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读不下去《红楼梦》,我连读5遍醍醐灌顶,找到月薪8000的工作


(原创文章,欢迎阅读,抄袭洗稿必究)

文|诸神的恩宠

2013年,某出版社做过一次问卷调查,主题是“死活读不下去排行榜”,近3000名读者参与了调查。榜单公布后,众人皆惊。

在所有“读不下去”的书里,排名第一的,竟是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人们受不了它,大多是因为书中人物关系太复杂,看着看着,就晕了。

倘若在十年前,我大抵也会像那些人一样,扳着指头,列举出这部书的种种不是,和众人一道,把它推举到“死活看不下去排行榜”的首位。

然而,今天如果有人让我只推荐一部书,那部书,肯定是《红楼梦》。这其中的缘故,待我慢慢道来。

01我的红楼情缘,始于少年时代

和《红楼梦》结缘,始于少年时代。真正读懂它,却是后来的事了。

我上初二那年,上高中的姐姐从学校附近的书店里,买回一部《红楼梦》。我俩用特大号透明胶给它包了书皮,以示珍爱。之后,一有空,我就翻它,看到林黛玉烧帕子时,还流过几行泪。

现在想来,青春期读红楼,更多的是矫情加显摆。

当时,我们班有个女生叫柴晓娟,和我关系最好。我老和她说《红楼梦》,她只安静地听着,从不说话。一天放学路上,我又和她说起《红楼梦》时,她突然扭头说,能借给我看看吗?

顿时,我额上多出三道黑线......

柴晓娟是我最好的朋友,不借,说不过去。借吧,怕她不还。之前,有同学向我借过一套《射雕英雄传》,两个月都没还。最后一问,人家云淡风轻地说,丢了。我很生气,却不好说什么,因为……他是班长。后来,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考虑了半分钟后,我说服了自己,把书借给了柴晓娟,并叮嘱她,千万别弄丢。柴晓娟很讲信誉,两周后把书还给了我。从她手里接过书的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完璧归赵”。

重读《红楼梦》,是二十年后的事了。

2016年,我辞去大公司的高薪工作,打算自己做点事,结果事与愿违,不仅没赚钱,还赔了不少。那时候,我成天活在焦虑和恐惧中,失眠和抑郁像器官似的,长在我身上。好在,我还保持着读书的习惯。书,能抵御内心的一切黑暗。

我把家里能读的书都读完后,书架上的《红楼梦》才进入我的视线。一天,我吹掉灰,捧起了它……

这一读不要紧,竟读了小半年。2016年冬到2017年春,我连读了五遍《红楼梦》。每读一遍,内心都会涌出千言万语。最后,所有话都化作了一句:曹公千古!

《红楼梦》是一部讲宿命的书。故事的结局,早在一开始,就已写得明明白白。只有经历过繁华又落魄的人,才能读懂其中的真义。繁华落尽,蓦然回首,前尘往事,如梦幻泡影。让人生出荒谬感,随后是无力感。无力过后,空余怅然。

都说愤怒出诗人。读完《红楼梦》,我确信了一点:落魄出作家——出伟大的作家!遥想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备受康熙器重。康熙六次南巡,四次都住曹家。那时的曹家,风光无限。

凡事盛极必衰。雍正即位后,曹家的好日子到了头。雍正抄了曹家,曹寅的子孙作鸟兽散。身为曹寅的孙辈,曹雪芹辗转流离,后定居于香山脚下,以四间茅屋为伴,靠卖画为生。写《红楼梦》时,他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穷到“举家食粥”。从人上人到人下人,落差之大,试问有几人能承受?《好了歌》,不是唱给甄士隐的,是曹雪芹唱给自己的哀歌。

读书,读的是一种心境。我想,春风得意的人,是很难读懂《红楼梦》的。唯有像我这样的落魄之人,才能触景生情,体会曹公笔下的繁华与落寞。

因爱了《红楼梦》,顺带看了很多《红楼梦》的节目。如今,大观园还是那个大观园,而欧阳奋强两鬓斑白,陈晓旭驾鹤西去,张莉难以联络,让人感伤。

有演员说,拍完这部剧,自己仿佛成了剧中人,迟迟走不出大观园。我很理解。《红楼梦》极富代入感,走进去不难,走出来,却不容易。我花了小半年读完,又花了小半年,才从书中走出来。

至今都记得,2017年3月的一个傍晚,北京下了一场大雪。我独自站在楼门口,借着鹅黄色的路灯,看到眼前万物皆白,天与地,人与物,浑然一体。想起曹雪芹的那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有那么一瞬间,我被眼前这一切深深感动,险些落泪。自那以后,我便在心里放下了《红楼梦》。

02《红楼梦》的文脉,贯穿古今中外

《红楼梦》里,有太多感动的人与事。最让我感动的,是林黛玉。

提起她,人们多会想到“小心眼”、“爱吃醋”、“哭哭啼啼”这些词。这让我不禁感叹,刻板印象害死人!

