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法律专题三十五:酒驾醉驾简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规则现在渐渐成为了全社会人的共识。但是对醉驾和酒驾,还有很多人分不清,更不要说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了。

        酒驾和醉驾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笔者就以此文简单地区分并阐释一下两者的法律责任。

      一、酒驾

        酒驾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每100毫升以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每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

        除追究刑事责任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掌好手中方向盘,牢记驾驶要安全。饮酒开车悔不堪,法律责任应自担。为家人,为亲朋,为所有路边的行人,每个驾驶员都要谨慎小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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