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 谈锡永《金刚经 心经》导读)
从世俗的观点来看,缘起法很简单,以缘为因,由是生起诸法,诸法是果;当作为因的诸缘还灭时,依此而生的法便亦还灭。这道理似乎没有值得深究之处。
譬如种花,种子是因(依唯识名相可称之为“因缘”①);阳光、露水、肥料以及土地亦是因(依唯识名相可称之为“增上缘”,增上即是加强之意);由于种种因具备,此诸缘才能生起一棵植物,使之开花。这便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当上述诸缘缺乏之时,例如种子本身腐烂,根本不具正常种子的功能,则此花终不能开放。这便是“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然而这看似简单的法则,若单从世俗的层次来讨论,却依然会引发许多问题——譬如说,我与无我、因果关系等等,在佛世时已是甚具争论的课题。
拿因果关系来说,与佛同时的外道,即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如数论师说“因中有果”;胜论师说“因中无果”;婆罗门中的吠檀多派说“因果不二”。他们所说的因果法,便与释迦所说的缘起相违。
然而我们却不要因“外道”之名,便小觑了他们的哲理,外道其实只是佛法之外的哲学流派而已,他们的种种异说,若站在世俗层次,亦未尝不值得思考。
例如数论师说因中有果,其《金七十论》即有一颂来说明
无不可作故,必须取因故;
一切不生故,能作所作故;
随因有果故,故说因有果。
这是立五项理由来说明因中有果。他们必须说因中有果,则是因为他们以“自性”为第一谛,由是支持“神我”的存在,在成立他们的哲理方面,关系相当重大。此“神我”为一恒存的实体,无论轮回、涅槃,都以“神我”作为承受的主体。这说法自然跟释迦所说的“无我”相反。因此若“因中有果”的说法能成立,也便等于释迦的“无我”说不能成立。
为此我们便须研究数论师建立的五项理由——
第一,“无不可作故”,是说若因中无果,则因不能生果,如从砂不能压出油;相反,“有则可作”,所以从花生便可压出油来,证明花生本就含有油这种“果”。由是推论,“神我”便能从“自性”生,也可以说,“自性”中有“神我",盖以自性为因,神我为果。
第二,“必须取因故”,凡欲得一物,必须先取“物因”。例如欲求酥酪,便必须先取牛乳,以牛乳为酥酪的“物因若不如是,则取水亦应可以得酥酪。今取水既不可得酥酪,由是知必须取因。
第三,“一切不生故",若因中无果,则一切应能生一切,如由草砂石可得金银。今既无此种事(即一切不生一切),所以证明因中有果。
第四,“能作所作故",譬如陶师准备好一切工具,用泥土制作土瓶。泥土是“能作”(具能作土瓶的性质),而土瓶则是“所作"(由泥土所作而成)。陶师为什么不用草木来作土瓶呢?因为草木跟土瓶没有这“能作所作"的关系。“自性”与“神我”有此种关系,因由自性可生神我,如由土可生土瓶,是故知自性中有神我,是亦证明因中有果。
第五,“随因有果故",因的种类,必与果的种类相同,如麦芽必由麦种生。若因中无果,则果便不必随因,由麦种便可生出豆芽、谷芽。今既无此等事,故知因中有果。
上述数论师成立“因中有果”的理由,看起来亦很有道理,他们的道理,亦不违反释迦所说的缘起,所以若从世俗谛来说,未尝不可以成立。
(我注:大手印“因果皆梦幻,并非实有。”)
我们再看看胜论师成立“因中无果”的理由。
第一,若说因中有果,那么,倘说泥土有土瓶的因,为什么人见泥土时,从来不会将泥土当成土瓶?既然如此,便可以说因中无果。
第二,没有人把泥土叫做土瓶,把线叫做布,是知因中无果。
第三,同一土块,可以做成瓶,亦可以做成砖,瓶不是砖,砖亦不是瓶,由此可见因中无果。
第四,若因中有果,则因果当同时出现,如今于时间上,因必出现在先,果必出现在后,因果既不同时,足知因中无果。
第五,一树可出多枝,是一因可生多果;多线才能织成一块布,是多因始生一果。这一多的关系互相矛盾,足知因中有果的说法不能成立。
第六,何故因的形状跟果的形状完全不同?如土块与瓶。
第七,如果说因中有果,一果则必只有一因,可是却时时见多因始能生一果的例子,如糖加米粉始能成饼;地水火风四大和合始能成此世界,由是可知因中无果。
如上胜论师建立“因中无果”的说法,实在不及数论师建立“因中有果”之精辟。但胜论师却非如此建立不可,因为他们认为宇宙由多元建立(恰恰跟创世主创世的思想相反,创世主只是一元、一因),既然由多生出一,则自然不能说因果为一,亦不能承认因中有果。如上第七义,说四大成一世界,即是他们要极力维护的观点。
如果佛家仅建立缘起的世俗谛,则对上面两家的说法,都很难予以击破,因此必惟有胜义谛的建立,才可显出缘起法的特色。它既不昧因果,就不必靠因果之间的关系来支持自己的理论。
若从胜义谛来说,认识缘起,必须同时了解空性,是谓“缘起性空”。能够这样,才不会像外道及部分小乘行人,堕入因果现象的泥沼,为“因中有果”、“因中无果”、“因果为一”、“因果为异”、“因果同时”、“因果异时”等等问题所困。
前面我们亦曾说过,“缘起”不同“缘生”,前者为法则,后者则为现象,倘自困于现象的层次而不知法则(知事不知理),那么自然就会作诸多推论。(陷入思维)如苹果坠地,便有诸般猜想,或说“四大”一定要归于土,或说是大地母神的呼召。诸如此类,可以引起玄思,可是一旦知现象之理时,对许多玄思我们便会哑然失笑。例如知牛顿的力学定律,则不但能知苹果何以会坠地,同时亦可解释跟苹果坠地之事表面似无关系的许多现象,因为万象归于一理。
因此外道如数论师、胜论师、尼干子、吠檀多等,以及部分小乘行人,实在只知“缘生”的现象,而且错把现象当成法则,才会纠缠于因果关系之中,由是建立种种错误的理论,如“神我”等。知缘起胜义,便能将之——击破。
(转载自 谈锡永《金刚经 心经》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