我眼中的林黛玉,不是这样的。

林黛玉初入贾府时,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在贾府生活的几年间,她长大了,性情也发生了改变。最大的变化是,由刻薄变得仁爱。

刚进贾府时,林黛玉 “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生怕被人耻笑了去。”因为自卑,她与周围人格格不入。她还时不时冷笑,搞得现场气氛尴尬。

我粗略算过,四十五回以前,林黛玉至少冷笑过十几次。她第一次冷笑,发生在第七回。当时,周瑞家的给她送宫花,得知自己这份是最后的,她冷笑道:“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一句话,怼得周瑞家的哑口无言。

再比如,第二十二回里,凤姐让大家猜那戏子像谁,别人都看破不说破,唯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说了真话,说像林黛玉。这下可捅了篓子,黛玉冷笑道:“我原是给你们取笑的,拿我比戏子取笑。”

此时的林黛玉,年纪尚小,浑身是刺。刺,是她自我保护的武器。人越弱小,刺越多。随着时光流逝,我发现,林黛玉的刺越来越少。后来,她的刺都变成了温暖的笑。

她性格的转折点,发生在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这一回里,薛宝钗不计前嫌,对林黛玉说了一番体己话,林黛玉心悦诚服,从此放下芥蒂,把薛宝钗当成亲姐姐。

林黛玉最大的魅力,全在一个“真”字。她对一个人好,就会把心剖出来给对方。第四十八回《慕雅女雅集苦吟诗》中,香菱想学作诗,林黛玉悉心教导,实实在在地做了一回林老师,其认真程度,看得我热泪盈眶。要知道,香菱是薛家的人,连薛宝钗都懒得教她,林黛玉却揽下这差事。她教香菱,不为别的,只因为香菱想学而已。

从四十五回以后,林黛玉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在成长。一开始,她看不惯婆子们欺软怕硬的做派。后来,有婆子给她捎东西时,她会主动给婆子打赏。

你看,那个敏感刻薄的林妹妹,是不是变得越来越通情达理了?林黛玉的成长,是从小我走向大我的过程。每个人,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鲁迅说:“《红楼梦》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闻。” 而这个“本真”的代表,正是林黛玉。

其实不仅是林黛玉,书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无论是善良大气的平儿,聪慧可人的紫鹃,还是懦弱的尤二姐,刚烈的尤三姐,哪怕是人见人厌的赵姨娘,每个人,都有她的尊严和忍辱。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我们自己的影子。

第一回中,曹雪芹借石头之口说,希望这部书,能让世人悟出些人生真谛。纵观中国古典小说,再也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这样深刻而通透地解析人性。它对“人”的观照,达到了世界文学的巅峰。

伟大的文学作品,都悲天悯人,都会影响后世作家。曹雪芹粉丝众多,张爱玲的《金锁记》,活脱脱就是赵姨娘版《红楼梦》。叶广芩的《状元媒》里,也能看到些许曹雪芹的遗风。

《红楼梦》里,没有坏人,只有可怜人。每个小人物,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都有自己的爱恨情仇。这种朴实本真的写法,与外国名家的创作观不谋而合。比如,契诃夫的《凡卡》、《歌女》、《苦恼》,耶茨的《十一种孤独》,里面形形色色的人,像极了《红楼梦》里的小姐丫鬟婆子们。

故事可以千变万化,悲天悯人的情怀永远不变。这就是经典文学的魅力。

读完《红楼梦》,我写过十几篇关于它的文章,定期投稿给一个公众号。稿费20元一篇,钱不多,却是我写作的第一桶金。

读伟大的作品,就是与伟大的灵魂对话。对话久了,人的精神气质会随之改变。有人走霉运时,我会劝对方多读经典。在经典中汲取力量,运气自然转好。

我自己就是例子。

03刘姥姥一句话,让我找到月薪8000元的工作

《红楼梦》里,有两个人最特别。一个是贾雨村,一是个刘姥姥。在这里,我想说一说可敬可爱的刘姥姥。

因为刘姥姥,对我有恩。

2017年春,在家待了近两年的我,准备去找工作。当时,我只有三个要求:一离家近,二事情少,三能在上班时间看书写作。至于薪资,不低于两千就行。

相比上份工作五位数的高薪,两千少得可怜,但那时,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要用这份工作,养活我的爱好——写作。只要能满足这个条件,看大门都行。

