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原成·德经三九章·数车亡车篇

德经三九章·数车亡车篇

此文章为非儒家思想的道德经专研文章,强调专业性,不具备娱乐性,观者慎入!

一、原文: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矦王得一以为天下定。

其至之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谓地毋已宁,将恐发。谓神毋已灵,将恐歇。谓谷毋已盈,将恐渴。谓矦王毋已贵以高,将恐欮。

故必贵矣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矦王自谓孤寡不。此其贱之本与,非也?

故至数车亡车。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


二、译文:

往昔接受一的:天接受一呈现清明,地接受一呈现安宁,神接受一呈现灵妙,谷接受一呈现充盈,侯王接受一而使得天下万物自然而然地把自已呈现出来。

推而言之:天用清呈现自身清明,将要崩裂。地用宁呈现自身安宁,将要震溃。神用灵呈现自身灵变,将要消失。谷用盈呈现自身充盈,将要涸竭。侯王用高为贵呈现自身高贵高,将要颠覆。

所以得到的贵要能够以贱为根本,得到的高要能够以下为基础。因此侯王自称为孤、寡、不谷。这不是把贱当做根本吗,不是吗?

因为多个车的定义也就丧失了车的定义。所以不愿用禄禄呈现玉尊贵,不愿用硌硌呈现石卑贱。


三、字义:

宁,安也。[易·干卦]: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玉篇]:灵,神灵也。[书·泰誓]:惟人万物之灵。[传]:灵,神也。

[正韵]:盈缩,过曰盈,不及曰缩。盈为呈字之假借,呈与形字义同。呈,示也。

[说文]:定,安也。[增韵]:定,正也。[易·说卦]:天地定位。

[玉篇]:至,达也,由此达彼也。

[正韵]:非与之言而称其人亦曰谓,[论语]子谓子贱,子谓子产,是也。指事而言亦曰谓。[诗·召南]谓行多露,[小雅]谓天盖高之类,是也。称其言,亦曰谓。[论语]此之谓也,其斯之谓与,是也。

[说文]:毋,止之也。[礼·曲礼]:毋不敬。[注]:毋,止之辞。古人云:毋,犹今人言莫也。

[说文]:恐,惧也。[正韵笺]:恐有惊惶之意。惧乃畏怕之实,恐在惧前也。

[广雅]:裂,分也。[庄子·天下]:道术将为天下裂。[注]:分离也。

发,动也。

[尔雅·释诂]:歇,竭也。[疏]:谓竭尽也。

[说文注]:渴,尽也。渴竭古今字。[正韵]:渴,水涸也。

欮,通“蹶”。跌倒;挫折。

[玉篇]:贵,高也,尊也。[易•系辞]:崇高莫大乎富贵。

[说文]:高,崇也。象台观高之形。

[集韵]:而,音能。[易·屯卦]:宜建侯而不宁。释文:郑读而曰能,能犹安也。[管子·枢言]:戒之戒之,微而异之。[注]:微而,犹无能。而、能古字通用

[广雅]:贱,卑也。[书·旅獒]:不贵异物,贱用物。

[玉篇]:本,始也。[尔雅·释器疏]:柢本也,凡物之本,必在底下。

[说文注]:基,墙始也。释诂、周语、毛诗传皆曰:基,始也。

[正韵]:数,算数也。[羣经音辨]:计之有多少曰数。

[增韵]:欲,爱也。期愿之辞。[文子·微明篇]:心欲小,志欲大。

[广韵]:禄,音录。禄禄,形貌为礼也。

[韵会]:硌,磊硌,石貌。又硌硌,石坚不相入貌。


四、说明:

得者,德也。在心为德,施之为得。得一者,心德于“浑沦一体之物”也。心德于“无”,身得于“有”,谓之道德之人。

老子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同样做为人一部分的“意识”,亦应该隶属于自然的。做为“意识”的表现形式“德”,亦应接受“浑沦一体之物”的“道”来约束。而不要企图以“意识”来约束“德”,进行约束人本身的行为,并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

1、何为“得一”?

道经二十一章:

原文:孔德之容,唯道是从……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顺众父。

“得一”者,“唯道是从”者也。万物是“道”的衍生并接受“道”的约束,所以老子说万物是“昔之得一者”。若是失去了“道”的约束,则一切都将不存在。做为自然产物的人,做为自然产物的人的意识表现的“德”,亦不会例外。人君必须思想上“居无为之事”,行为上“行不言之教”。所以老子告诫我们,不能用清为清,用宁为宁,用灵为灵,用盈为盈,以贵为贵。

2、何为“以贱为本”?

道经三十二章:

道恒无名。仆唯妻,而天地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道经三十七章:

道恒无为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道”以“仆唯妻”而处“众人之所恶”,得以为“无名”之卑贱。

“道”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而“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得以为“无为”之私。

人君要像“道”一样“无名无为”。“无名”则可得“卑贱”之尊,“无为”则可得“长生”之私。“约束而不干预”,则万物将“自宾”、“自化”。

3、何为“数车无车”?

道经十六章:

原文:至虚极也,守情表也。万物方作,居以颁复也。夫物员员,各复归于其根,曰静。情,是谓复命。复命,常也。

“复命”就是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就是事物的运动决定了事物的外在表现,事物的外在表现是对事物运动结果的反映。事物是处于不断的运动中的,但只有在事物的运动烈度超过限度之后,做为事物运动结果反映的外在表现才会随之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运动的烈度没有超过限度之前,事物的外在表现是相对固定的。

事物相对固定的外在表现,在某一段时间内只能有一种表现形式,而不会同时具有二种或多种表现形式。水通常情况下,只能是液体一种表现形式,当水的运动达到一定烈度并超过限度之后,可以选择成为“汽态”或“固态”中的一种,而不能同时即是“汽态”又是“固态”。

做为自然的一部分存在的人亦不例外,要么选择“道”来约束自已,要么选择主观意志来约束自已,无法同时选择两者。人君的选择也是如此,要么选择以“无名无为”的贱为贵,要么选择“有名有为”的贵为高,没有人君能同时选择两者。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四者看起来,每个都自成体系。但实际上,“天地人”都接受道的约束。如果四者各成体系的话,则四者都将崩溃。所以老子用“至数车无车”,来强调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即道的体系。就好比,不能用禄禄呈现玉的尊贵,不能用硌硌呈现石的卑贱。而要用“道”这个唯一体系,来呈现玉的尊贵或石的卑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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