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7

                                                            组织工作创新要以机制创新为保证

      组织工作原则性强、实践性、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必须要研究和把握组织工作的内在规律、组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探索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系统配套、操作性强、适用有效的选拔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能够贯彻科学发展观、驾驭全局、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务实创新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正确的用人导向。要坚持靠制度管人理事,用制度规范组织工作,解决组织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坚持把制度建设融入到每一件工作、每一项措施、每一个环节。组织工作应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准确定位、发挥优势、主动作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要不断完善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工作新格局。各项改革措施特别是重大工作创新,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先调研后决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加强示范引导,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推行范围,巩固和扩大创新成果,并及时把创新成果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民主原则,全面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放到重要位置,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组工干部应强化主动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主动服务大局的自觉性,热情而真诚地为党员、为干部、为基层同志服务,使他们感到“家”的温暖,增强信任感和亲切感,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越来越重要,对组织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只有勇于挑战自,不断完善自,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队伍自身的素质,才能有效地履行职责,开创组织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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