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乡

今年的冬天来的分外的早。

那种记忆里天高气爽、秋意浓浓的场景感觉并未到火候,这种猝不及防的寒冬就将所有关于秋天的期待全部打翻,在这样的时节里看雪,竟然也提不起多大的乐趣了。

我理想中的冬天才不是这个样子呢。

最好下一场大雪,大片大片的那种,厚厚地积上一层,太阳光一照就会发着七色光,穿着笨拙的冬靴踩在上面嘎吱嘎吱,却一点都不会觉得冷;街角上那个卖烤红薯的大爷总是穿着大袄,藏青色的中山外套,戴一个毛线织的有尖的暖帽,两只手捅在袖子里,嘴边的胡子上总是沾着雾气。烤红薯逆天的香气一遍遍刺激着你的味蕾,隔着八条街也能闻到。人多生意好的时候,他也附带烤土豆,烤玉米,但我却是不喜欢的。那种捧在手心里的热乎和甜腻腻的香气,才是对刺骨寒冬最起码的尊重。

家里最好是那种古老的院墙,墙头上长出的青苔经历过几场严寒,已经失去最初的颜色。北方的冬天是一定要架火炉的,比起暖气和空调,这种直接又干脆的方式才更具有仪式感。红色的火苗在炉子里烧的正旺,水壶的盖不停地在翻腾。等到炉火尽了,又添薪柴,煮上一锅子排骨,炖上一只攒了一年的老母鸡,或者只是熬上八宝粥,煮上冰糖雪梨,这样就可以期待整整一天。外面的寒风太刺骨,门是出不去了的。窝在家里吃着瓜果看剧,等着炉火上的鲜香溢出整个屋子,一天的幸福感就开始了。

冬天是最闲散的,春夏秋的忙碌,在这一刻你尽可以悠闲的等待新年,不会有忙碌的繁杂事,不会有操不完的心。你躺在北方的炕上看电视拉家常,逗猫逗狗侃大山,怎么看怎么和谐。家里的老人总是在这时候开始做女工,织上几件毛衣,绣上几双鞋垫,做上几件袄子。老人是闲不住的,生怕一停下忙碌,自己也就快老去了吧。

我本来是不喜欢冬天的,我打小就是个怕冷的人。一到冬天我就被裹成树袋熊,里三层外三层地包着,还是冻的瑟瑟发抖。长大了去到南方,本以为可以春暖花开免受严寒,不料江城一个冬天却给了我最大的失望。那种穿透骨头的寒风,吹的你无处遁形,走在街上是冷,呆在屋子里是冷,蜷缩在被子里,怎么办,还是冷。后来我才终于明白,逃离了北方大火炉的温暖,走到哪里总是没有根的。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我在外求学的这些年,早都忘记了家乡冬日炊烟的味道。就算假期回家,也只做短暂停留便又匆匆返回。在陪伴缺失的这几年里,我从大学毕业又继续深造,研究生毕业直至工作。生活过的并不轻松,好在仍然有梦可栖。也是在归家的某一个瞬间,突然发现家人头顶上不知何时添上去的那抹白,眼角上多出来的那道辙,手上愈发显眼的那些茧,心里总归是不好受的。我不是个善于表达的人,一直都是。

说是要陪着那个操劳半世的人变老,终究只是一句空话。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成长需要付出的东西有好多,最难的就是学会分别。

冬天里这场来的过早的雪,下在了朋友圈,也下在了故乡的土矮墙。

今年的冬天来的分外的早。

图片发自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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