种变化意味着什么呢?先说屯二,屯二辞有“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一说,到了需卦二爻,恰好过了一个周期,此爻由阴变阳,是为“乃字”之象,但是,明显的是,二与四由屯卦的平衡局面,变成了需卦的失衡,二爻等于阻塞了初爻在人道上的出路,爻辞说是“需于沙,小有言,終吉”。“小有言”就是因为它阻挡了初爻的出路。“终吉”是因为此爻是需卦在天道上的终结,而其它爻不可能对此爻造成伤害。再说屯三,屯三与屯五失衡,所以屯三有两种选择,一是上行“即鹿”,二是待时至四,此谓“君子几”。到了需卦变成阳爻以后,三与五互衡,初爻再不必“磐桓”,而是“利用恒”;三爻也失去了“即鹿”的机会,只剩下了等待。
“需”的本意是需要、需求或等待。等待什么呢?简单说就是待时。由于屯卦的二爻与三爻由阴变阳,好处是部分解决了卦体严重失衡的局面,不好的方面就是接近陷入僵持的局面。在六十四卦的前四个卦中,卦辞中都有一个“亨”字,“亨”字的意义就是“通”,表明这些卦是通畅的,没有阻碍的。需卦卦辞始用了“光亨”这个辞,表明这个卦不是很通畅的,是有阻碍的,只有“光”还可以通达。“光”字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光线、光明或影响力,“光亨”是“亨”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全部形式,如果我们把“亨”理解为物质与能量的交流,那么“光亨”就象是信息的交流。这是需卦与前面几个卦的一个重要区别。
需卦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立场不变”,前面几个卦大都随着爻位的变化而改变“立场”,正所谓步移景换。需卦则是始终站在上爻的立场上,来看待上爻与诸爻的关系。例如从空间看,初与上距离最远,所以爻辞以“郊”为喻;其它爻都与上爻为邻,所以有的用“沙”,有的用“泥”来比喻。至于“血”和“酒食”,也是从上爻的角度,来比喻它们同上爻的“内在”与“外在”的关系的,“血”为内在之物,“酒食”为外在之物。需卦不是讲的什么“飲食宴樂”之道,如果是“飲食宴樂”,怎么又会有什么“泥”、“沙”、“血”、“寇”这些近乎肮脏的东西呢?
了解了需卦的形势与特点,也就不难明白“需于泥,致寇至”是怎么回事了,原来在需三与需上之间,有一个阴阳和合的机会,三为阳,上为阴,由三至上,正合天道,只是不合人道,且三与五互衡。爻辞用“泥”这个字来比喻阴阳和合,用“致寇至”来形容三爻至上的这种行为,而不说“婚媾”。三爻到底有没有直接至上呢?没有,这从上爻辞可以看出,上爻谓“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所谓“不速之客三人”,指的是四、初、三这三个爻,它们的顺序是甲乙丙。由于卦体接近僵持,只有“光亨”,所以事实上是没来,上爻也因而终得吉祥。
以上我们看到,由三直接至上,是盗寇的行为,下面我们再看一个由上直接至三的情况,这就是解卦三爻的“負且乘,致寇至”。先列解卦图如下:
从图上可以看出,解卦三爻为阴,处于二与四两个阳爻之间。按照天道,三爻应与二爻和合,但这正与人道相悖,如与四合,又不合时宜。解卦是一个平衡卦,也可以说是陷入僵局而待解脱的卦,诸爻之间难以交流,三爻所谓的“负且乘”,是说负四乘二,在这两强夹挤的情况下,三爻也只有等待,这就是上爻有可能因时而至,由上直接至三,走的不是人道,所以爻辞也说是“致寇至”。
