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毛姆短篇小说选》随想随记

读《毛姆短篇小说选》随想随记

    《女佣》   

      书中被毛姆称之为宝贝的,是一个女佣。

        那个女佣家政事务无所不通,甚至能为男主人选择搭配每天要穿的衣服,忠诚,善解人意,分寸感极强,令男主人深为满意。男主人的所有单身汉朋友都说他得到了一个宝贝。   

        后来有一次男主人喝多了酒,跟女佣睡了一觉,早晨醒来时心里的那个悔啊,想这下子完了,一个好女佣从此就算是没有了。他当时甚至都不敢转身,生怕看到身边的枕头上会有一个头发蓬乱的脑袋。他压根没想到的是,那女佣根本就不在床上。时间一到,衣着整齐按时出现在他的房间门口,给他拿来了早报态度谦恭如常,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这显然是作家毛姆的一个理想。

        大约这也是所有男人(包括女人)的理想。谁都希望自己身边能有那么一个完全合乎自己心意自己需要并且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

        因而这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实现的理想。

——引自王海鸰的新浪博客

《路易斯》

路易斯,一个好玩到让人心寒害怕的女人,利用自己的心脏病,博得同情和爱。因为爱她,两任丈夫先后为她放弃了自己原本的生活和爱好,直至生命。在她“反正我活不了多长时间了”的话语声中,她做了几乎所有她所喜欢做的事,又获得了络绎不绝的同情和喜欢,而她不喜欢做的,她也能不动声色地“不做”,因为她心脏不好,活不了多长时间了。最后,她的女儿结婚,她也如她自己所说的,突然心脏病发作,一命呜呼了。极讽刺!

这个角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了几遍,仍然叫绝。

的确,生活中大多数是实在人,但也不乏路易斯之类的人存在。他们最爱的是自己,因为他们特别会利用爱去满足自己。爱上这样的人的人,是飞蛾。这种爱,无疑是灾难。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张爱玲写的《金锁记》中的曹七巧。

从男人的角度来说,世间多少男人就是喜欢病西施的美,那样的爱和疼惜似乎方能有机会让他们显示出英雄本色。是也?非也?

《情场失意一例》

杰克阿尔蒙与有夫之妇相爱了,很痴狂,有来往信件为证。但事情败露之后,女人舍弃了爱情而选择了现实的荣华和安逸。为此阿尔蒙努力过争取过,但都无济于事。情场失意之后,原本一个英俊潇洒才华横溢备受推崇的青年才俊颓废了,形如乞丐,整天以鸦片度日,最终死在陋巷的一间小破屋里。

读完,深觉沉痛。到底爱情是什么呢?它是什么都可以,但不是生活和生命的全部。无论爱谁怎么爱,都千万别忘了爱自己。忘我?说起来是一件可悲的事啊。我觉得。

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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