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个证

小时候唱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长大,捡到什么东西都交给老师,后来有过丢东西的经历,也捡过东西,别人捡到我们丢的东西也会还给我们,感觉都有点“路不拾遗”了。

昨天傍晚去遛弯儿的时候,出门不远就看到有个卡片,黄色,写着字,好奇心驱使我弯下腰把它捡起来,拿在手里一看,赫然写着三个字“读者证”,这是谁丢的呢?是过来过去的学生,还是大人,是从书里遛了出来,还是掏口袋的时候掉了,此时他(她)是否知道自己丢了读者证了呢?

反过来看,写名字的那个白色条状区域似乎曾写过名字,但已经模糊了,只依稀看出曾有写过的痕迹,至于内容,已无法辨认。

卡片在地上已被人踩过了,有点脏,我捏着它的一角,继续往前走,走了几步又折了回来,会不会有人回来找,我不至于拿着读者证在这大声呼喊:“谁的读者证丢了?本人捡到一个读者证。”也没必要发个朋友圈让大家到处转发找失主吧,毕竟光看这个证,谁也不确定就是自己丢的,譬如我自己的读者证,哪能记住后面那枯燥无序的数字呢,又没贴照片,人家来领,我该怎么确定这个人是不是失主呢?

脑子里蹦出那么多的问题,我突然有点讨厌自己多手多脚的捡了这么个小东西了,难不成我把它放在旁边的小蓝或小红的车里,或是放在过街天桥上,或者看看前面有执勤的警察叔叔交给他。又想到以前看过的《今日说法》,环卫工人捡到戒指以为是假的就扔了,但拿不出证据,被判捡到物品保管不当。我要是把它丢弃,算不算这种情况呢?好纠结,要是个手机的话,人家呼叫一声就答应了,还好找得多。

想着走着,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观察路人是否有找东西状的。

我把它举着,此时真想让人问上一句,“请问你捡了个读者证吗?这个是我的,谢谢你。”然而人来人往,形色匆匆,并没人留意我手里拿着的这个小卡片。

我又径直往前走,看到图书馆的保安师傅,心想,委托他明天放到图书馆的服务台可好,丢证的人补办总归是要来这里的,也许一查一问就可以不补办了呢。于是向保安师傅走去,神情疲惫的保安师傅给我指了一扇开着门,亮着灯的房间,我谢过保安师傅走进去。

两个年轻人在电脑前忙碌着,其中一个年轻人问我,在哪捡的,我描述了两个附近的地方,他都一脸茫然,对相隔千余米的地方都如此不熟悉吗,是新招来的外地人吗?另一个年轻人向他解释就在马路对面不远。

他收下读者证说调取一下信息看看,我谢过这个这么晚还在加班的年轻人,如释重负。是啊,办证的时候都留了身份证和电话号码的,但愿能顺利找到这个丢证的马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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