一般说来,致寇至与客观环境有关,但也同某个爻的自身有关,俗语“苍蝇不盯无缝的鸡蛋”,“黄鼠狼专咬病鸭子”,大抵招致盗寇而来的,多数是卑微怯懦、举步唯艰的爻,如果是一身正气,大义凛然,那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也许就惟恐避之不及了。
(下文预告:“利涉大川”与“不利涉大川”)
【学易杂谈】 (62) “利涉大川”与“不利涉大川”
前面我们谈到,卦爻的运行,如果是遵循的人道,一般说来这是“君子”;如果不遵循人道,那就是“小人”或者“盗寇”,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事实上卦爻的运行,许多是不按照人道走的,经文并不都说是“小人”或者“寇”,反而有时认为是一种正当的行为,例如“利涉大川”这句辞,在经文中多次出现,所谓“涉大川”走的就不是人道,但易作者并不认为都不好,这就需要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利涉大川”一辞最先出现在需卦,需卦辞谓“利涉大川”,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再看看需卦图:
我们已经知道,需卦也是个失衡卦,但与屯卦相比较,好的方面是需卦要比屯卦稳定得多,如果我们把屯卦看成是“两强相较”,那么需卦就可以看成是个“多极世界”。但是需卦也有不好的方面,那就是接近陷入僵局,诸爻之间难以交流与交往,只有“光”是亨通的。这种局面,对于某些爻是有利的,例如需二、五和上,爻辞中都有一个“吉”字。但是对另外一些爻和整个卦体就不利,因为长时间等待,诸爻之间得不到交流、交往,卦体得不到更新,这时候的卦体也就成了“死水”、“枯木”。从运动、发展与变化的角度看,我们说需卦这种状态不是一个理想状态,对有些爻的行止,也就不能按照人道这个标准去要求。需卦的“利涉大川”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就是指的三爻至上。三爻直接至上,不合人道,从上爻的角度看,叫做“不速之客”,叫做“致寇至”,从卦体的角度看,这叫“光亨”,叫“涉大川”。为什么需卦适宜涉渡大川呢?原来这是需卦诸爻沟通的最佳甚至是唯一的通道,三爻至上,就可以拉动初爻,推动上爻,实现与五爻的交往,需卦诸爻也就有了活力。
知道了需卦的“利涉大川”是怎么回事,那么对讼卦的“不利涉大川”也就不难明白了,先列讼卦图如下:
从图上可以看出,讼卦也是个失衡卦,但这种失衡局面,并没有给诸爻的交流创造了条件,反而比需卦更趋僵化。如果说需卦还有一个“光亨”,那么讼卦连这点“光亨”也没有了。讼卦的卦辞有“窒、惕”二字,表明这是一个“窒”卦,“窒”卦也可以叫“穷卦”,是说诸爻之间再也没有交流的余地或可能了,这是继乾坤以后出现的第二个“窒”卦,第一个“窒”就是坤,原因是它太平衡、太完美了,平衡完美到了极致,也就陷入了僵局。现在的这个讼卦,说不上什么平衡与完美,但也陷入了僵局。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采取非常的手段,实现诸爻之间的沟通。讼卦描述了一个由争讼而引发暴力的场面,或者说是由和平演变到战争的场面。关于争讼的原因和战争的结局,后面我们再专门探讨,现在我们说说为什么讼卦“不利涉大川”。原来讼卦的“涉大川”是指初爻至四或至三,初爻直接至四,合乎天道;直接至三,合乎地道,但是都不合人道,这就是“涉大川”,但这个初爻,已经不同于蒙卦的初爻,蒙初谓“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虽说是“以往吝”,但毕竟还是能“往”,而讼卦四爻是个阳爻,有强大的实力,与二爻发生“争讼”,讼初的这条通道也被堵死了。