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重韵是作诗的大忌呢?

我们首先看什么是重韵。

重韵,是指一首诗中,用同一个字重复押韵,是近体诗中的忌讳。

所以,重韵只是在作近体格律诗的时候的大忌,而不是其他格式诗歌的忌讳。比如古体诗,就有这种现象发生,如杜甫的《杜鹃》:

​西川有杜鹃,东川无杜鹃。

涪万无杜鹃,云安有杜鹃。

这是区别于近体诗的古风。我们现在读起来,是不是像极了现代诗?从某种角度来说,古风就是文言格式的现代诗。平仄随意、韵脚随意、对仗随意、句长随意、篇幅随意。所以,古风和现代诗是不忌讳重韵的。

这种重复用一个词来结尾,其实是一种修辞手法,可以用来加强语调和意思的表达。而在格律不严格的古风和现代诗中,正是用修辞手法来凸显浪漫自由的情感宣泄,这也是他们和近体诗感情含蓄内敛的区别所在。

那么,为什么近体格律诗认为重韵是大忌呢?

我们知道近体诗以绝句、律诗为主,排律较少。而绝句、律诗除了共同遵守平仄格律的那些规则之外,相对于古风来说,还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篇幅限制。

绝句只有二十字(五言)或者二十八字(七言),律诗为四十字(五言)或者五十六字(七言)。那么在几十个字中要完成一首合格的格律诗,不让句子沦入打油诗,用字用词都必须精炼无比。特别是绝句,即使在不浪费一个字的情况下,也只能使用留白的艺术手法来打造,产生意在诗外的效果——其实,就是写不下了。

律诗相对来说字多些,能够用来描述、铺陈、丰满内容,但是一样不能浪费字词。哪怕是在诗意上的平头、合掌(就是一个意思说两遍,对仗经常会产生这种问题)都是不应该的——浪费了空间和载体。

精炼字词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不重字。因为重字不但会带来平仄音调上的重复,不利于平仄安排,更重要的是重字就重义。一首诗里面,说正事的字都不够,还哪里能一个意思讲两遍?重字的使用肯定会带来音韵的重复和意义的重复,这对绝句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律诗因为篇幅较大,还相对好点。

重韵是相同的字作为韵脚,固定在双句句尾,如果这样的话,不但音调上无法区分前后联,更可怕的是相同位置相同字的相同意思,这种意思的重复会导致整首诗都要调整走势,很难完成“起承转合”,也就是说很难完成一整篇诗的起点、兴起、高潮、收尾。

在韵律和内容上都会对格律诗造成伤害的重韵,当然是大忌。

而不同字只同音的叫做连韵,同样是不好的,因为音韵上的伤害就很大了。

另外有叠韵,基本上出现在词牌、散曲,那是类似于现代诗的反复修辞加强,如《忆秦娥》:

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秦楼月,年年柳色,灞陵伤别。

这其中的秦楼月的反复就是叠韵,这与重韵无关,也与近体诗无关。

我们学习创作近体格律诗,一定不能重韵。否则的话就只能算是写古风了,还是念起来很不好听,诗意又很啰嗦的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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