那年2月,刚过完春节,我就开始找工作了。

一天,小区附近的幼儿园的橱窗吸引了我。我盯着那张A4纸的招聘启事,看了又看,十分钟后,决定放弃。纸上倡导的教育理念,和我学过的皮亚杰、蒙特梭利等幼教理念明显不搭。想了想,还是算了。

几天后,我走进小区门口的理发店。Tony老师热情地招待了我,和我从天气一路聊到巴黎时装周。我灵机一动,说,每天来你这里的人多,能不能帮我打听下,这附近哪家公司招人。话音刚落,镜子中的剪刀一颤,让我想起柴晓娟问我借书的情形。

找工作让我心烦意乱。很快,转机就来了。我清楚地记得,一天下午五点多,我散完步回到家,又捧起《红楼梦》。随手一翻,翻到了《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冥冥中似乎是天意,刘姥姥一句话,竟让我茅塞顿开,找到了工作。那句话是,“守多大的碗儿吃多大的饭。”

刘姥姥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一家人靠种田为生。女婿王狗儿没什么本事,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大问题。一天,刘姥姥给王狗儿支招,让他“守多大的碗儿吃多大的饭”。言下之意,让他对自身精准定位,想问题时,不要脱离实际。

那个傍晚,我反反复复地看着这句话,突然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就好像刘姥姥从书中走来,盯着我的眼,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亲,你找工作定位有问题。来,我帮你分析分析……你看,咱能不能这样这样...... ”

当天晚上,我更新了简历,把十篇文章的链接附在了简历上。第二天,我投出了简历。下午,就接到了面试通知。在会议室,那位老板告诉我,他看了我的文章,很好,那个职位就缺能写的人。

一周后,我收到了录用通知,薪资八千。这个数,比两千的心理底线高得多,比之前五位数的薪资低得多。挂了电话,我兴奋又难过,感觉又把自己“卖”了一次。但转念一想,新工作离家近,事情少,天天和文字打交道,这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吗!想到这,心情立刻阴转晴。

当初,曹雪芹在穷困潦倒中,写下《红楼梦》,他绝对想不到,两百多年后,有人竟因为书中的一句话,在短短一周内,就找到了满意的工作。这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每每想起那段经历,都觉得恍如一梦。

三年过去,如今我已成为以写字为生的人。这一切,都拜曹雪芹所赐。

04读无用之书,做有用之人

有人说,读书无用。庄子说:无用之用,方为大用。

读完《红楼梦》,我对庄子的话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部书,带我走出困境,实现了写作梦想。现在,我每个月四位数的房贷,用的都是这两年的稿费。如果这都不算“有用”,天底下还有什么是有用的?

一辈子很长,总要做些和金钱无关的事。比如,读一读《红楼梦》。

谈到《红楼梦》时,余秋雨说,“它全方位地探寻人性美的存在状态和幻灭过程……一部《红楼梦》,慰抚了五百年的荒凉。”

在我眼里,《红楼梦》是一部慈悲之书,它有清洁世相、悲悯人间,疗愈心灵三大功效。读懂它,便读懂了人性,读懂了生命,读懂了世界。

这部书诞生至今,已近三百年。今天,人类已进入信息爆炸时代。据说,现在一个人一天获取的信息量,超过20年前一个人一年获取的信息总量。面对海量的信息,我时常焦虑、恐惧,很怀念没有手机的时代。

世界上,所有物质都会腐朽,却有1/10000的东西不朽,那就是气韵和精神。《红楼梦》,就是1/10000中的1。在万物速朽的时代,这个1,让我重返心灵家园,找回久违的宁静。每到夜深人静时,眼前常浮出一幅画面:香山下,茅屋里,一个留长辫的背影正提笔著书…..

前几年,有机构做过一个调查:假如去一座孤岛,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哪一本?有人选《霍乱时期的爱情》,有人选《存在与时间》,等等。

如果是我,我会选《红楼梦》。在孤岛上读《红楼梦》,这情形,不正是庄子所说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吗?

人生好比走夜路,带一盏灯上路,才不会迷路。我的那盏灯,是《红楼梦》。它让我见识到世界的虚无,人性的幽微,青春的美好,生命的炽热。在我人生的至暗时刻,是它,送给我一束光!

此刻,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深深地怀念2016年的冬天……

那个冬天,我在读《红楼梦》。

(完)

PS:

近日,第六遍读红楼,又发现了诸多细节。每个细节里,都藏着惊喜。《红楼梦》,我会一直读下去。

作者介绍:诸神的恩宠,写作者。本文为原创文章,抄袭或洗稿必究。

你可能感兴趣的:(你读不下去《红楼梦》,我连读5遍醍醐灌顶,找到月薪8000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