三爻虽然是个阴爻,但由初至三不合时宜。勉强去“涉”,非但无益,反而落个背离人道的名声,所以卦辞说是“不利涉大川”。讼卦的最终解决是上爻,上爻协助四爻,占据了初位,成了一代“大君”,同时也褫夺了其它阳爻的“鞶帶”,使得除上爻以外的所有阳爻都变成阴爻,卦体也就变成了师卦。在师卦中,讼初变成了师四,师四辞为“師左次,無咎”,由于师四与师二这个强大无比的阳爻没有直接联系,成了师卦中唯一没有受到伤害的爻,所以讼卦初爻的爻辞是“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即没有完成“从王事”的使命,受到一些责备,但最终还是吉祥的。
(下文预告:“利涉大川”与“用涉大川”)
【学易杂谈】 (63) “利涉大川”与“用涉大川”
“利涉大川”一辞的第二次出现是在同人卦,同人卦的卦辞是“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这个“利涉大川”与需卦的“利涉大川”有哪些相同之处?又有哪些区别?这只有结合卦体和易道才能说明白。兹列同人卦图如下:
从图上可以看出,同人与需相同的地方就是它们都是失衡卦,不同的是失衡的具体情况有所区别。需卦二与四失衡,二重四轻;同人也是二与四失衡,但却是二轻四重。从这点上可以知道,需卦初爻很难向二爻方向发展,所以爻辞为“需于郊,利用恒”,即长时间的坚持。为了实现诸爻之间的交流,只有寄希望三爻至上,三爻直接至上,即为“涉大川”。同人卦没有二爻阻塞初爻通道的问题,但是初爻也很难至二,这主要是因为初爻为丁,二爻为甲,自丁至甲,需要七个时间单位。同人卦与需卦的另一个不同是,需卦的初、三、上、五顺序为乙、丙、丁、戊,其中乙丙戊是阳爻,上爻丁是个阴爻,作为圆圈是个不规则的圆圈,不适宜运动;同人卦的上、三、初、五顺序为乙、丙、丁、戊,这四个爻都是阳爻,作为圆圈是一个规则的圆圈,极适宜运动。如果说需卦是个“半窒卦”,那么同人则是个“亨通卦”,所以同人的卦辞中特意有一个“亨”字。
同人虽然是个“亨通卦”,但确切说应该叫动静咸宜的卦。从实现诸爻交流与沟通的角度看,初爻宜向五爻方向发展,这就是卦辞中说的“利涉大川”;从保持卦体的稳定角度看,初爻又可以不动,等待时机至二。所谓“同人于门”,是说与三爻结盟,三为丙,初为丁,初爻可以从三爻那里得到接济,因为三与五互衡,三爻也不会对初爻构成威胁,所以是“无咎”。初爻能够长时间坚持等待践履人道,所以卦辞又说“利君子贞”,即适宜君子保持稳定或静止。
“用涉大川”一辞出现在谦卦。在前面杂谈57关于《“謙謙君子”与“君子有終”》一文中,我们比较详细地探讨过谦卦。谦初受到三爻压迫,避祸他乡,由初直接至五,合乎天道与地道,所以卦辞说是“用涉大川”。
从以上探讨可知,所谓“涉大川”就是不按照人道走,由三直接至上为“涉大川”,由初直接至三至四至五也为“涉大川”。具体利涉不利涉,要看卦体的形势和所要达到的目的。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利涉”与“用涉”是有区别的,一般说来,“利涉”是讲客观条件适宜或主观需要,并不一定说马上就要涉渡,而“用涉”说的是马上涉渡、立即涉渡。如果说前者强调的是可能性,那么后者则强调的是直接现实性;前者强调的是主动性,后者则强调的被动性,也就是说,“利涉”是可涉可不涉,而“用涉”却是非涉不可,因为这已经是身不由主了。
(下文预告:“孚”是“诚信”吗?)
【学易杂谈】 (64) “孚”是“诚信”吗?
