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把同学的违纪行为报告老师,应该鼓励还是制止

作者:Justin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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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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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回了我们高中当老师,有次和他讨论起高中孩子不好管,他有些得意地说:“学生里有我的‘亲信’,凡是班上有点风吹草动,他们都会报告给我。”

我便问他:“你觉得他们这样这算是告密还是举报?”

他没想到我会这么问,愣了下,想了想说:“应该算是举报吧,毕竟他们报告给我的,都是其他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

我接着问:“那如果这规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呢?”

他有些犹豫:“这么想就搞得复杂了,想不清楚,你觉得告密和举报有什么区别呢?”

我回答说:“其实告密和举报本质是一样的,不过是贬义词和褒义词的区别。”

他更疑惑了:“既然这样,那些举报贪官的人,又该怎么理解?”

我回答他:“管理者总是有发动群众出来揭发的冲动,因为这样很便捷,也很有效。

如果综合考虑社会利弊,我觉得合理的原则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揭发的是陌生人,作为一个人,我们应该秉持行为与价值观一致的原则——比如你可以去举报那些你认为自己不会做的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比如你认为贪污、嫖娼、考试作弊不道德,你去举报是行为与价值观一致的,是值得肯定的;如果你自己也贪污、嫖娼、考试作弊,你还出于清除竞争对手的目的去举报别人贪污、嫖娼、考试作弊,你还去举报就是卑鄙的行为。作为管理者,我们只要追求有效就行了,我们没法区分、也无需区分这两者的细微差别。

如果涉及的是熟悉的邻居、同事、同学、朋友、亲人之间,因为没法区分揭发人的内心出发点和价值观是否一致,所以管理者不应该以任何形式鼓励他们之间相互揭发,因为中国历史已经不止一次证明,鼓励这类行为只会导致更坏的社会。《人民日报》说的‘不告密、不揭发是人类社会的底线’,指的就是这种。”

他又问了我一个问题:“可我们高中时候,老师不也一样有‘亲信’吗?”

“是啊”,我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但存在并不代表一定合理。很多老师不仅鼓励学生举报,还喜欢搞连坐——‘一人迟到,全班晚下课’‘一人不交作业,全班罚抄’。这些老师这么做,只是因为这样有效,我敢说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和你一样,根本就没有思考过这样做是否合理,只是继承了前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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