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恋歌(7)/岭松

英国诗人库伯曾经这样写道:“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

在我看来,原野、池塘、树木、花香、炊烟,晨露、朝阳、晚风、暮雪、星空,才更能体现自然的本色,自然是美轮美奂的。乡村是自然的,美丽的,有滋有味的。离开乡村后,乡村就是用来回忆的,回忆也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乡村的土地非常肥沃,房前屋后都是树,有杨柳、白桦、榆树、桑树、梧桐树,但成片的树林里大都是柳树、杨树和洋槐,林间有弯弯曲曲的路。在冬季刮北风的时候,树木使劲地摇,落叶满地的滚。天冷,冷在风里。那时候,我错误地认为大风是树木摇动带来的,为乡人不把树木砍伐掉而困惑了好长时间。

我的大娘和我们家住在一个院子里,大娘年轻的时候就裹了脚,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的,着急的时候也能跑两步,但感觉很不稳定。每次北风过后,大娘就会拿起筢子到树林里搂树叶和一些枯树枝,打成堆后,然后一包一包地背回家,烧火做饭用。大娘从年轻就守寡,养大了四个子女,她在很长的时间内都是自己生活,一辈子过得很不容易。大娘虽然高度近视,但有一手很好的针线活,鞋垫子纳得非常漂亮,上面有各种各样的图案。我们晚辈都垫过大娘纳过的鞋垫,感到很熨帖、很舒服。在我的意识里,大娘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心态平和地接受着命运的不公,尝尽了人世间的各种艰辛,但从来不抱怨生活。我们家老太太经常说,你大娘那个人不知道发愁,换成别人早愁死了。非常遗憾的是,大娘还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就离开了我们。


每个冬季农闲的时节,住在村西的大爷,每天早晨就会背着背篓,拿着叉子,从村西到村东拾粪。晒干后,来年种菜地用。那时候,每家每户虽然有一个简易的茅房,但很多人还是习惯于找个背人的地方解决问题,天高地阔的,不像茅厕那样逼仄。大爷每天早晨从村东转回来的时候,都要到我们家落脚。母亲便用小酒壶给大爷热一壶酒,盛一盘腌制的芹菜花生米,大爷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喝的很有滋味,不一会脸上就会泛起红润的光。那些早晨的慢时光,让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大爷一辈子养了九个孩子,家里大娘去世的时候,还有五个孩子没有成家,大爷去世的时候,还有两个孩子没有成家。大爷去世后,父亲依然用那个小酒壶喝酒,算来已经用了接近四十年了。上周末回家的时候,发现小酒壶的壶盖碎成了两半,但父亲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壶盖拼接好,继续使用。我对父亲说,给你换一个新酒壶吧。父亲轻轻地摇了摇头,淡淡地说:还能用,都用了一辈子了。当时,我就在想,人有时候需要的也许只是一个念想。

在《冬日恋歌5》里面,我曾经引用过这样一句话:“ 故人陆续凋零,好似风中落叶”。

在故乡,亲人也越来越少了。故乡,成了想回但再也回不去的地方,惟有怀念如梦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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