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

文/伶渃

我告诉你我喜欢你,并不是一定要和你在一起,只是希望今后的你,在遭遇人生低谷的时候,不要灰心,至少曾经有人被你的魅力所吸引,曾经是,以后也会是。                            ——村上春树

        今年估计是我的幸运年吧,七年来无数次制造的偶遇有了实现的一刻。

        我曾喜欢过一个男孩,无关风花也无关雪月。分别的七年里,每一年我都会在他家门口制造四五次的偶遇,有时是凌晨五点多跑步两千米的路过,有时是假装找朋友的不经意一瞥,有时是特意骑车看他家旁的风景……太多太多,我已不太记得我为了与他来一场偶遇找了多少借口。说起他家的地址还是我和弟弟去表哥家里吃午饭不经意发现的呢。那时,家里离学校太远了,为了少走一点路,就在表哥家里吃午饭,然后一起去学校上课,那一天表哥说走另一边,我们也没多大在意,亦步亦趋的走着。直到我在中途留恋的一树的月梅花的对面发现了他,我才特意观察了周围的一切。这是我认识他的第四年,在我知道他生日之后的又一个惊喜。毕竟有多少人都想知道自己喜欢的人住在哪里而不得的呀。

        在偶遇之后,因为太激动让我的小青梅发现了些端倪,为制止她好奇心突发回头找人,我和她进行了一场青梅与青梅之间的又一小秘密兑换。两个女孩之间的小心事又一次有感而发的碰撞在一起,每一件陈述的过往都是曾不想轻易让时间抹去的美好时光。一件一件微不足道的过往流淌在轻盈的指尖上,像只小精灵般在我们的心间流连不已。最后,我的小青梅问我你是怎么喜欢上他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大概是天意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天意使然,无法抗拒,所以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在分别的七年里,我的每一个人生重要的决定都与他有关,每一次的努力也都是为了他,因为知道努力的结果跟他有关,我就动力满满,而且很开心。因为知道他在这座城市里,所以连带年少与亲人分离的悲痛也半点讨厌这座城市的欲望都没有。能够与他呼吸着同一个城市里的空气是那么的美好,与那么多的人不期而遇最美也不过曾遇见你。我也曾有过冲动,想不顾一切去找他跟他说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吧。但是我知道还不是时候,我还没准备好,我相信上天一定会给我们安排一个特别的相逢。强行压下这份冲动,然而每压抑一分,我便更加喜欢他一分。真正喜欢一个人是怎么样的呢?那大概是像网上说的一样:想要把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然后出现在他面前,对他说“我喜欢你”吧。但是相见的时候我们真的会这么浪漫吗?大部分的我们都不是,实际上我看到他的那一刻根本就不敢正眼看他,我们连招呼都没打,他就在我匆匆而逃的余光中消失了。很可笑啊,毕竟等了那么久的偶遇呢,什么都没做就这样走了。曾想过拜伦 《春逝》的话: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我如何和你招呼,以眼泪,以沉默。 我以为我可以微笑以对,没想到却以这匆匆而过的奇特沉默方式结束,真的是浪费了我那豪情万丈的千字文书啊。

        现在想想,还真是有点遗憾。昨晚看到作家张晓晗说过一段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如果我喜欢一个人呢,我就从第一眼到最后一眼,把这个人爱够,把我的感觉用光。我只希望那些年让我成长的人是他,之后的那些年他喝过大酒后想到的人是我,而不是其他比我完美太多的人。”我想,那我要多久才能把喜欢他的感觉用光呢?十年?二十年?还是一辈子?这无非是个未知数,既如此,为什么不能带着这份喜欢继续生活下去呢?喜欢并不一定要在一起,不想困扰他,更不想因为我而让他困扰,能在远处看着他,对我来说,比想他更幸福。

        漫步人生路,你是我的头上星光,是我的不期而遇。我喜欢你,很喜欢你,还是很喜欢你,一直都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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