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写作那一年,我念大一

01

那是一个家家户户鞭炮齐鸣的除夕夜,母亲在厨房里忙的不可开交。

父亲照旧嘴角叼着一支烟去隔壁小卖铺打麻将,哥哥翘着二郎腿躺在里屋的床上开黑。

我因为姨妈痛卷曲着身体侧身躺在电热毯上,时不时上吐下泻,被这一阵又一阵剧痛折磨得面无血色。

我很想去厨房帮妈妈,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

母亲在一阵又一阵抱怨中将八个热菜摆上餐桌,期间我和哥哥都“无力”去搭把手。

等到菜上齐了,才发现爸爸为哥哥准备的鱼被妈妈烧糊了。

整个鱼肚上的肉全都烂在汤汁里,只剩下几根碍眼的鱼刺呈现在眼前。

盘底清晰可见的金黄色还夹杂着几丝黑色,这明显是被手忙脚乱的妈妈处理过。

年夜饭上桌了,却迟迟不见父亲回来,母亲又是一阵歇斯底里的咆哮。

母亲年轻时在外公家里是受过教育的,也算得上是个知识分子。

不知道从前是何模样,打从我记事起,母亲的“修为”一年不如一年。

当然,这都是被父亲逼的。

我不想写下去了,那个让母亲忙了整整一下午的年夜饭,被哥哥一气之下扫到地上,餐具都被摔烂了,油污溅得满客厅都是。

邻居听到动静,连忙跑到赌场叫父亲回来,可是回来又能怎样,他竟没有一丝威严来批评哥哥哪里做的不对。

可是纵使是这样,父亲眼里只有哥哥,从小他只记得哥哥的喜好,从来不问我的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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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很多人都说我命不好,我不敢反驳。

我“小半生”都在被人欺负,就连上大学之后也摆脱不了“命运多舛”这几个字。

凡凡的公主病几乎每天都在发作,每日例行,从不缺席:

“林小熙,就你这穷酸样居然也配用这么好的笔记本……我前段时间丢了500块钱肯定是你偷了,不然你哪来这么多钱买笔记本?”

凡凡住在我下铺,她家是当地出了名的有钱,尽管我在她面前多么小心翼翼,都无法让她对我的“贫贱”视而不见。

她嫌弃我的衣服脏,我就隔两天洗一次,她嘲笑我总穿有洞的袜子,我就背着她补袜子,尽可能将针脚都隐藏起来,不让她发现……

可是,不论我怎样努力,“穷酸”两个字就像刻在我骨子里的东西,对我形影不离。

03

别人只能看得到我的穷酸样,却看不到我的努力。

我的笔记本不是凭空得来的,凡凡“丢”的那500元钱也不是我偷的。

在得到这些之前,没有人知道我熬了多少个夜,为杂志社赶过多少篇稿子。

刚读大一的那个冬季,我穿着唯一一件从老家带来的棉袄在图书馆啃书,我的穷酸样成功吸引到了一位带着眼镜在备课的老先生。

当时的天气,诺大的图书馆里几近无人,我扭头一看,老先生正盯着我看的入神。

和蔼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似乎扫除了当初我所有的不合群。

在他的眼神里,别人穿羽绒服是合适的,我穿着碎花大棉袄也并没有什么不妥。

老先生打量了我一番,拿着他的课件过来了,接着坐在我对面。

我当时正在读一本杨绛先生的《我们仨》,紧接着我就把书里的钱钟书跟眼前这位老先生紧紧联系起来。

“你在想什么呢,小同学?”老先生扶了扶眼镜问我。

“我在想,书中的钱钟书先生仿佛跟您有一丝相似”,我结巴着说道。

“哦,哪里像,是因为我们在你心中都是老先生吗?”,他呵呵笑起来,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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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第一次接稿子,就是全凭这位老先生牵的线。

他说在当代大学生当中,很少再能找到像我这样不浮躁的“好孩子”,让我潜心看书,说我有当作家的潜力。

那时候,作家梦、写作梦这些对我来说都不是我努力的出发点,我唯一的梦想就是能靠自己挣到钱。

从那以后,我越来越努力,周末周日有空闲就去校门口去做小时工,周内没课的时候就整天泡在图书馆里。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写作,写作就是我整个大学时期唯一的心灵寄托。

05

在当时,纸媒的传播速度其实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大部分时候我写完稿子,要靠邮件寄过去。

去的路上耽误三五天,审稿需要三五天,要收到回复还要再等三五天,这样就半个月过去了。

如果稿件被收则好,被退回来的话再投递到下一家杂志社,我当时写进去的素材都过去大半个月了,过稿几率大大降低。

老先生建议我买一个笔记本,稿子写完直接投递到邮箱里,这样即省时又省力。

可是,买笔记本需要好几千块钱,我的费用从哪里来呢?

从计划买笔记本到喜提笔记本,我用了半年时间。

一大半来自奖学金,剩下的一部分来自我平时的勤工俭学,苍天不负有心人,笔记本我终于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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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时至今日,这个笔记本还放在我的书房里,我用这个笔记本又挣了好几个笔记本的钱。

这个笔记本背面有一块掉漆了,是因为有天晚上我熬夜赶稿子打扰到下铺的凡凡,她一气之下将我的笔记本扑到地下……

有时候它也会卡顿,但我打算翻修一下再用,因为这个笔记本对我来说不单单是个笔记本,它承载着我整个青春时期的梦。

如今我大四实习了,我也有了实习生该有的小小的岗位收入。

老家我三年没有回过了,那五味杂陈的年夜饭我也足足有三年没有吃过了。

不知道母亲的鱼还会不会糊,不知道父亲在哥哥面前有没有高大三分,更不知道我家的“精彩纷呈”吓跑了哥哥的第几任女朋友。

那个家对我来说不是家,更像是一个剧场,一旦回家,就会陷入一个悲剧,永远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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