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四章物或恶之

隔壁小媛第24篇学习手记

原文: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译文:

用脚尖站立是站不牢的;脚步跨的太大是走不了太远的;自逞己见的,反而不是明智的决定;自以为是的,反而得不到显著的成果;自我夸耀,反而建立不了功勋;自尊自大,反而不能够长久。这都是用“道”在衡量,以上这些行为就像是剩饭和多余的行为。这样的东西(剩饭赘瘤)让人厌恶,所以懂得道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见:

        老子认为“自然”是顺道而行,不要自己妄为。自己妄为不仅多余,而且还会起到反效果。

感: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用这六个举例说明表现和结果是对立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我们个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规律之间存在的矛盾。我们要遵循自然大道,依照客观规律行事,才能获得收益,才能避免出现自己的行为和结果是对立的结果。

思: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都是在挑战自己的生理极限,违背了自然规律。踮着脚尖当然不能平稳的站立,大跨步也是不能够走的长远。为什么说大跨步不能够有的长远呢?因为这是急躁的表现,急于求成焦躁不安是办不成事的。

        “跨”这一动作是合适的,关键在于你大跨步能否达到目的。如果不能达到目的那就有违自然规律,就是不符合大道的。

        “自见”、“自是”、“自伐”、“自矜”都是我们的通病,老子说,一个人但凡有了“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毛病,就必须及时反省,然后及时自我改正。

        从“道”来说,这些心理支配下的行为,都属于“余食赘行”,“余食赘行”的结局只有“物或恶之”。

行:

        其实,老子意思做人不可过于虚荣、张扬、妄自尊大。不是不可以追求虚荣,非要让人淡泊名利。只是,我们要明白“虚荣”是强大能力带来的附加,主体是强大能力,附加才是虚荣。所以,我们归根到底要追求的还是自我强大,自我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想要达成目的,就踏踏实实做符合规律的事,不要妄想改变规则或者投机取巧,除了做事本身以外其余的作为都算画蛇添足,小心“物或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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