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第二课

第二期《国风·周南·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zhēn)公子,于(xū)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麟之趾》是《诗经·国风·周南》中的一首诗,全诗三章,每章三句,回旋往复,朗朗上口。

 

麒麟脚蹄不踢人,仁厚有为公子们。你们个个像麒麟!

麒麟额头不撞人,仁厚有为公姓们。你们个个像麒麟!

麒麟尖角不伤人,仁厚有为公族们。你们个个像麒麟!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歌。周在战胜商之后,建立了一个分封制的王朝。周王的亲人和开国的功臣被分封到各地,成为诸侯。诸侯们需要对周王承担一定的臣子义务,而在各自的封国内,他们是高贵的封君,掌握着封地内的所有重要事务。诸侯的亲眷们称为公族,诸侯的儿子们称为公子。

所以,先秦的公子是指那些出身高贵的国君子嗣,不像后世,是对男性更加泛泛的尊称。那么,为什么要用麒麟来比作贵族公子们呢?

麒麟,雄性称麒,雌性称麟,是一种传说中的动物。大家对它的形象也许并不陌生,因为它经常出现在古典的绘画、雕刻、纹饰之中。它有着狮头、鹿角,虎眼、麋身、龙鳞、牛尾的特点。但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看作至高至美的仁德瑞兽。

在古代,麒麟是可以比肩龙凤的高贵象征,麒麟、凤凰、神龟、龙、白虎等五种瑞兽出现,被称为五灵,它们是“祥瑞”中等级最高的嘉瑞。它们的出现,意味着上天对人世间的海清河晏表达的最高赞许和表彰。

麒麟在古人心中占据着崇高的地位,人们对这种传说中的瑞兽有着浓厚的兴趣与强烈的憧憬,人们特别渴望能够寻得麒麟的影踪,以至于闹出了不少的笑话,让长颈鹿客串了一次麒麟。

明永乐年间,郑和七下西洋,完成了一次次波澜壮阔的航海之旅,在航行到孟加拉时,郑和接受了当地国王赠送的礼物——麒麟!这可是了不得的收获,这样吉庆的瑞兽理应带给皇帝看看,于是郑和向皇帝奏报了这件事,并按照皇帝的要求护送使者带麒麟进京。

永乐皇帝朱棣听说寻获了麒麟,非常好奇,安排使者高调入城,还亲自出奉天门迎接。使者入城那天,牵着一只长相奇怪的动物,官员和百姓争相围观感慨:真是太像了!

朱棣也觉得这只动物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麒麟,他立刻命令一位叫做沈度的学士,写了一篇《瑞应麒麟颂》,写好之后朱棣看了很满意,又下令宫廷画师画下进献麒麟场景,并将《瑞应麒麟颂》抄在图卷上。这幅图卷生动形象,而且完整的传于后世,所以当现代人看到这只国外麒麟的时候往往会忍俊不禁,因为画面上就是一只活灵活现的长颈鹿!有趣的是,咸丰皇帝还曾经看过这幅麒麟图,还煞有介事的盖上了鉴赏印章,不知这位比朱棣小了400多岁的清朝皇帝有没有认出画上麒麟的真实身份。

了解了古人对于麒麟这种神兽崇敬,我们自然而然就可以理解,将人比作麒麟时,那种热烈的赞美之情。

诗歌中的贵族公子如此,《诗经》大师孔子也如此。据说,在春秋末期鲁国西境,一次狩猎中人们捕获了一只麒麟,打折了它的左足,因为狩猎的人们都不认识这种奇怪的野兽,就把它随意的杀掉了。71岁的孔子知道了这件事,了解到怪兽的样子竟然是瑞兽麒麟,不由掩面哭泣,感慨麒麟降临在这样的乱世遭受如此无情的屠戮,真是来错了时机。把这件事记录下来以后,孔子就终止了《春秋》的写作,不久后与世长辞了。孔子逝去后,获麟绝笔的故事广为流传。唐代诗人李白也在《古风诗》中写下“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的诗句,为孔子也为自己,抒发壮志难酬知音难遇的心绪。

转瞬两千年,如麒麟一般崇高的期待在人们的心中始终不变,喜获麟儿成为了我们日常对于小生命诞生的祝福。讲求出身门第,夸耀身世血脉的时代已经逐渐远去了。高贵不再是特定人群戴在头上的冠冕,而成为每个人可以揣在怀里的珍宝。

本期配乐剪辑自贾鹏芳《柳島ノ風》、王俊雄《登轩待月》以及ハム《せせらぎの誘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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