在《周易》经文中,“孚”字是一个常用字,其中卦名一个,即“中孚”;卦辞中有“孚”字的计有七卦,为需、讼、观、坎、损、夬、革;其余散见在爻辞中,总计出现四十二次。因此,弄清孚字的意义,对于准确理解经文是至关重要的。
在传统易学中,孚字通常都解作“诚信”,比如刘大钧先生解需卦“有孚,光亨”,就是“有诚信而光明亨通”(见《易经全译》)。需卦五爻是个阳爻,四爻和上爻为阴。虞翻说:“孚谓五”;程颐说:“诚信充实于中,中实有孚也”(《伊川易传》卷一)。此说虽广为采用,但是经不住推敲,例如中孚卦,初二五上为阳,三四为阴,按照程颐的说法,这个卦应该是“中虚有诈”,可是卦名却是“中孚”。又如小过卦,两阳居于四阴之中,这个卦应当是“中实有孚”,而卦辞和爻辞中却无一字言孚,可见解孚为“诚信”是牵强的。
近人李镜池先生认为孚字本意为俘人,周易所谓“有孚”多指捉到俘虏,也指商人得朋(货币)、狩猎获兽。(见李镜池《周易通义》)。高亨先生也以为孚即俘字。有孚,谓军队虏得敌方之人员财物也。(高亨《周易古经今注》)。解孚为“俘”,无疑是对“诚信说”的一个重大突破,因为按照这个见解,卦辞爻辞中的许多疑难均可迎刃而解。但是解孚为俘,也似未尽孚意,例如比卦初爻谓“有孚盈缶”,“缶”据《说文》为“瓦器,所以盛酒浆”,这个“有孚”,自然不是说捉到俘虏,倘说是财物吧,也很勉强,因为一般说财物是多多益善,而“有孚盈缶”显见得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接下去才有“终来有它,吉”。
解孚为俘对于某些卦辞、爻辞来说可谓得当,而对于另外一些卦辞、爻辞来说又似乎于理不通。高亨先生大概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在解释另外一些卦爻辞时,就把孚字解释成“罚”,例如对小畜四爻“有孚,血去惕出,无咎”的解释,就说“孚读为浮,罚也”。及至萃卦二爻“孚乃利用禴”,则又解释为“信义”,认为升二“孚乃利用禴”、兑二“孚兑”以及中孚,皆作信义解,并引《说文》“孚,信也”、《尔雅释诂》“孚,信也”等等为证,可是这样一来,孚字的本意就又散乱了。
现在看来,孚字可能有多种意义,这是因为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不断赋予它新的内容。但是就其本来的意义讲,只能有一种,不会有多种。对孚字本义的探讨,主要应依据卦辞与爻辞,孚字很可能和爻字一样,最初都是易经的专用字,爻字用意严格,在当代从爻的常用字几乎没有,而孚字不同,在音、形上从孚的常用字很多,几乎成了庞大的一族。
在经文中,按照孚字的用法,以“有孚”为最多,计有二十五处;其次以孚为主语,如“孚于嘉”、“孚于剥”等,计有七处;余如“其孚”、“罔孚”、“匪孚”、“以孚”、“交孚”、“斯孚”、“乃孚”、“中孚”等,另有“未占有孚”一处。
从上述孚字的应用范围及用法中不难看出:第一,有的卦和爻有孚字,有的没有;有的虽有孚字,却又说是“罔孚”、“匪孚”;第二,就孚的状态而言,有的“挛如”,有的“威如”,有的“颙若”,有的“发若”,等等,不一而足。这就说明,孚是某些卦爻的一个重要性质或特征,而作为性质或特征的孚字,表达的不单是具体的事物,如俘虏、朋币、财物等等,而更重要的是一种关系。当然讲关系也不能离开事物,因为离开了事物,抽象的所谓关系也不存在,但是,事物与关系毕竟是不同的,仅仅把孚字理解为事物,就会看不到孚字的主旨。
(下文预告:“孚”字表达的是一种主从关系)
【学易杂谈】 (65)“孚”字表达的是一种主从关系
孚字,据《说文》的解释是“孚,卵孚也,从爪从子”。对“卵孚”这一点,有的学者持有不同意见,抛开这一点不谈,只说孚“从爪从子”,即孚字是由“爪”和“子”这样两个部分构成,这是不会有错的。从孚字的构成可知它包含着这样两个方面的意义,即一方面具有决定的支配作用,另一方面又具有次要的服从的作用。
我们知道,在一个卦中,爻与爻是不同的,这种不同,不仅表现为阳爻与阳爻的不同(这种不同是明显的);即便同是阳爻或者同是阴爻,也有一个刚与柔的差别(量上的差别);六爻之间还有方位上的差别;作为过程,六爻之间还有时间上的差别,如此等等,这样在一个卦中就会存在多种矛盾或矛盾着的多个方面,而这些矛盾或方面是不能同等看待的。正如毛泽东在其名著《矛盾论》中所说的那样:“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毛泽东又说:“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矛盾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这种把矛盾和矛盾的方面区分为主次的方法,是我们研究一切问题的根本方法,当然也是研究《周易》的根本方法。毛泽东还说:“万千的学问家和实行家,不懂得这个方法,结果如坠烟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
