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李佳复习笔记01—行政法概述

今天我复习的是李佳老师的行政法精讲卷专题一:行政法概述

这一专题我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复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及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制度,其精髓之处就是让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的行政权受到约束和控制。

行政的概念

    行政法所调控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是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对公共事物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与民法主体平等的法律关系不同,法律授予行政机关行政优位权。

行政可以分为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两种类型,社会行政中不是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取得授权才能行使权力。

行政法空权的方式

其主要方式是“合法行政”,那么合什么样的法就是我们思考的第一个问题,这里就涉及到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行政规章

    7.国际条约和协定

    8.法律解释

当然这里不可忽视的就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层次。记住这几句话:人大优于政府,上级高于下级。那么请问部门规章和市规章谁的效力水平高?答案是同一效力层次。在这里你可以理解成部门规范的是领域,市规范的是地域。

行政法学的基本体系

“两个主体一个行为三个救济阶段”

两个主体就是官和民

官即行政主体,分行政机关和授权组织

民分为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

当民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就需要救济!救济有三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首要原则)

是区别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注、属于形式法治(成文法)的范畴、是依法行政原则的一部分而不是补充。

    法律优先,消极意义的合法行政。不得抵触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法律保留,积极意义的合法行政。“无授权则无行政;有授权才有行政”

二、合理行政原则

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这里的理性就是正常人正常理性。

    公平公正原则。

    考虑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比例原则

        和目的性

        适当性。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正当性。

        损害最小。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

三、程序正当原则

    公众参与

    行政公开

    公务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行政效率原则

    便利当事人原则

五、诚实守信原则

    诚,存续保护

    信,财产保护

六、权责统一原则

权是责的前提,责是权的归宿。

    行政效能原则(权)

    行政责任原则(责)

本专题在主观题考试中较为重要。论述题中,答题核心便是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案例题更加侧重实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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