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怎样能让灵感召之即来?毛姆、布雷德伯里、斯蒂芬·金,各有各的大招儿

灵感,是能够让作家文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的通灵宝玉,是漫漫黑夜中一道冲天而起、洞察一切的闪电。谁拥有无穷尽的灵感,谁就有写不完的美文佳作。但灵感并非空气,无所不在、无时不在。如果要等到进入状态、等到灵感降临才铺开纸笔来写,那作家就会陷入无尽的等待,最终低产或者没有产出。

毛姆认为:职业作家能创造状态。他也有自己的灵感,但他通过有规律地设定工作时间来控制灵感,并使灵感听从自己的吩咐。当写作成为习惯时,作家只要到了他已经习惯写作的时间,就会心痒手痒全身痒,就想去拿起纸笔写个痛快。就好像一名训练有素的狙击手,他经过千百次的训练,抓起枪来就能精准射击,而不必等待什么好天气、合适的风速、温暖的阳光等等。

灵感,本身就是在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活动中,通过艰苦学习、长期实践,不断累积经验和知识,而突然出现的富有创造力的思路。说白了,灵感是可以通过艰苦、科学的训练而养成的。灵感是作家精心训练、忠心耿耿的猎犬,平时安静地卧着,需要的时候放出来,在广袤的原野上奔跑,帮助主人捕捉到心仪的猎物。

现代恐怖小说大师、《肖申克的救赎》的作者斯蒂芬·金,把缪斯琢磨透了:缪斯这家伙看起来可能不咋地,也不太好说话,但他有灵感。你就该辛苦干活,点灯熬油,因为这个抽雪茄、长小翅膀的家伙有一袋子魔法,那里面的东西足以改变你的人生。你的工作就是要保证让缪斯知道,每天九点到中午,或者七点到三点,你都在。他如果真的看到你这么做,我向你保证,他迟早会现身,咬着雪茄,施展魔法。

为了让缪斯“现身”,斯蒂芬·金支招:必须做两件事:多读,多写。每天4到6小时,天天如此!说不准什么时候,灵光一闪之间,答案完整齐备——甚至可以说得上包装精美——从天而降。

世界闻名的科幻小说家布雷德伯里,将写作当成“早餐时踩上灵感的地雷,捡起所有碎片,在午餐时把他们融汇在一起”。他认为缪斯是可以“养育”的:什么天气能让她感觉愉悦?她喜欢喧闹还是宁静?哪里能买到她喜爱的食物,她喜欢吃多少,在何时用餐?

布雷德伯里养育缪斯的秘笈是:“好好生活,观察你的生活,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时时刻刻练习你的写作。你在接下来的10年甚至20年的时光中,必须坚持每天写1000字,试着让你的缪斯开始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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