例如泰卦,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阴与阳的矛盾,或者是“平”与“陂”、“富”与“贫”、“城”与“隍”的矛盾,但是惟独不能看成是“天”与“地”的矛盾。表面上看,泰卦下面三个阳爻相连,为经卦乾象“天”,上面三个阴爻相连,为经卦坤象“地”。《彖》曰“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象》曰:“天地交,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这种错误的解释,至今还有着巨大影响,其实只要看看经文,泰卦的卦辞与爻辞中,有一个“天”字或“地”字吗?如果知道了卦体和易道,也就不会有这样错误的解释,比如知道泰卦的天道是戊甲丁己乙丙,那么就可以知道由下面三个阳爻组成的“富国俱乐部”并不是铁板一块,这些阳爻表面上是汇聚在一起,其实却各有自己的根脉,所以爻辞说是“拔茅茹,以其汇”;二爻的“包荒,用凭河”原来是二甲包五乙;五爻的“帝乙归妹”原来是五爻至上三道皆合;三爻“勿恤其孚,于食有福”原来是三爻视初爻为“孚”为“食”;四爻的“不戒以孚”原来是这个爻为本卦的终结,或者说是一个再也没有退路的爻,是注定被俘获的,戒备不戒备都一样。
从“勿恤其孚”与“不戒以孚”这两句爻辞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即“孚”字表达的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也就是主从关系,或者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关系。在经文中,有时“孚”字表示“俘获”、“占有”、“据有”,有时又表示“服从”、“被俘”。到底是“俘获”还是“被俘”?需要具体分析。一般说来,作为“俘获”的一方,必须具有一定的优势,这种优势,体现在爻的数、时、位是否得当。作为被俘获者,主要表现在自身软弱和走投无路,从而甘心或违心地服从于强者。比如泰三至初,合乎天道与地道,初爻既无力抵抗,也无路逃遁,只有屈服。当然泰三也可以俘四,三强四弱,四爻无路可去,而三爻至四,合乎人道,只不过需要两个时间单位。假定某爻虽然软弱,但还有路可走,这是不能视为“孚”的。比如谦卦三强初弱,但初爻还有“涉大川”一途,所以这不是“孚”。这也好比围棋,某一片子虽然被围,但还“有气”,这就不能视为死棋。
在分析卦爻关系时,我们必须区分出哪些爻是俘获者,哪些爻是被俘获者,也就是把卦爻的矛盾或矛盾着的方面区分出主次。但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也不是绝对的。这种主从关系,除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以外,也有一个从什么角度去看的问题。作为一种主从关系,“孚”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但因为它包含着“主”和“从”这样两个方面,所以在确定“孚”到底是主还是从的时候,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孚”字的意义,是随着汉字的发展而逐步明确起来的,比方说以孚字字形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汉字,如郛、桴、浮、烰、粰、稃、筟、艀、蜉、琈、俘、罦等,和以孚字字音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汉字,如父、服、夫、妇、辅、负、扶、付等,有的发挥了“孚”字的主的方面,有的就发挥了“孚”字的从的方面,也有的兼而有之。例如单讲俘字,它可能是俘获者,也可能是被俘获者。至于孵字,当发挥的是主的方面。我们知道,卵的孵化是有一定的时间规律的,这或许是解孚为诚信的原因。但是诚信与主从关系,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下文预告:“有孚”与“罔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